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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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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