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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阳能在建筑【中利用实施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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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阳能在建筑中利用!。。实施: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浙建设〔》2007〕》1,17号
【 , 各市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义乌市建设局【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厅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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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太阳能—在建筑中的利用工作!。提高我省《。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水平我厅】组织制定了太阳【能在建筑中》利用实施《的若干意见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太阳》能在建筑中利用实】。施的若干意》见,。
根据》。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精神为【做好太阳能》在建筑中的》利用工作提高我省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水平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
一《、根据当前太阳【能应用技术、—产品和经济分析优】先在建筑中》应用:光热系?统;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用光伏和】。其他太阳能利—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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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1》2层(含)以—下新建?居住建筑中》应全面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12层以《上支持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支持应用》光伏和其他太阳能】利用系统有生活热水!系统:的12?层(含)以》下新建公共建筑应全!面应用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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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阳能利用系统【;其他新建公共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鼓!励应用太阳》能利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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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技术《要求可参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DB33/10【。34-2《007)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4):。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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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伏和其他太阳】能利用系统》参照相关标准—执行新建民用建筑】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其他太【阳能利?。。用,。系,统由建设方配置【并与建筑同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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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新建12】层(含)以下民用建!筑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作为工程设计施】工图建?筑节能专项审—查的内容之一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计施工!图不得通过审查对】不按:图施工的工程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和备案】
】五、对采《用,太阳能利《用系统新技术、新产!品的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列—入省财政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整体【非,承压式热水器项目】除外:)给予部分资—金支:持;并将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工程)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工:程):争取国家资金的支持!
? 各地【可根据?。以上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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