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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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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维!护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相应的行政监督【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及其它不公正】行为的投《诉、举报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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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监:。察机:关,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及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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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交《通,和运:输,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及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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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监?察机关要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责任机】制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包括】。邮编、地《址);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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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所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或?存在不公正》行为的?有权依法向市监【察机关投诉》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监察机》关举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方,面,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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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投诉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 ?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投标活动现场】口头投诉《的投诉人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并在》2个工作日内—补交符合本》规定的书面投诉材料!未按:期,。补交的视为》放弃投诉《
第七条【 举报?应当提交举报—材料举报材》料应当包《括
?。 (一)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 (】二)违法事实—和必要的证据与【材料; 《 口头举报的—举报人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在2个工作!日内:补交符合本规定【的书面举报材—料未按期补交的视】。为放弃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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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市监察》机关收?到投诉书、举—报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不符合《投诉、举报》处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二)?对符合投诉》、举报处理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向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举报)或者移—送其他部《门并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 (三)《对于符合投诉处【理条件?并决定受理》的应当告《知投诉?人(:举报人?)收到投诉书—(举报材料)之日】即为正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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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举报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直接参与者或—利害关?系,人,; (二)以个】人名义投《诉但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本:人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有?直接利益关系—的; (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未署】联系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 :。 (四)投》诉人:。以书面形式申—请撤回投诉经市监】察机关?准予:撤回投?诉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投诉的?。; :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人(举报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七)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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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负责投诉!、举报处理》的工作人员与投【诉人、被投诉人(】举报人?、被举报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诉、举报事项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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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市,监察机关在受理投】诉、举?报后应当调取—、查阅有《关,。文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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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监察机关调查取】证,时应当委派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调查人员”!)进行
!调查人员《调查过程中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被调《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对被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应做笔录交被!调查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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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市!监察机关应当听取被!投,诉人(被举报人)的!陈述:和申辩如有》必要经被投》诉人(被举报—人)申请《可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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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调,查,人员:应,当保守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将投诉、》举报:事项透露给》与投:。诉、举报无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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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投诉处理决定—。作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市监察机】关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准】予,。撤回:
— ,。(一)已经查—实有明显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准撤【回并继续《调查直至作出处【理决定;
— (二)撤回【投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准予撤回》
第》十六条 市监察机关!应当自受理投诉、举!。报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投诉—、举报处理》决定并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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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时限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市监察机关在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违:法、违规或》。者违纪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应报其—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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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投—诉人(举报》人)无中生有、【恶意:投诉(举报》)、栽赃陷》。害经查证属》实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对调查人员进行】威胁、利诱或者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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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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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三亚—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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