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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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进行:处罚
第四十!六条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时可以】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和工具并通知—违法行?为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施工资格证【书
(—一)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资质等级承!担市:政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任务的】;
《 (二)未按照【。市政工程《设施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
!(,三,)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市政工程设施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工程造价2】。%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九条 承担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养护的】。单位违?反本规定未定—期对市政工程设施】进行养护《、维修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养护、【维,修,、修:复,竣工并拒绝接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三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桥梁桥涵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 (二?)未在?城市道路、桥梁桥涵!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
(三】)占:用,城市道路、桥梁桥】涵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四)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桥涵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
? :(五)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
】 (六)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分别情况责【令其:改正限期《清除、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回复—原状赔?偿直接损失;属【非经营性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可以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属】经营性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可,以并处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可以并处5】0元至500元的罚!款
》(一)未经审—批同意作业、施【工的;?
, (二)—侵占:。、拆毁、损坏—市政工程设施—的;
—(三)?在市政工程设施范】围内倾倒垃圾、废物!擅自堆放物品或【。者铺设、架设—管线以及装置其【他设施?的;
《 (四)在市【政工:程设施范围内擅自摆!摊、搭棚、》。。盖房或者修建其他建!(构)筑物挖砂、取!土、采石以及—进行其他有》损市政工程》设施安全的 —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
第五十三条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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