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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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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常委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三亚市?城市:规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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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三【亚市城?市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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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海》南人民政《府批准的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
】 第四条 —三亚市城市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是?三亚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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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城【市开发建设》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和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要符合特】区城市经济发展的】要,求兼:顾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资产
【
, 第?六条 城市的开发】建设必?须重视风景名胜的保!护和环境保护新建】。的工业?项目不得《安排在?可能对?旅游风景区、城市居!住与商业区用地【产生污染影响的地区!
】第七条 城市开发建!设必须重视》节约土地的原则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必须依据城市—规划:。。的安排做到充分合理!地利用
《
— 第八条 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市规划局第!二至三年《对城市规划》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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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驻三亚《市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的义务;并—有对城?市规划工作提出建议!监督城市规》划,实施对违反城市规】划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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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由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市规划局】负责具体的组织【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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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市规划局在具体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听取驻市单!位和:广大市?民的意见
【 驻市一切!单位都应当配合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有》责任无偿提供编制过!程中所必需的各【项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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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城市分区规划由市】人民政府授权规【划局:负责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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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负【责组织编制》
》。
: 第:十四:条 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市规划局!可,以根据分《区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技术要求》组织招标
】
第十五【条 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驻军、武警!、港口、《成,片,开发区以及党政机】关等用地性》质特殊、用地—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单独?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规划局报市【人民政批准后作为申!请建设?的依据
《
》 第?十六条 进行城【市规划编制》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规划【设计资格
》
设计!单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城市规划【的编制与设计均必】须至市规划局—进行:。资格:验证:并办理审批手续否】则,对其规?划设计不予审批
!
《 第十七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使用统一【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地形?。图;具备必需—的,城市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城【市测量和城》市勘察工作的—单位均必须》到,市规划局进行资格】验证并?办理审批手续否则对!其测量?与戡察?成果有予认可
】 :
第十—八条 城《市,规划:编,制的深度与》内容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技【术规定
《
第三章 城—市规划的审批
】第十九条 》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报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 第二十条 【城市分区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由规?划局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在报批】前市规划局应—当组织鉴定》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告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市规划【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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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三亚市》。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
第二十!二条 驻市》各行业单独编制的发!展规划须经市规划】局参加评审并根据城!市规划进行综合【协调后由市人民【政府查?批准
【
?第二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授》权市规?划局组织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其中局—部调整由市规划局报!市政府?。审批并报省政—府备:案重大调整由市【人,民政府报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 局《部调整是指由—于城市人口》规划的变更需要适当!扩大城市建设用地】某些用地功》能或道路宽度走【向,等在不违背总体布】局基本原则前提下】进行的调整对近【。期建设规划的内容和!开发程序的调整【等局部性《的变更?
《 重大—调整是指由于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城市人口规划的【大幅度改变以—及,城市港?口、铁?枢钮和其《它大型建设》项目等的调整—造,成城市性质、—空间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的重【大变:化对城?市总体规划所必须】。进行的重大变更
!第四章 城市用【。地规划管理
【第二十?四条 计《划部门?立项报告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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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意见:的核发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由市规划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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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会《同,市计划部门》共同制?定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
! 第二十五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用地的!用地单?位及个?人必须持合法的【批准建设项目—文件及选址意见书向!市规划局申》请定:点
:
: 市规划局!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批管理
! 一、 经审核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初步确定建设用地的!位置与范围》;
!。二、 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对】于,定点的意见其—中重要工程可由【市人:民政府?。如集有关部门进【行会审;《
】三、 发出附有【虚红线的用地通【知书用?地单位持用地通知书!向市国土《局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 , ,四、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附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用地单位或个】。。人,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市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证
》 用地—。单位:取得:土地使用证后由市】规,划局会同国》土局到用地》现场进行放线、定】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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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市国土】局在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过?。程中如果《确需要改变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应当向?市规划局说》明原:因经市?规划局同意换发【用,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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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市规划局负责划【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以?及其它应当确—定的规划建设—要求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的的组成部!分
【 第二十》八条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单位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前【必须向市规划局【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对于前款规—定的用地《单,位市规划局可以【不必按照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程序直接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 驻市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区范》围利用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合作经营的必须】按建:设用地规《划进行合作经营项目!性质
》 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不符】合者拥有土》地的一方必须按照】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第三十》条 使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生产预留用地【进行建设的必须【按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
第三【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并核发》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国土局办理临时】使用土地手》续
!临时用地必须—服从城?市规:划实施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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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市规划局!根据:建设发展的》需要以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对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土地使!用提出调整方—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调整用—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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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挖取—砂石土方、围填水】面和设置废渣—。、垃:圾土堆必须事先向规!划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章 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三十四条 驻市【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和】类建设工程的都必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以【及有关批准》文件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
! 《 前?款所称建《设工程是指用于【各类用途的》房屋以及《各类用途房屋附属的!或者:单独:使用:构物、城市雕塑、】房屋外装修工程等
!
【。第三十五条 —市规划局按照下【列程序对建设工程】申请:进行:审批管理
! 一、经审核】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即进行现场中】踏戡;
》 》 二、根据》城市规划提供规划】设计要求;
】 , 三》、审查初步》设计方?。案,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
《 四、组织审定!初步设计;》
《 五》、在建设单》位缴:纳经市人民》。政府规定、市规划局!代收的有关费用后】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是临时许可证—;
》 : 六、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向市城建局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向市规!划局申请放线—。定,位;
— 七、建【设单位施《工至设计标高±0】.00时由》市规划局进》行验线后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按照已《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申请建设可以适!当简化前《款规定的程序—
第!三十六条 》驻市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要进行临时性建【设工:程的必须向》市规:。划局申报经审查批准!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主可进!行
》。 : 临?时性:建设工程《式保留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如》。确有特殊要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前二个月向规】划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延期【
:
—第三十七《条 临时性建设【工程不得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在—城市开?发建设?需要时必《须无偿拆除
】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重:要道路两则及以【。对城市市容影响较】大的:。地区一般不得审批】临时:性建设?工程
第六章【 ,市政设施建设规划】管理
第》三十九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道路《以及:各,类杆线、《管线等市政》施应当根据》城市开发建设的【需要做?到超前设计与建设
!
