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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局委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株洲市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 ,。  株洲市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管理保!证市政工《。程设施功能完—好和安全运》行使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排水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中修!和改扩建工程的【计划、?实施:、,验收和保修新建、改!建市政工程质保【责任范围内》的非正常返修—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第三条】 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现行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 第二章 计划编】。制 第四条 市!建,设局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为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机构市财政—局为工程资金预决算!。评审部门 【第五条? 市政工程管—理,处根:。据市政工程》设施现状《结合工程性质、技】术标准针对》具体设施、具体【部位提出大中修和改!扩建建议计》。划报市建设局— 第六条 由市!建设局组织审查、复!核后安排组织检测】设计和编制》预算:拟定:改造计划于每年年】底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下达?下一年度市》政基础设施改造计划!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建设:局审定预《算后: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第七条 为确保方】案科学资金使用合】理市建设局在下【达大中修和改扩【建指令前《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论证并组【织对:施工图设计进行评】审, 第三章— 项目实施与监督 ! , 第八条 城市【道路中修工程是【指对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的?改善工程以恢复道】路原有技术状—况,其工程数量宜大【于400《且不宜大于8—。000;大》修工程是指对—道路的较大》损坏进行全面—综合:改,造,。以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进行局部【改善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工程:其工程数量宜大【于8000或含基础!施工的工程宜大【于5000;—。改扩建工程是指对】道路及其设》施不适应交》。通量及载重要—求而:需要提高技》术等级和提高通行】能力的工《程 第九条 城!市,桥梁中修工》程是指对城市桥【。梁的一般性损—坏进行?改善恢复城市桥梁原!有的技术水平和【标准:的工程;大修—工程是指对》。城市桥梁的》较大损坏进行综合】治理全?面恢复到原有技术水!。平和:标准的?工程及对桥》梁结构改造的工程;!加固、改扩建工程】是指对城《市桥梁因不适应【现有的交通》。量、载重量》增长的需《要及桥梁结构严重损!坏需:。恢复和提《高技术等级标—准,显著提高其运行能】力的:工程 第十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的排水管道的大中!修和改扩建原则上与!城市道路的大中修】和,改扩建同步》。实施;主《排渠的清淤则均为】。专项维修工程— 第十一条【 列入计划的中【修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编?。。制预算;列》入计划的大修—和改扩建工程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并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编制?设计文?。件, 第十二条 中!修工程?项目由?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根据【批复的设计文件【或方:案组织工《程实施?大修和改扩建工【。程项目由市建设局】牵头根据招投—标法:。相关规定择优—选择施工队伍施工队!伍应严格按照有【关,的施工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维持?正,常的施?工秩:序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建立:完整、可《信的技术档案 【 第十三条— 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大中修和】。。改,扩建:。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重大设【计变更及签证须报】市建设局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 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由业—主单位牵头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和市政工程》管,理处参加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结果报《市建设局《备案 第四【章 资金拔付 !。第十:五条: 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的资金拔付实行预】算评审和结算—支付的办法工程资】金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支付:结算支?付必须经业主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并按程序备案—市财政局复核—、审计确定实—。际结算造价后予以支!付 第》五,章 工程保修 【 第十六条 【为确保市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质!量避免重复施工大】中修和改扩建工【程维修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出具质?量保修承诺函—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 ,第十七?条 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其设计使用年【限要求   】(一)?工程改扩建周期为1!2年以上;  ! (二)工程大修】。周期为?。8年以?上;  — ,(三)?工程中修周期为【3-5年以》上 第十八【。条 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