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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井下爆《破器材?库及发放硐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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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 井下爆破【器材库及发放—。硐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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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 井下】爆破器材库》除应设专门贮—存,炸药和爆破器—材的:硐室或壁《槽外还应设连通硐室!或壁槽的《巷道和?辅助:。硐室辅助硐室—中应有雷《管检选、《发放炸药、》放炮工具存放—、管理人员室等专用!硐室硐室内应配备干!。粉,。灭火器、消》防,水桶、?消防软管等》不应挪用
】
,。
10.5》.3 ? 井下爆破器材【库的:。布置形式应根—据矿山规模确—定炸药消耗量较【大的:矿山宜?采用硐室《式库房炸药消耗量较!小的矿山可采用壁】槽式:库房
【
10.5.4 !。井下爆破器材库的】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爆破器?材库不应《设在:含水层和岩体破碎】。带内
》
2】 , 炸药库《距井:筒、井底车场和主】要巷道的距离硐室】式库不应小于100!m壁槽式库》不应小于60m【
》
3 【 炸药库距经常行】人巷道的距离硐【室式库不《应小于25m—壁槽式库不》。应小:于20m
】
4 】 ,炸药:库距地面或上—。下巷:道的距离硐室式库不!应小:于30m壁槽式【库不应小《于15m
】
10.5.5】 爆破器材库应】设置单独的》通,风风流?并,应保证每小时有4倍!于爆破器材库总【容积的风量回风风流!应直接?进入矿山的回风巷】道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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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6 井下爆破】。器材库的容量及爆】破材料的《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库容量不应》超过炸药《3昼夜的《生产用量和起爆器材!10昼夜的生产用量!
— : , 2 单个硐室贮!存的炸药不应—超过2t
】
: 3 —。 单个壁《槽贮存的炸》药不应?超过0?.4t
《。
10【.5.7 井下爆!破器材?。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井下?爆破器材库不应在一!个硐室内既设硐室】式又设壁《槽式
】 2 【壁槽式库房的—壁槽宜设在》库房的一侧壁槽【设在库房两侧时两侧!壁槽应相互错开【
— : 3 《 贮存爆破》器,材的各硐室、壁【槽的间距应大—于殉爆安全距离
】
— : ,4 爆破器—材库应设防》爆,门防爆门在》发生意外爆炸—事,故时应?可自动关闭且应【能限制?大量:爆炸气体外》溢和缓冲《井下空气冲》击波
【。
5 】井下爆破器材库应】设2:个出口其中一个【。出口应用作》发放爆?破材料及人员—出入另?一个出口《应布置在《爆破器材库回风【侧;出口均应设防爆!门、甲级《防火门和栅栏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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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贮存?雷管和?硝化:甘油:类,炸药的硐室》或,壁槽应设金属丝网门!
— 7》。 井下爆破器【材库地面高于外部】巷道地面不应小于】0,.1m与外部巷道之!间的联络巷道坡度】应能满足排》水要求联络巷道应】设置:水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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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井下爆破器材库【。应,采用混?凝土铺底《并应:在其上?铺设木地板或胶【板;库房、》发,放炸药?室、发放《台、电雷管检查【室、操作台》应加橡胶垫》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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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 》井下爆破器材库【的,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井下!爆破器材库和距库】房15m以》。内的连通巷道需要支!护时:。应用非可燃材—。料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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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防爆!门的:门框基础应连—续浇筑并应适应【门的:强度要求
【
10》.5.9 —多中段开采》的矿山井《下爆破?器材库?距采:区工作面《超过2.5k—m或井?下不设爆破器材库时!可在各中段》设置井下爆破器【材发放硐《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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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 发放—硐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发—放硐室?应有:。专用通风《巷道:
! ,2 发放硐室存】药室距经《常行人?的巷道不应小于【。。25m
》
《 , 3 发【放硐室存放》的炸药不得》超过500kg【雷管不应超过1【000发;》炸药与雷管应分【。开存放并应用砖【或混凝?土隔墙隔开墙厚度不!。应小于2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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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发放硐室》通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火,门和:栅栏门回风道处应】设置:调节风门硐室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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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发放【硐,室支护应符合—本规范第1》0.:5.8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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