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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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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