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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有机化工原【。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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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 本章适用于有】机化工原料包括烷烃!、烯烃?、炔烃、芳烃、【杂环烃及其衍生物、!有机醇、有机醚【、醛、酮《、酸、盐、》酯、各种脂肪烃的卤!化衍生物、》芳烃的?卤化衍?生物、脂肪烃—和芳烃?的含氮化合物—。(包:括硝基化物、—氨基化?。物、酰胺化物—、腈类化合物、氨】基酸等?)、脂肪烃和芳烃的!磺化衍生物》、有机磷化物、有机!过氧化物以及元【素有:机,化合物?(甲醇钠《、乙醇钠等)、【氢化偶氮苯及衍生物!等生产装置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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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 有机】化工原?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应根据遭】受,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次生灾害的危!害程度、《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程度、生】。产规模、《装置修复的》难易程度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7.0.3 — 有机?化,工原料中凡属剧毒、!高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及高压《气体的其生产—。厂房、控制》室、包装《厂房及储存仓库的抗!震设防类别均—应为乙?1类
】7.0.4 光】气,及光气化产品装置的!设计:、生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G《B 19041的】有关规定执行新【建、扩建《和异地改《建的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不应设【置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以上—的地区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下地区建设气—态光气及光气化生产!装,置设备与厂房脱【离并有应急》措施时其《厂房的抗震》设防:类,别应为乙1类液【态光气储存及气态光!气采用冷凝方法提】纯时有关《厂房的?抗震设防类别—宜划分为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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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 》 除本标《准,第7.?0.3条和第7.0!.,4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主:要有机化工原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表7—.0.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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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0.5 — 主:要有:机化工原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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