—。 第四十条 进行】市政设施建设的【单位应当提前向市】规划局提供建设计】划由市规《划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综合平衡—
:
第四十!一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市政设【。施建设市规》划局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批管理;
! ? 一、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报送工程设】计方案;
】 二、审核工!程设:计方案并视需—要,征求: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 , , : , 三、?审定工程《设计:方案:;,
? 四、在】建设单位缴纳经【市政府?规,定、市规划局代收】的有关费用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五、》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规定许可证向城】建局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向市规划局申请!进行施工放线;
!
》 第四十二条 各】类市政设施管—线和杆线《铺设的技术规定【由市规划《局另行规《定
第七章 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 市规划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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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进行检查】监督工作《人员有权进入—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检!查工作
》 ? ?进行:检查:监督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市规划局《统一制作的标—志持有市规划局【颁发的检查》监督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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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条— ,驻市的单位和—个人都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根据【要求出示《有,关证件并如实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 监督和《检查工作人》。员,有责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
》
第四十七】条 :市规划局可以—根据需要决定参加】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对?有关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
《
第《四十八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十五日内将与建!设工程?有关的临《时搭建房屋自行【拆除
!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市规划报送有关竣】工资料;《。对,逾期不交的》市,规划局按建设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处以罚【款
【 第五十条 市】规划局应当具体【的城市用地规—划管理、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市政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审,批工作办法和审批期!限以:及市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和!。。行政处?罚,程,。序向社会《公开
?。
— 第:五十一条 市规【。。划局应当制定具体的!、行:之有效的受》理群众举与申—诉的工作制度—并向社会公开—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范《围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一律《不具备法律效力;】已经占用的由市【规,划局请市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对申》请建设的市规划【局一律不予受理对于!违法占用土》地已经形成》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市规划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以限》以拆:除或没?收的处罚;对于破坏!城市:原有地形地貌—和环境的要责令【有关当人事》限期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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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条 :擅自改变规划用地许!。可证规定《的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市规划】局可以吊销》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于?。申请建?设的市规划局一【律,不予受理
】
: :第五十四条 违【反第三十五条—规定:取得有关批准文【。件的:批准文件一律不【具,备法:律,效力;市规划局可以!责令有关当》事,人,停止有?关活动
》
《 第五十六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构成!下列:事实之一的》均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
】 ?一、经?市规划局《确认已构成》改变城市规划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
】
《 二、侵占城市!现有:的或城市规划确定】保留:的城:市公共绿地、文物】保护区、学校和其它!公共活动场地的【;,
【 三、侵占城市水】源地或?者,对城市水源》地构成污染威胁【。的;
— 四》、对城市《风景旅游区的环境构!成直接影《响; ?
《 五》、占用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控制红线或者直】接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的;
】 六—、对机场、》铁路正常《运行构成《直接:影响的?;
】 七、对城市微波】通讯通道构成直接影!响的;
】 八、对城市】消防安全、防洪【防汛等构成》直接影响的;
【
: 《 九、?占用城市高》压供:电走廊或者压占【城市地下管线的;
!
《 十、经市规划!。局认定对城》市市容构成较大【影响:的;
》 十—一、经市规划局【认定情节恶劣对正】常城市规划实施管理!造成严重影》响的
】 , 对于前款规定【的行为市规划—局,必须责令有》关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以【限期拆除或没收【的处罚
》。
—第五十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经市规划局认定尚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市规:划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限期采取规划的】改正措施《。的由:市,规,划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限期采取改正措!施并:处以罚款
— —前款规定的》罚款对建筑物按【每平:。方米五十元以—上至一百元以下的罚!款,;对构筑物和其它设!施按有关工程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十】罚款;罚《款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超期?之日起每日》加收罚款金额百分之!三的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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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八条 —被责令停止》建设的工程》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继续:施工:对于:擅自继续施工的市】规划局有《权采取措施》强行制止并》对继续施工的部分予!以强行拆除
!
第五十【九条: 对于违法建设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市规划局可以—责成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公安司法机—关追刑事责任
【
【第六十条《 阻碍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规划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六十二条 城市!监,。察大队按《。其职:责规定协《助市规划《局监督城《市规划的实施
!
第六十三!条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凭市物价主—管,。部门颁发的海—。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市《财,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收,费和罚没票据行【收费和?罚没否则《被收费罚没》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缴
?
《
第六十四条 !经批准后有》。权执行费《。和罚没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票据管理制》度收费?款,和罚没款按规—定一律全额上缴【市财政;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得隐瞒、截!留、转移、挪用【、坐支或私》分违者视情节—轻重要对直接责任者!和关领导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五条 !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如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取贿》。赂,。的由市规划局—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
第六十《六条 市规》划局负责制定有【关城:市规划局《建设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房屋—间距等技术规—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六十七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申请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都必须《使用经市规划局认】可的统一座》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地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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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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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市原有的有关城市!规划:工作的规定范—性,文件凡?与本法抵触的均以】本办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