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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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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维护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相应的【行政监?督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及其—它不公正行》为的投诉、》举报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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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监察:机关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及处—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交通和运《输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及处理《工作:
】 第四条 市监察!机关要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责任机制》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包】括邮编、地址);】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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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所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或存》在不公正行为的有权!依法向市监察—机关投诉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监察:机关举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方面】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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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投诉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招标投标活动现场!口头投诉的》投诉人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并在2个工》作日内补交符合【本规定?的书面投诉》材料:未按期补交》。的视为放弃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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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举报应当】提交举报材料—举报材料应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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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 《。(二:)违法事实和必要】的证据与材料; 】 口头举《。报的举报人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在2个工作日!内,补交符合本规定【的书:面举报材料未按期】补交的视为》放弃举报
第!。八条 ?市监察机关收到投】诉书、举报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不符合投—诉、举报处》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 ,(二)对符合—投诉、举报处—理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向】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举报)或者】移送其他《部门并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三):。对,于符合投诉处—理条件并决定受理的!应当告知投诉人(】举,报人)收到投—诉书(举报材料【)之日即为正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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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举报!不予受理 》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直接—参与者或利害关系】人; (二—)以个人名》义投诉但《。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本,人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有直接利益关【系的; 《 (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未署联系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 :(四)投诉人以【书面形式申请撤【回投诉经《。市监察机关》准予撤回投》诉,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投诉的;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人(?举报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七)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的
第—十条 负责投诉【、举报处理的工作人!员与投诉人、被投诉!人(举报人、被【举报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诉、举报!事项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市监察机关【在受理投诉、—举报后?应当调取、》查阅:有,关文: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 ,市监察?机关调查取证时应】当委:派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调查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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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员调查《过程中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被调》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对被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应做笔录】交被调查人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 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市监察?机关应当听取被投】诉人(被《举报:人)的陈述和申【辩如有?必要经被投诉—人(被举报人)【申请可召开》听证会
第】十四条 调》查人员?应当保?守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将投【。诉,、举:报事项透露给与投】诉、举?报无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十,五条 投诉》处理决?定作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市监:察机:关,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准予撤》回:
(一】)已经查实有明显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准》撤回并继续调查直】至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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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撤回》投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准予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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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市监察机关【应,当自受理投诉、【举报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投诉、举报—处理决定并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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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时限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市监察机》。关在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违法、—违规或者《违,纪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应报其》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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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投诉人!(举报?人):无,。中生有?、恶意投诉(举报)!、栽赃陷害经查【证属:实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对调查】。人员进行《威,胁、利?诱或者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三亚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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