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井下爆破器材库!及发放硐《室,
1!0.5.1 【井,下,爆破器材库及—。发放硐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的有关规定
【
10.5】.2: 井下《爆破器材库除—应设专门贮存炸【药和爆破《器材的硐《。室或壁槽外》还应设连通》硐室或壁槽的巷道和!。辅助硐?室辅助?硐室:中应有雷管检—选、发放炸药—、放炮工具存放、】管理人员室等专用】硐室硐室内应配备干!粉灭火器、消防水】桶、消防软》管等不?应,挪用
】10.5.3 井!下爆破?器材库的《布置形式应根—据矿山规模确定炸】药消耗量较大的矿山!宜采用硐《室式库?房炸药消耗量较小】的矿山?。可采用壁槽》式,库,房
10!.5.4 井【下爆破器材库的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爆破器材《。库不应设在含水【层和岩体破碎带内】
】 2? 炸药《库距井筒、井底车场!和主:要巷道的距离硐室式!库不应?小于100m壁槽】式库不应小于60】。m
! 3? 炸药库距—经常行人巷》道的距离《硐室式库不应小【于25m壁》槽式库不应小于20!m,
,
》 4 — 炸药库距地面或】上下:巷道的距离硐室式库!不应小?于30m壁槽—式库不应小于15】m
:
,
10.5】.5 ? 爆破器材库应设】。置,单,独的通风风流并应保!证每小时有4倍于爆!破,。器材:库总容?积的风?量回风风流应直接进!入矿山的回风巷【道内
》
10》。.5.6 井下】爆破器材库的容量】及爆:破材料的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库《容量:不应超过炸药3昼夜!的生产用量和起爆】器材:10昼夜《的生产用量》
— , 2 》 单个硐《室贮存的炸药—不应超?过2:t
】 3 》 单个壁槽贮存【的,炸药不应超过0.4!t,
?
10.5.7! 井下《爆破器?材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井下《爆破器材库不应在一!个硐:室内既设硐》室式:又设壁槽式
—。
【 2 壁—槽式库房的壁槽宜设!在库:房的一侧壁槽设【在库房两侧时两【侧壁槽应相互错【开
【 3 【贮,存,爆破器材的各硐室】、壁槽的间距—应大于殉爆安—。全距离
—
4】 爆破器材库【应设防爆门防爆【门在:发生意外爆炸事故】时应可自动》关闭且应能限制【大量爆炸气》。体外溢和缓冲—井下空气冲》击,波
—
5 】。井下:。爆破器?材库应设《2,个出口其中》一个出口《应用作?发,放爆破材《料及人员出》入另:一个出?口应:。布置在爆破器材库回!风侧:;出口?均应:设防爆门《、甲级防火门和【栅栏门
》
《 : :6 贮存雷管和硝!化甘油类《炸药:的,硐,室或壁槽应设—。金属丝网门
】。
7】 井下爆破器【材库地?面,高于外部巷道地面】。不应小?于0.?1m与外部》巷道之间的联络【巷道:坡度:应能满?足排:。水要求联络巷—道应:设置水沟
【
《 8《 井?下爆破器材库应【采用混凝土铺—底,并应:在,其,上铺:设,。木地板或胶板;【库房、发放》炸药室?、发放?台、电?雷管:检查室、操作—台,应加橡胶《垫,层,
?
10.5.8! 井下爆破—器材库的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井下爆《破器材库和距库房1!5m以内的连通巷】道需要支护时—应用非可《燃材料支护
【
,。
,
2 !防爆门的门框基【础应连续浇筑并应适!。应,门的强度要》。求
【10.5.9 多!。中段开采的矿山井】下爆破器材库距【。采,区工:作面:超过:2.5km或井下不!设爆破器材库时【。可在:各中段?设置井下爆》破器材发放硐室
!。
10.【。5.10 发放】硐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发:放,硐室应有《专,用通风巷道
【
:。
,
《 2 发》放硐:。室存药室距》经常:行人的?巷道不应《小于25m
】
— 3 ? ,发放硐室存放的【炸药不得《。超过500kg雷管!不应超过10—0,0发;炸药与雷管应!分开存放并应用砖或!混凝土隔《墙隔开墙《厚,度不应小于250】mm
! 4《 发放硐室—通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火门》和栅栏门回风道处应!设置调节《。风,门硐室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
— 5 发放【硐室:支护:应符:合本规范第》10.5.8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