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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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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 株洲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株洲!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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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监】。督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利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及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市各《承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任务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接受监《督 :
:。第,。。三条: 市监?察、审计、财—政、国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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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监—督的主?要内容? ,
:第四条 征收土【地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拟征地的》乡镇、村、》村民小?组, ,
第五条 建设】项目用地征收集【体土地必须经—依法批准《征地拆?。迁工作必须按—照预征地公告、调查!登记、征地公告、】补偿登?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组织《听,证、支付补偿—。。。。、限期搬迁腾地【、处置争议等—工作程?序统:一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听证规定”、!“张榜公示”等制】度全方?位,、全过?程地接受被征地【拆,迁单位、《群众和全社会的监】督确保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程序合法 】。。
第六条 —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及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调节资金》必,须足:额缴入征地拆迁专户!
第七条— ,征地调?查由所辖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国土部门《、乡:镇、村、《建设用地《方及相关部门人【员参与调《。查数据的丈量、【记载、绘图》由两名以上国土【。部门工作人员负责乡!镇、村人员负责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建设】用地单位参》与调:查鉴证并协助—对,。被征地范围土地及房!屋现状拍《照、摄像各部门人】员按职责对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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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各项调—。查数据、房屋—合法违章鉴定结果】、补偿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标准计算—。的补偿结果应予以】张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支付补偿资金确保!各项补偿公开—、透明?
第《九条 ?各区人民政府—必须严格按》照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株【洲,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标准组织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包?括会议纪要、红头文!件等)擅自》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或变相【提高:。补偿:安置标准
第十!条, 各项补偿费用【由市国土《部门按?征地拆迁《。进度拨?付采取银《行,存折形式点对点【直接支?付到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严防:贪污、挪用、虚【报冒领征地拆迁补】。偿费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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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及【社会保障《安置:工作
第十二】条 各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应切实【加强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对各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分配】、公开等情况的监督!
第十三—条, ,监察、法制等部【门应加强对参与征】地拆迁各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的?监督
第三章 !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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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及委托?无法律主体资格【单位:实施征地拆迁—工作的?由市监?察,。部门实行行政问【责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市国土【资源:部门停止所》辖,区域的土地报—批及征地拆迁工作 !
第?十,五条 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及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调节资金—未按:。。规定存入《专户不得实施征地】拆迁补偿
第十!六条 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应对调查数据采取】抽,样复核调查数据【误差超过《3%的应重新调【查抽样?复核总数中有—40%的《误差超过3%—的应对项目》。重新全?部,调查并对国》。土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行:政问责?
第十七—条 调查数据—及补偿?结果公布后接到举报!经核实确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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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违反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株—洲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规定标准实》施征地?。拆迁补偿的》由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行政问》。责
第》十九条 资》金拨:付前国土部门应对补!偿对象及《补偿: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抽查核对如查—实有:套,取,补偿费行为的应【停止:资金拨付依纪依规】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各区人】民政府没有建立全】方位的生活安—置及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措施同时】没有监管集》体经济?组织将补《偿费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由国】土部门停止所—辖区域的土》地报批及征地—拆迁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区人民政府【对,征地拆迁补偿费【。的,管理、使用、—分配、公开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的由市—人民政府对区—政府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主要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参与》征地拆迁工作各部门!人,员,徇私舞弊经查处情】况属实的按人—事管理关《系由其直接管理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
第四章 监督单!位,职,。责
第二十三条! ,市,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和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对【各区人民政府落【。。实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措施、补偿费用的使!用管理、参与征【地拆迁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及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市《审计:部门应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建设工程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加:强对征地拆迁—调查复核、补—偿支付、《征拆工作组织—管理等情况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市财政【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的组:织、拨?。付,、发放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市国土!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和征地拆迁》程,序合法?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的组【织、拨付、发放【拆迁农民补偿安置等!。情,况的监督管理 【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有关?部,门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举报并跟踪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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