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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和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自府】办发〔201—0〕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     自贡市!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和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 《 自贡市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和】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农民集中居住【区是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在集体建设用地!上,集中建设的农民社区!一,般聚集规模》不低:于40户 】 : 第三条 我市市!辖区内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适用本办《法 》 : 第?四条 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国《土资源?、城乡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开展】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 第五条 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控制单家独—院,推广多?户联建鼓励》建设多层高层住宅】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民:集中居住区采取【统规统建方式以【建设多?层和高层住宅为【主;其他区域的农】民集中居住》区采取统《规统建和统规自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建设多层和低】层多:户联:排住宅为主 【 》 第六条 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规划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编?。制其乡?镇规:划、村庄《规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用以指【导农民集中》居住区?的规划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所在《乡(镇?)规划、《村庄规?划和所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历,史文化?古镇、街区的必须与!保护规划相衔—接 《    《 ,(二)节约用地【原则: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必须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原:宅复垦     !(三)?配套建设原则农民】集中居住区要—同步规划、配—。套,建,设水、?电、气、路网及【医疗、教育、文化、!体育、?。广电等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 第—二章 报批程序 !第七条 农民集中】。。居住:区,采用项?目建设形式》报批项目建设—主体:为项目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 《 第:八条 ?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和用?地的报批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申请农户》向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购):房申请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退出!。原,宅基地协议经—。村民会议《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决定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向乡镇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和国土所提【出,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申请】。和用地申请 —     (二!。)乡镇审查上报乡】镇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和乡!镇,国土所在《8个工作日内—对农民?集,中居住?区的规划申请和【用地申请《进行:初审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附农户建(购)房申!请、退出原》宅,基地协?议、村民会议决定、!集中居住区位置【示意图、规划范围】内1::100《0或1?:500现状地形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登?记表)、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分别报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按基本建设程序!审批办理(规划区】内的:报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区?外的报?区县政务服务中心)!  》   (三)用【地预审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接件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用地!预审提出用地预审】意见 《    》 (四?)规:划选址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踏勘并根据相关!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用地预—审意见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选址意见同意】选址的拟定出规划】。设计条件《交由项目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须编制两!个以上方案》)  —   (五)—用地审批在规划【区外:的,。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区人民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意见后由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在规【划区内的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后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市人民政府【作出批复意见—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乡镇人民政府需将】批准结果进》行公:示属统规自建的应逐!宗落实到《建,房申请户《跨组:或,跨,村建设集中区的参】照,自贡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细则【(自统领〔2—010〕3号文印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    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须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 】 ,。 ,     (六【)规划审批》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并依法取得【用地手续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送同级城】。乡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备?案, 《    (七)建筑!设计审查和》。备,案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业主应?依据审查合》格的规划设计—方案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建?设工程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和向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性审查和备案!   —  (八)施工许】可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属统?规统建且《投资和?。建设规?模达到法定限—。额的建设业主还须依!法招标确定符合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对经审查合》格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和相关《报件:。资料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报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城乡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备案 !。    (九)竣工!验,收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建?设竣:工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时申请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综【合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在10个工作—日内由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竣工验收【通知:。书    】 (十)档》案报送项《。。目业主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单位报送》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档案—经审查合《格后再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   ?(十一)登记—发证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竣工验收后凭】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竣工验收通知】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退】还宅基地证》明书:以,及相:关报件资料办理房屋!、土地登《。记 第三章 】规划建设管》理 : ?第九条 规划区、!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或名镇、名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的:规划管?理工作?由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他区域的规划】管理由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驻区规划办—。负责 》 ?第十条 《 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管理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项目》应当委?托符合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并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章 建设》用地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中居住区内农【户宅基地面》积不得突破法定标准!农民集中居住区【内应安排相》应规:模的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用地农民集中居【。。住区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参与建(购)房!农户原宅基地复垦】的总面积 】 第?十二条 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购)【房户必须放弃原有宅!基地使用权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原宅基?地拆迁和退出原宅基!地未退出前不—得办理新址土地【使用证建《(购:)房户退《还原宅基《地后应书面申请原宅!基地使用权注—销由原登记》机,关负责注销登—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建(?购)房户在入住农民!集中居住区》3个月后不退出原】宅基:地的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由原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的?注销登记新址建设】经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且原宅》基地复垦《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新址土地使用证】原有住?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可参照自统【领〔20《10〕?3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监督检查 》 第十?三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城乡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强日!常巡查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过程中违反【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及?时责令?其,停止建设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 , 第十四条》 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过程》中出现违法》用,地、破坏耕地以及进!行房地产开》发等情况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制】止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第【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以权谋私》等行为的由》有,关机关?追究:其违法、违纪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荣县、富!顺,县参照本办法执行 ! 《 :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