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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   自贡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已经自贡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八月八日【 , 自贡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0]5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1]7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实行稽《察特派员制》度,  ? 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由市!政府:领导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由市!政府派出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稽《察   》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依照【本办:法应当实施》稽察的市重》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名单由市发】改委确?定或由市发改委商市!政府有关部门后【确定 第三—条 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  稽察特派—员与被?稽察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稽察特派员【不参:与,、不:干,预被:稽察单位的》。日常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活动 —第四条 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实行稽察特派【员负责制 —  一名稽察特派】员,一般配?备2-?3名助理《协助稽察《特派员工作   !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均为国家公务员【在市发?改委或市级有关部】门的现职公》务员中选拔 第五!条 市发改委设【立自贡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负!责协调稽察特派员】在稽察工作》中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的?关系承办建》设,项目稽察的组织【工,作和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稽:察特派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被稽察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监督被《稽察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权限、程序!;   》(二)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开工】建设条件、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情—况,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  : (三?)监督检查被稽【察单位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七条 稽《察,特派员对《建设项目一般每【年进行1至2次现场!稽察根据实际需要可!对建:设项目从招标投标】到开工建设》直至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跟踪》稽察:也可不定期开展【专项稽察   稽!察特派?员,开展稽察《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 (一)听取被稽】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建设项目的情况!汇报在被稽察单【位召开与稽察事【项有关的会》议参加被稽察单位】与稽察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查阅》被稽察?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薄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查—验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情况》;   (四)】核查被稽察》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被稽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说明【; ?  (五)》向,行业主?管部门、财》政、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及银行调—查了解被稽察单位】的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经营管理情况  ! 市发改《委根据需《要可以组织稽察【特派员与《财政、审计、监察、!建设等有关》部门人员联合进行稽!察也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稽【察工作 第八【条 被稽察单—位应当接受》稽察特派《员依法进行》的稽察定期、如【。实向稽察特派员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合】同、:协议、报表等资料】和,。情况报告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不得拒绝、隐【匿、伪报 —。第九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的区县政府应】当支持、配合稽【察特派员的》工作为稽察特派员】提供被稽察》单位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市】发改委应《加强同?财政、?监察、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以及!银行的联系相互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条 稽《察特派员对稽—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向被稽察—单位:核实情况听取意【见;被稽察单位【提出异议的稽察特】派员应?。当,进行复核对》有异议的重大问【题市发改委应当组】织力量进行》复,查 第十》一条 稽察特派员】每次:对建:设项目?进行的稽察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提交稽察》报告   稽察】报告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分析》评价:;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情况的分《析评价;被稽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的分析评价、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市发改—委要求报告的或【者稽察?特派员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  稽察报告由稽察!特派:。员负责提出经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审《核后:。由市发改委负—责审定?;重大?事项和情况》由市:发,改委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二条 稽《察特派?员在稽?察工作?中发:现被稽察单位—的行:为有:可能危及《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侵?害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以及—。稽察特派员》认为:应当立即报告的【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市发》改委提出专题报告 !。 第十三条 稽察特!派员专职《由市发改委商市编】办提名、兼》职由市发《改,委提名并经市政【府同意?后任:。免   》稽察特派员由正科级!公务员?担任   稽【察特派员应当熟悉】并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熟悉项【目建:。。设和管理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实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第!十四条 稽察特【派员:助理:专职由市发改委商】市编办?提名任免兼》职由:市发改委提名任免】   稽察—特,派员助理由副科【级及副科级》以下公务员担—任   稽察特派!员,助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熟悉并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实履行职责保】守秘密;熟悉项目建!设和管?理具有财务、审计或!者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有相【应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经过—。专门培训 第十】五条 市发改—委选派的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应】当吸收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 第十六条 !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实行专兼职结合】 第十七条 稽】察特派员的派出【实行:回避原则不》得派至其管辖、工】。作过的建设项—目或者其《近亲属?担任被稽察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设项目? 第十八》条 稽察特派—员开展稽察工作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拨付 ! 第十九条 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不得泄?露,被稽察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 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在履行》职责中不《得接受被稽察单位】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在被稽察单位报销】费用不得参加被【稽察单位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出访等活动》不,。得在被稽《察单:位为:自己、亲友》或其:他人:谋取私利 第二十!一条 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在?稽察工作中成绩【突出:为维护国家利益【。做出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二条 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被稽察?单位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或者严重失职—的;   (二】),。与被稽察单》位串通编造虚假【稽察:报告的;   (!三)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所列—行为的? , 第二十三条 被】稽察:。。单位发现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及第二十二—条中的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时有权《向市发改委报告【 第?二十四条 被稽察】单位违?反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规定《的市发改委依—据职能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  (一)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拨付国家—建设资金; 【  (四)暂—停项目建设; 】  (?。。五)暂停《有关地区、部门同】类新:项,目,的,。审查批准   涉!及,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县政府职责【权,限的:问题移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处理》其处理结果应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备案  》 重大的《。处理决定应》。当报市政府批—准, 第二十》五条 市发改委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应当跟踪整改!情况并适时组织复】查直至达到整—改目标   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整改通知】书的内容要求—认真进行整改 】第,二十六条《 被稽?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撤!销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拒绝、阻碍稽察特!派员履?行职责的;   !(二)拒绝、—无故拖延向稽察【特派员提供财务【、,工程质量、经营【管理等?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 (三)隐匿、【伪报有关资料—的;:   (四—),。有,妨碍稽察《特派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