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维护》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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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相【应,的行政监督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及其它不公》。正行为的投诉、举】。报,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监察!机关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及》处理工作
】 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交通?和运输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及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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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市监察机关—要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责任机【制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包《括邮编、地址);】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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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所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或存在》不公正行为的有权依!法向市监察机关投】诉,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监察机—关举: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方面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第!六条 投诉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投标活动现场口】头投:诉的:投诉人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并!在2:个工作日内》补交符合《本规定的《书面投诉材》料未按期补交—的视:为放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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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举报应】当,提交举报材料—举报材料应》当,包括
(【一)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 (二】)违法事实》和必要的证》据与:材料; 》口头举报的》举报人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在,2个工作日》。。内补交符合本规定】的书面举《报材料未按期补【交的视为放弃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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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市监察】机关收到投诉书、举!报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不符合投诉、举【报处: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二)对符合投诉、!举报处理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向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举报)或者移送!其他部门《并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三)?对于符合投诉处理】条件并决定》受理的应当告知【投诉:人(举报人)收到】投诉书(举报材料】)之日即《为正:。式受:理,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举报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直接参与者或利】害,关系人?; (二)—以,个人名义投诉—但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本人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有直接利益!关,系的; (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未署】联系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 《 (四?。),投诉人以《书面形式申》请撤回投诉经市监】察机关?准予撤回《投诉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投》诉的;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人(举】报,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七)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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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负责!投,诉、举报处理的【工作人员与投诉人、!被投诉人(举—。报人、被举报—。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诉、《举报事项《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市监察机关在【受理:。投诉、?举报后应当调—取、查阅《有,关文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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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监察!。机,。关调查?取证时应当委派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调查人员”)进行!
调【查人员调查》过程中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被调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对被》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应做笔录》交被调查人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 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市监【。察机关应当》听取被投《诉人(被举报—人)的陈述》和申辩如有必—要经被投诉》人(被举报人)申】请可: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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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调《查人员?应,当,保守: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将投诉《。、举报?事项透露给与投诉】、举报无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十五【条 投诉处理决定】作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市监察机关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准予撤回:》
? ,(一)已《。经查实有《明显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准撤回并》继续调查直》至作出处《理,。。决定;
》 , (二)撤回投【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准:予撤回
【第,十六条 市监—察机关应当自受理投!诉、:举报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投诉《、举报处理决定并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因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时限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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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市监察机关在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违:法、违规或者违【纪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应报其【。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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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投诉【人(举报人)—无,中生有、恶意投诉(!举报:)、栽?赃陷害?经查证属实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对—调查人员《进行威胁、利诱【。或者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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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三】亚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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