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 断【面设计
【。
7》.2.1 平【。巷宽度及高度应【根据运输设备—及通过大件的尺寸运!输,设备之间、运输设备!与,。支护(或管缆)之间!的安全间隙人行道、!架,线、管缆敷设—等要求确定平巷宽度!。和高度应《以1:00mm为模数并应!进行风速《校核:。
7.】2.2 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表7.2.2的【规定
表!7.2.2》 人行道》宽度(mm)
【
】
7.2—。.3 平巷弯【道加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有《轨运输弯《道加宽值应》根据运行设》备,外形校验并》。不应小于表7.2.!3,的规定?。
表7】.2:.3 有轨运输】弯道加宽《值(mm)
】
:
,
! 2 弯道加宽段!应向直线段延—伸其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
《 ?式中L1延伸长度(!mm);
】
! , :L,车辆长度(mm【);
—
? : 》 :Ls轴距(mm)
!
》 《3 无《轨运输弯道加宽【应符合本规范第6】.4.2条的规【定
7】.2.4 平巷】高,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采用装配【式,。支架支护《时平:巷,。的高度应留有—。100?mm的下《沉量
! 2 》。 ,采用架线式电机车】运输的平巷》高度应满足滑触线悬!挂高度的要》求滑触线悬挂高【。。度(从轨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运输平巷《线路电压低于5【00V时悬挂高度】不低于1《.8m;线路电压】大于或等于》500V《时不低于2》m;采用7》50V的电压时不低!。于2.?1,m
:
》 ,。 【2):井下调车场、—架线式电机车道【与人行道交岔点当线!路电压低于5—。00V时架线高度】不低于2m》;当线路电压—大于或等于5—00:。。V时不低于2.【。2m;采用》78:0V的?电压时不《低于2.3m
!。。
— 》3)从?竖井的中段马—头门或斜井的井底到!运送:人员车场处》的架线高度不应低】于2.2《m
【 4!)电机车的受—电弓:到巷道支《护的安全间隙不【应小于30》0,mm
【
3— 用?蓄电池电机车或用】其他有轨运输方【式时轨?面至巷道《顶板(支护)的高度!不应:小于1?.9m
》。
,
—。 4 无轨运【输时:。车,辆顶部至巷道—顶板(支护)的距离!。不应小于0.—6m
7!.2.5 巷道】断,面形状可按》表,7.2?.5选择
》
》表7.2.5 【 巷道断面形—状,
—
?
7.2—.,6 拱形巷道拱】高和:墙高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拱形巷道】的拱高应根据岩石的!稳定性取巷道净宽】的1/?。2、1/3或1/】4
】 2 拱形巷!道的墙高《应按架线高》度、人行道高度、】安,全间隙及所选拱【。高等因素《。计算确定
》
7.【2.7? 平巷底》板至轨面高度经【计算后应以10m】m为进级平巷底板】至轨面?的高度可按表7.2!.7选取
!
表7.2.7【。 , ,平巷底板至轨面的高!度
】
:
? 注轨型【。。12kg/m、1】5kg/《m、:22kg《/m、30》k,g/:m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热轧轻轨GB/T! 1:12:6,4轨型?38kg《/m、43》kg:/m、50kg/m!。依,据现行国《家标准?铁,路,用热轧钢轨GB 】 2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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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 管缆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1:3.3?.1条和第13.3!.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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