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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三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处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维护?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相应—的行政监督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及其它不公正!行为的投诉、举报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市监察】机,关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及处:理工作 —   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交通和【运输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及》处理工?作 ? 》 第四条 【市监察?机,关要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责任机制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包】括邮:编、地址);电【。子邮:箱 【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所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或存在不公正行为】的有权依法向市监察!机,关投:诉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监察机?关举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方面】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 第六《条 投诉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 【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招标投《标活动现场》口头投诉的投—诉人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并《在2:个工作日《内补交符《合本规?定,的书面投诉》材料未按《。期补:交的:视为放弃投诉 【 : 第:七条 举《报,应当提交《举,报材料举报》材料应当包括 【   (《一):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  (》二)违法事实和必要!的证据与材料; 】 口头举报的—举,报人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在!2个工作日内补交符!合本规?定的书面举》报材料未按期补【交的视为放弃举报】 第八—条, 市监察机关收到】投诉书、举报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 (一)《。不符合投诉》、举报处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 ,(二:)对符合投》诉、举报处理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向?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举,报)或者移送其他部!门并: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三)对于【符合:投,诉处理条件并决【定受:理的应当告知投【。诉,人(举报《人)收到《投诉书(举报材【料)之日即为—正式受理 —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举报】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直:接参与者或利害关系!人;:  (二)》以个人名义》投诉但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本人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有直接利益关【系的; 《 (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未署联系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  (四)投!诉人以书《面形式申请》撤回投诉经市—。监察机关准予—撤回:投诉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投诉的; 》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人(举报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七)?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的 第十!条, 负责?投诉、举报》处理的工作人员【与投诉?人,、被:投诉人(举报人、】被举报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诉、举报【事项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 第十一条 市监察!机关在受理投诉、】举报后应当调取、查!阅有:关文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 第十二条 市监】察机关调查取证时】应当委派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调查人》员”:)进行   【 调查人员调【查过:程中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被调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对》被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应做笔?录,交被:调查人签字确认 】 , 第?十三条 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市【监,察,机关应当听取被投】诉人(被举》报人)的陈》。述和申辩如有必【。要经被投诉人(被】举报人)申请—。可召开?听证会 第十!四条 调查》人员:应当:。保,守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将投诉】、举报?。事项透露给与投诉】、举报无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十—五条 投诉处理决定!。作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市《监察机关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准予撤回:   !(一)已经查—实有明?显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准!撤回并继续》调,查直:至作出处理》。决定;   (二!)撤回投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准予撤回 第!十六条 市监察机关!应,当自受理投诉、举】报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投诉、举报—。处理决定《。并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因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时限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 第十七条 】市监察?机关在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违法、违规或者】违纪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应报:其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投诉人(举报人】。),无中:生有、恶意投诉(】举报)、栽》赃陷害?经查证属实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对调查人《员进行威胁、利【。诱或者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二十条 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三亚【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