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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处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维护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相应的》行政监督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及其它!。不公正行为》的投诉、举报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市监察机《关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及处理工作【 , ? , 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交—通,和运输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及处理工作 】 — 第四《条 市?监,察机关要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责任机制》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包括邮编《。、地址)《;电子邮《箱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所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或存!在不:公正:行为的有权》依,法向市监察机关【投,诉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监察机关举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方面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 《第六条 投》诉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投标活!动现:场口头投诉的—投诉人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并在2个工作日!内补:交符合本规定的【书面投诉材料未【按期补交的视—为放弃?投诉 ? 第七条— 举报应当提交举】报材料举报》材料应当包》括   (一)】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  (二)违!法事实和必》要的:证据与材料; 【 口头?举报的举报人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在2个工《作日:。。内补:交符合?本,规定的书面举报材料!未按期?补交的?视为放弃举报 【 第八》条 市监察机关收到!投诉:书、:举报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 (一?)不符合投诉、【举报处?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二)对符》合投诉、《举报处理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向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举报)《或者移送其他部门】并,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三)对于符合—投诉:处理条件并决—定受理的应当告知投!诉人(举报人)收到!投,诉书(举报材—料,。)之日即为》正式受理 — ,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举报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直接参与者或利!害关:系,人;  (二)【以个人名义投—诉,但,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本人!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有直接利益关系【的;  (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未》署联系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 ? (四)《投诉:人以书面形》式申请撤回投诉【经市监察机关准予撤!回,投诉: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投诉—的;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人(举!。报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七)—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的? 第十—条 负责投诉、举报!处理的工作人员与投!诉人、被投》诉人(举报人、被举!报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诉、举报【事项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市监察机关在受理】投诉、举报后应当】调取、查阅有关【文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 第十二条 市!监察机关调查取证时!应当委派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调查人员”)进【行  《  调查人—员调查过程中—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被调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对被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应做笔录交被调!查人签字确认 !。 ,第十三条 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市监?察,机关应当听取被【投诉人(被举报人)!的,陈述和申《。辩如有?必要经?被投诉人(被—举,报人)申《请可召开听证—会 : 第十四条【 调查人员应当保】守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将投:。诉、举报事项透露给!与投诉、举报无【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十五条 投》诉处理决定作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市监】察机关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准予撤回》: : ,  (?一)已经查实有【明显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准撤:回并继续调查直至作!出,处,理决定?;   (—二)撤回投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准予撤回》 第十六【条 市监《察机关应当自受理投!诉,。、举报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投】诉、举报《处理决定并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 因?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时限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市监察—机关在?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违法、—违规或者违》纪,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应,报其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投诉人(》举,报人)无中生有、恶!意投诉(举》报)、栽赃陷害经】查,证属实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十九条【 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对调查人员》。进行威胁、》利,。。诱或者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三亚《。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