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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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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工!程必须进行节—能工程的专》项验收专项验收的结!果应:纳,入居住建筑的竣【工验收作为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依—据之一?并与该工程的有关】资料一?起备案
】
?3.0.《2 :。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由?节能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节能!工程产品材料质量检!查、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节,能工程资料核查组成!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记录见附表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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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
3.0—。.4 节能工程】采用的产品、主要材!料、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验收
! 3.0.5— 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 3.0.6 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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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机—构对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进行】。现场监督并将监督】意见列入监督报告】
3!.,0.8 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 》1 :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03)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 : 2《 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的主要性】能应按本导则及【有,关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并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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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节能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组织的检验批进】。行验收合格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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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进行围护结—构的综合传热系数】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测方法见【。附录(一)》
》。 5 应提供齐!全的有?关资:料, 节能工程【资料核查表见附表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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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9 当?节能工程专项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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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返工重做】或经设计变更更换材!料、采取《整改措施的》应重新进行验收
! ,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能够达【到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要求应予以!验收
—。 ,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不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但经原设—计单:位综合验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保温?隔热功能《。并经:原审查机构》审查认可《可予以验收
】
》3.0.10 通】。过返工或技术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及保温!隔,热功能的工程严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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