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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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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我?市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7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0〕1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意见(琼府〔】2010〕》64号)及海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市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通过:政府组织建设、【企事业单《位,自,建和开发企业等社会!机构建设等方式建】设(:筹集)的《各类政策性租赁【住房包括集体—宿舍、农民工公寓、!青年公寓、教师【。公寓、人才公寓、周!转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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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
【 第四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组织】、管理、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 :
市财【政、民?。政、国土、规划、】监察、国资》委、发改、物价【、审计、统计—、河东河《西,。区管委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助?做好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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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房》源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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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采取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开发企业】等社:会机构建设、企事业!。单位自建通过新【建、配建、收购【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新职工较!多的:单位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周转性过渡住房【。;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可以集中建【设集体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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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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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户型》。以一、?二居室?小户型为主套型【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以内为主】可根据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情况适当调整!
第!八条 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工作有关单位可按】规定条件申请商业】银行贷款、使用【信,托资金、发》行债券和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等方式融资此外可通!过投:融资方式改》革筹集社《。会资金、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回收资金、【社会捐助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它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第三】章 配租管》理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不符合租—赁,廉租住房条件又无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人!群,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单《位新就业《的人员以及在—三亚有稳《定职业并居住有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
第十条 企!事,业单位、开发企业等!社,会机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认【定标准、配租方案】。由单位报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组织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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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市、区、》社区:居,委会或市、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三级审核、》二级公示的》工,作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保,障对象并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配租—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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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一《套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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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申请人》及,配偶:在三亚市无》住房或未租住公房;! (三)》两人(含)以上家】庭,。申请家庭《收入符?合三亚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中等或?中等以下收入线【标准;?单身人士申请—。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在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以下—; (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除,具备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6个月)!; (五)外地来!三亚的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除具备!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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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租赁管《理
第《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市人民政府》指导价管理租金【成本由房屋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房》产税构成《结,合承租家庭负—担,能力和?。。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下浮: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并加强《对实际租赁价—格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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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以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它,机构按照《规定的租金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凡符合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可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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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养护、管理【。由产权单位》负责产权单位也可委!托专:业服:务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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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实行专—户管理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等企事业单—位、开发企业等社】会机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由建设单》位自行管《理
【 , 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承租【家庭需继续承租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第十】八条 承租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产权单位【可与:承租家庭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 (!一,)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 【。(二)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 《 (三?),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 (四)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 (五【)获得其它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 (六)其它!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第五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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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如实申报【家庭住房等情—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由产权单—位解除租赁》合同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并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补交租】金;:骗租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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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产权】。单位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不按规定—的租金?标准:收缴租金或》擅自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退!。回、补差租金或收】回住房
! 第二十》一条 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它好【处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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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属!于企业单位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通知工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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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能,同时享?。。受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其他政策性住!房但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或自行购买市场上的!其它住房《一旦购?买属:于自有产权或其它】的,住房后原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在办理入住】手续后?1个:月内:退,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与今后国家发【布的政策《有抵触的以国家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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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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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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