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基本规《定
【
3.0.1 】 化学?工业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分!析确定
—
》 1 地震【引起:建(构)筑物破【坏及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以及有【毒和放射《性等:有害物质的泄漏从而!产生次生灾害导【。致,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
【2 ?建(:构)筑物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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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生产过程和!物料特性、装置【规模:以及建(构)筑【物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影响范围的大小;
!
】。 4 ? 建(构)》筑物使用功能恢复】的难易?。程度;
! :。 5 当建(构!)筑物内的设施【使,用功能不《同时可按《最高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
!6 当建(构【),筑,物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对于上下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下【部区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3.0.《2 化学》工业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使用上有特殊重要!的功能地《震时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构)筑【物应为特殊设—防类简?称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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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构)?筑物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发,生较严重次生—灾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重要建(》构)筑物《应为重点设防类1】等简:。称乙1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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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中的主!。要生产建《(构)筑物以及【对正常运行起关【键作:用的建?(构)筑物地—震破坏?后可能发生相对【较小的?次生灾害或规模【相对较小的》主要生产建(构)】筑物应为重点设【防类2等简称—。乙2类?
! 3 除本条第】。1、2、4》款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构【)筑物应为标准设防!类简:称丙类
】
》。4 使用时人员稀!少且:震害:损失及影响较小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构)筑物应—为适度设防类简称】丁类
3!.0:.3: 各抗震设—防类别的化学—工业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
》 2 重点设防!类1等地震作—用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
》3 重点设防类2!等地震作、用—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当采用【。。抗震性能优良的【结,构体系及《材料时抗震措施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当不能采—。用抗:震性能?优良的结构体系【。及材料时应按—重点设防类1—等采取抗震》措施
《
4! ,。。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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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适度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当!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9度时抗震【措施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
,
?。 6? 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
!
3.0.—4 ?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化—学工:。业生产装置内—的共性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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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控制室的】。抗震:。设防类别应》为乙1类装置内变电!室、配电室的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乙2【类,。仅含有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等简单》控制:设施的(车》间):控制室?。及(车间)配电室】的抗震设《防类别应与》。所在的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相同;?
》
, 《2 装《置内的设备基础【除,。设备工作压力为高】。压、超高压的设【备基础、构架式动力!设备基础及》高度大于80m的】自立式塔型设备基础!的抗震设防》类别应?为乙1?类外其他《塔,。型设备基《础、:工业炉基础、—换热器基础、—容,器,类,基础及动《力机器基础等的抗】震设防类别均应【为丙:。类;:。
》
3 】装置内的管架—、输送系统、—产品:包装、装卸站等【的抗震设《防类别宜《为丙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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