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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亚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我市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7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0〕1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意见(琼府〔—20:10〕64号—)及海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市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通过政府组织—建设、企《事业:单位自建和开发【。企业等社会机构【建设等方《式建设(筹》集,)的各类政策—性租:。赁住房包括集体【宿舍、农民》工公寓、青年公寓、!教,。师公寓、人才—公寓、周转房—等 《 第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 ! 第四》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组织、管—理、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   — 市财政、民政、国!土、规划、监—察、国资委、发改、!物价、审计、—统计、河东》河西区管《委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助《做好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 房源筹集 【 第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采取】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开?发企业等社会—机,构建设?、企事业《单,位自建通过》新,建、配建《、收购?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新职:工较多的《单位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周转【性过渡?住房;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可!以集中建设集体宿舍!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 — , ? 第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户型—以一、二居室小户型!为主:套型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以内为主可根!据,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情况!适当调?整 《 》第八条 《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工作有关单—位,可按规定条》件申请商《业银行贷《款、使用《。信托资金、发—行债券和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等—。方式融资此》外可通过投融资【方式改革筹集社会】资金、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回收资】金、社会捐助—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它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第三章】。 配:租管理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不符合租—赁廉:租,住房条件又无—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人群《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单位新就业的人!员以及在三亚有【稳定职业并》居住有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 第》十条 企事业单位、!开发企业等社会【机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认定标准、!配租方案由单位报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组,织配租? ?。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市、】区、社区居委会或】市、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三】级审核、二》级公示的工作—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保障?。对象并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配租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一套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   (《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申请人及配偶在】三亚:市无:住房或未租》住,公房;  》(三)?两人:(含)以上家庭申】请,家庭收入《符,合三亚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中等或中等以】下收入线标》准,。;单:身人士申请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在?。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以下;  (】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除具备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6个月);!  (五《)外地?来三亚的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除具—备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 第四章 租赁管理! 第?。。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市,人,民政府指导》价管理租金成本由】房屋: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房产税构成—结合承?租家庭负担》能力和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下浮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并加强对实】际租赁价格的监【督检:查, 《 第》十四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以,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它《机构按照规定的【租金: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凡符?合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可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养护、管理由产【。权,单位:负责产?权单位也可委托专业!服务企业管理 】。 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实行专户】管理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等企事业单—位、开发《企业等社会》机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由建?设,单位自行管理 【 ? , ?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承《租家:庭需继续《承租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 : , 第十八条 承】租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产?权,单位可与《承租家庭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  !(一)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  《(,二)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  (三)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 , (四)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  (五)】获得其?它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  (六)其它】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如】实申报家庭》住房等情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由!产权单位解》除租赁合同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并,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补交租金;骗租!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政:策性住房 】 , ?第二十条 产权单位!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不按规定的租金标准!收缴租?。金或擅自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退回?、补差租金或收回住!房 !第二十一条 —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它好处】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二?条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属于企业】单位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通知工【。。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能同时享受】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其他政策性住房!但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或自行购!买市场上的其它【住房一?旦购买?属于:自有产权或其它的住!房后原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在?办理入住手续后【1个月内退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与今后国家】发布的政策》有抵:触的:以,国家的政策规定为】准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