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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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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化—学工业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分析》确定
】 ? 1 ? 地震引起建(构)!筑物破坏及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以及有!。毒,和放射性《等有害?。物质:的泄:。漏从:而产:生次生灾害导致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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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构)筑物!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
】 3 生产过!程和物料特性—、装置?。规模以及建(构)筑!物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影—响,。范围的大小》;
! 4 《 建(构)筑物使】。用功能恢复》的难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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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当建(构)》筑物内?的设施使《用,功能不同时可按最高!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
? , , 6 当》建(构?)筑物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对于—上下: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下部区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
3.0.—2 : 化学工业》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使用上有特—殊重要的《功能地震时》。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构)筑物应为特殊!设防类简称》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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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构)筑物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发生较严重次【生灾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重要建?(构)筑物应为重】点,设防类1等》简称乙1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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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中》。的主要生《。产建(构)筑物以及!对正常运行起关【键作用的建(构)筑!物,。地震破坏后可—能发生相对》较小的次《生灾害或规》模相对较小的—主要生产建(构)】筑物应为重》。点设防类2等简称】乙2类?
》
3— 除本条第—1、2、4款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构,)筑物应为标准【设防类简《称丙类
】
》4 使用时人员】稀少且震害损失及影!响较小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构)筑物—应为适度《设防类简称丁类【
3.0!.3: 各抗震设防【。类别的化学工业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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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
《
? 2 重点设】防类1等地》。震作:用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 3 重点设防类!2等地震作、用【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当采用抗震》性能优良的》结构体系及材料时】抗震措?施,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当不能采—用抗震性能优—良的:。结构体系及材料时应!按重点设防类1【等采取抗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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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
《
》 《。。5 适度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当【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9度时抗—。震措施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
《 6 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
3.】。0.:4 : 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化:。学工业生产装置内】的共性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控制室的抗—震设防类别》应为乙1类装置内】变电室、配电室的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乙2类仅【。含有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等简单控》制设施的(》车间)控制》室及(车间)配电】室的抗震设防类【别应与所在的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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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装置内的设备基!础除设备工作压【力为:高压、超《高压的设备》基,。础,、构架式动力—设备基?础及高度大于80】m的自立式塔型【设备基础的抗震【设防:类别应为乙》。1类外其他塔—型设备基《。础、工业炉基础、换!热器基础、容器类】基础及?动力机器基础等的】抗震设防类别均【应为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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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装—。置内的管架、输送系!统,、产:品包装、《装卸站等《的抗震设防类别【宜为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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