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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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规:。划部门应会同建设、!管理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市城市—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 ,
第八条 市政!工程建设图纸的审查!、建设?方案的评审、工【程建设的《监管、工程竣—工验收评《估须有市政工程设施!管养部门全》过程参与 》
第九—条 新建、改造和】扩建城市《道,路的地下管线应与】城市道?路同:步,规,划、建设《有条件的应当根据】管线:类型的技术规范同】步,进行公共管廊—建设建设部门还应】广泛征?求沿:线单位、《地下管线管养单【位,意见做好地》下管线改造和—预埋工作《防止重复开挖 !
第十条 —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
第十一》条 承担市政工程】设施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电、路灯、》通信、消《防、:交通安全设施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类:管,﹙杆﹚线《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依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顺序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在【城市建设中需—要对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原有设施进行拆除!、移动的应事先【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 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埋设地下】管线:的应当按《季度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管线埋设《施工计划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避免重复挖掘 !
第十三条— 新:建、改造《和扩建?城市道路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相交或者新【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与城市道路相交】的应当建设立体交叉!设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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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90天内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3《0天内按规定将市政!工程设?。施的各个项》目,。。向相应的接》收管理部门分别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市,政工程?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及设施防—盗等责任自工程【移,交之:日起由相应的管理部!门负责另有》特殊约定的从约定不!符,合建设?质量标准和建设【内容的工程应当在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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