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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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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我市!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7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0〕!1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意见】(,。琼府〔20》。10〕6《4号)及《海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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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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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市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通!。过政府组织》建,设、:企事业单位自建【和开:发企业等《社会:机构建设等方式建设!(筹集)的各类政】。策性租赁《住房包括集体宿舍、!农民工公寓、青【年公寓、教师—公寓、人才公—寓、:周转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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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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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组织、管理、【。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
!市财政、《民政、国土、规【划、监察、国资委】。、发改、物价—、审计?、统计、河东河【西,区管:委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助,做好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 房源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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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采,取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开发】企业等?社会机构建设、【企事业单《位自建通《过新建、配建—、收购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新职工较多的】单位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周转—性过渡?住房;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可以集中建!设集:。体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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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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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户型以一!、二居室小户型【为主套型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以内为】主可根据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情况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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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工作有关》单位可按规定条件申!请商业银行贷款、使!用信托资金、发行债!券和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等方式融资》此外可通过》投融资方式改—革筹:集社会资金、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回收!资金、社《会捐助?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它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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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配租管!理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不符合租【赁廉:租住房条件又无【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人《群,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单位新就业的人】员以:及,在三亚有稳定职业】并居住有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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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企事业单!位,、,开发企业等社会机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认定标准!、配租方案》由单位报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组织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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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市、区!、社区居委会或市、!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三级:审核、二级》公示的工《作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保障对象】并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配《租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一,套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 (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申请》人及配偶《在三亚市无住房【或未租住公房; !。(三)两人(—含)以上家庭申请家!庭收:入符合三亚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中等》或中等以下》收入:线,标准;单身》人士申请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在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以下; — (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除—具备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6个月)【; : (:五)外地来三亚的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除具备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 租赁管—理
第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市人民政》府指导?价管理租金成本【由房屋?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房产税构成!结,合承:租家庭负担能力和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下浮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并》加强对实际租赁价格!的监督检《查
【 第十四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以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它机【构按照规定的—租金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凡符合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可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养护、管《。理由产权单位负责】产权单位也可委【托专业服务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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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实行专—户管理?。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等企事】业单位、《开发:企业:等社会?机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由《建,设,。单位自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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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承租家庭需继】续承租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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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承》租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产:权单位?可与承租《家庭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 (一【)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 (二)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 (三)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 :(四:),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 : (:五,),获得其它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 : (六)其它—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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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如【。实申报家《庭住房?等情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由产《权,单位解除租赁合同】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并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补交租金;骗租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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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产权单位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不按规定的租金!标准收?缴,租金或擅自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退回、补差租金或!收回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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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它好处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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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属于企业单位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通】知工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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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能同《。时享受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其他政策性【住房但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或自行购《买市场上的其它住】房一旦?购买属于自有产权或!其它的住房》后原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在办理?入住手?续后:1,个,月内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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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与【今后国家发布的政策!有,。抵,触的以国家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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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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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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