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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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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局委【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
株洲市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株洲【市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管理保证】市政:工程设施功能完好】和安全运《行使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排水【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中修和改扩建工】程的计划、实—。施、验收和》保修新建、改建市】政工程质保责—任范围?。内的非正常返—修,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第三条【 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除应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现行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
第二章 计【划编制
—第四条 市建设【局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为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机构市财政局—为,工程资金预决—。算评审部门》
第《五,条 市政工程—管理处根据市政工程!设,施,。现状结合工程性质】、,技术标准针对具体设!施、具体部位—提出大中修》和改扩建《建议计划报》市,建,设局
第六条 !由市建设局组—织审查、复核后【安排组织《检,测,设计和编制》预算拟定改》造计:划于每年年底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下达!下一年度市政基础】设,施改造计《划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建设局审定预算后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
:第,七条 为确保—方案科学资金—使,。用,合理市建《设局:在下达大中》修和改扩建指令前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论—证并组织对》施工图设计进行评】审
第三—章 项目《实施:与监督
—。第八条 城市道【路中:修工:程,是指对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的改善工【程以:恢复道路原有技术】状况其工程》数量宜大于400且!不宜大于8000;!大修工?。程是指对道》路的较?大损坏进行全面综合!改造以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进行局《部改:善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工程其《。工程数量宜大—于,8000或含基【础施工的工程—。宜大于5000;】改扩建?工程是指对道路及其!设施不适应交通量】及载重?要求而需要提高【技术:等级和提高通行【能力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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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市桥梁中》。修工程?是指对城《市桥梁?的一:般性损坏《进行改善恢》复城市?。桥梁原有的》技术水平和标准【的工程;大修工程是!指对城市桥梁的较】大损坏进行综—合治理全面恢复到原!有技术水平》和标准的工程及【对桥梁结构》改造的工程;—加固、改扩建工程】是指对?城市桥梁因不适应现!有的交通《量、载重量增—长的需要及》桥梁结构《严重损坏需恢—复和提高技术等级标!准显著提高其运行能!力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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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的排水管道【的大中修和改扩建原!则上与城《市道路的大中修和改!扩建同步实施—;主排渠《的清淤则均为专【项,维修:工程
第十一条! 列入?计划的中修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编制预算;列入】计划的大修和改【扩建工程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并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编制设计】文件
第十【二条 中修工程【项目由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根据批—复的设?计文件或方案组织】。工程实施大修和改】扩建工程项目由【市,建设局牵头根—据招投标法》相关规定择》优,选,择施工队伍施工队伍!应严格按照有关【的,。施,。工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维持正常!的,施工:秩序: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建立完!整、可信的》技术档案
第】十三条 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大中修和改扩建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重大设】计,变更:及签证须报市建【设局: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由业主单位牵头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和,市政工程管理处【参加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结果!报市建设局》。备案
》第四章 资金拔【付
第十五条】 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的资金拔付实行】预算评审和结算支付!的办法工《程资:金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支付结算支付必须】经业主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并按程?序备案市财》政局复核、审计确定!实际结算造价后【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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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程保修 》
第十六条 【为确保市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质量避【免重复?施工大中修和改扩建!工程维修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出具质量保】修承诺函《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第十七—条 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其设计使】用年:限要求
(!一)工程《改扩建周期为12】年以上;
【。 (二)工程【大修周期为8年以上!;,
《 (三)工程中【修周:期为3-5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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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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