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液化天然气及其他储罐组防火堤、防护墙的布置
3.3.1 防火堤、防护墙的设计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冷冻式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及液化天然气单防罐储罐组的防火堤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应容纳储罐组内一个最大罐的容量;
2)防火堤高度应比设计液面高度高出0.2m。
2 全压力式或半冷冻式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储罐组的防护墙高度宜为0.6m,隔墙高度宜为0.3m。
3.3.2 全冷冻式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及液化天然气单防罐储罐罐壁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储罐最高液位高度与防火堤高度之差加上液面上气相当量压头之和;当防火堤高度大于或等于储罐最高液位高度时距离可不限。全压力式或半冷冻式液化烃储罐罐壁到防护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3.3 相邻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及液化天然气单防罐储罐组的防火堤之间,应设消防道路。
3.3.4 同一防火堤、防护墙内储罐总容量及储罐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压力式或半冷冻式储罐数量不应多于12座且不应超过2排,沸点低于45℃甲B类液体压力储罐总容积不宜大于60000m3;
2 全冷冻式储罐总容量不应超过200000m3,储罐数量不宜多于2座。
3.3.5 防火堤、防护墙内的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堤和防护墙内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并宜设置不小于0.5%的坡度坡向排水沟和排水口;
2 储存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储罐组内的地面应做防腐蚀处理。
3.3.6 防火堤、防护墙内场地应设置集水设施,并应设置可控制开闭的排水设施。
3.3.7 储罐组内的隔堤、隔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压力式储罐组总容积大于8000m3时应设隔墙,隔墙内各储罐容积之和不应大于8000m3,当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5000m3时应每罐一隔;
2 全冷冻式单防罐组应每罐设置一隔堤;
3 沸点低于45℃的甲B类液体压力储罐隔堤内总容积不宜大于8000m3,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00m3时应每罐一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