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