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