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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基本《规定
3.0!.1 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工程必须进行节【能工程的专项验【收专项验收的—结果应纳入》居住建筑的竣—工验收作为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依据之一并与该】工程:的有关资料》一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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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由节能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节能工程!产品材料质量检查】、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节?能,工程资料核查组成】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记录见附》表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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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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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节能工程采用!。的产品、主要材料、!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验》收
】 3.?0.5 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 3.0.6— 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 3.0.7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机】构对: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进行?现场监督《并将监督意见列【入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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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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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03!。)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 《 2 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的主要!性能应按本导—则,。及有关?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并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 ?3 节能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组,织的检验批进行验收!合格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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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应进行围护【结构的综合传热系数!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测方!法见:附,录(一)《
: 《 5? 应提供《。齐,全的:有关资料, 节能】工程资料核查表【。见附表?3.0.《8
【 3.0.9 】当,节能工程专项—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经【设计变更更》换材料、采取整改措!。。施的应重新进行【验,。收
【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能够?达到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要求应予!以,验,收
?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不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但经原设计—单位综合验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保温隔热功!能并经原审查—机构审查认可可予】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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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 通过?返工或技《。术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及保】。温隔热功能的工【。程严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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