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一般原则
!
5.1 电【压等:级
? :
5.1.1【 房屋供配电设】施,供电电源电》压,10:kV简?称中压等级
【
?
?5.1.2 —房屋供配《电设施配电电源电压!0.22kV—/0.38》kV简称低压等级
!
?
: 5.《。1.3 中压等】级有效供电半径电缆!线路≤5《km、架《空线路≤10km】(或以末《端电压?。。质量校?。核)
! 5.1.4— 低压等级》网络有效供电半径】≤25?0m超过250m时!应进行末端电压质】量校核
【
,
5.2— 对产《权委托人《供电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
》 5.《3 设备选型应】标准化?、免(?少)维护、经济通】用、节能《环保、载流能—力匹配单一元件【不应限制可供负【荷能力
! :5.4 设—。备配置?应满足GB —4208、GB【 39?06、GB 11】0,32、DL/T62!0规范要求》根据附录《A对:设备安?装地点不《同海拔高度》运行环境下电—气设备?的内、外绝缘强度】进行:修正
—
5.5 !建设:要求
【
5.》5,.1 ? ,。房屋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城:(镇)?发展规划并与城【(镇)配《电网发展《相适应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与】城(镇)当地建设】详细规划设计同步
!
5.!。。5.2 》在住宅区总体规划阶!段总体规划应取得】供电:部门意见按照本【导则及?附录B的相关内容】预留与住宅》建设规?模相配?套的房屋《供配电?设施建设场所按照】附录C要求》预留电力《通道:
【 5:.6 供配—电设施
《
?。。
5.6【.,1 : 供配电设施应简】化设计、优化施【工、缩?短建设周期、方【便运维、降低运维成!本符:合GB 50—052、《GB 50》053?、G:B 50054【、G:B 50217、D!L/:T 522》0、DL/T 59!。9标:。准规定
—
5.6.!2 供配电设—备宜减少类型—配,置严禁选择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类型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 ,5,.6.3 》 作为供《。电,部门规定的》供配电?设,施应配置配电—终端组?织信息上传至配电主!。站配电终端应符合D!。L/T 721标准!规定
—
: 5.6.4 】 ,。作为供电《。部门规定安》装配电终端、采集终!端,的供配电设施应【配置通信终端—保证:配电自动化、用电采!。集、负荷控制等【系统的正常运转
!
《 , 5.7 》 计量计费点—设置
》 ,
? 5.?7.1 住—。宅用电由《供电部?门直供直抄实行一户!一表;计量》计费点在居民—。电能表计安装处【应配置采集终—端
?
5.】7.2 《 公建配电设施采】用公用变压器低【压,供电方式时应按照不!同电价分类》在公用变压器所在配!电室内?设置计量计费点配置!采,集,终端
》
》。5.7.3》 公建配电设施】采用专用《变压:。器,中压供电《方式时计量计费【点应设?在产权?分界处不宜》在产:权分界处安装时双方!协商确定安》。装位置
》
《 5?.7.4 住【宅区内按总配电室、!若干分配电》室(含箱变)—设置时公《建配电设《施的计量计费—。点应:设在总配电室内
!
?
5《.8 计量装置】
! 配置符合【DL/T 448、!DL/T 5137!、DL/T 82】5的标准规定—
》
5.9— :对建筑?电气的要求
—
》 ? 符合G—B 50016【、GB 5》018?0、G?B 50《045、JGJ【 16、JGJ 】242标准要求【同时应满足以—下条款的规》定
!5.9?。.1 在》。城市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过程《中末端负《荷应依照供电部门不!同电价分类》计量计费要求—进行终端负》。荷分类按类别—要,求分别设置终端柜】(箱)
】
5.9.【2 在城》市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过程中重】要,。负荷应在负荷终端】设置低压自动切换装!置
》
5.1】0 住宅用—电标准
! —。标,。准住宅?建筑指经规划建设部!门审批核准》、由产权委》托人建设的居民住宅!
》 ?1) 单户建筑面!积≤:90m2时》用电设备标准容【量6kW入户单芯导!线采:用≥10《mm2铜芯护—套,绝缘导线
》
2】), :单,户建筑面积在—90m2~144】m2:之间:时用电设备标—准容量8《。kW入户单芯导线】采用≥1《0m:m2铜芯护》套绝缘导《线
《 3—) 单户建—筑面积≥14—4m2?时用电设备标准容量!1,0,kW入户单芯—导线采用≥1—6mm2铜》芯护套?绝缘导线
】 4) 【 ,公,建配电设施》容量配置《按照附录D要求【进行测算由供电部】门最终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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