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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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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和法规执行国家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200—3)统一居住—。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深度、材料、【施工验?收评定办法与检【测,方法特制定本导【则
【 , 1.0.2—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工程的—验收评定《公,共建筑节能工程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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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 在!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工程验—收时除执行》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省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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