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印发太阳能》。在建筑中利用实【施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太阳:。能在建筑中利用【实施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浙建设《〔200《。7,〕117号
【 : 各?市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义乌市建设局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厅直各单—位
? 为?做好太阳能在—建筑:中的利?用工作提高我省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水平我!。厅组织制定了太阳能!在建筑?中利用实《施的若干意见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
太阳能在建筑中】利用实施的若—干意见
根据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精神为做—好太阳?能在建筑《中的利用《工作:提高我省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水平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
— 一、根据当前太阳!能应用技《术、产品和经济【分析优先在建—筑中应用光热系【统;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用光》。伏和其他《太阳能利《用系统
【
【 二、在12【层(含)以》下新建居住建筑中】。应,全面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12层以上》。支持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支持应用!光伏和其他太阳能利!用系统有生活热水】系统的?12层?(,含)以?。下新建公共建筑【应全面应用太
【。
, 阳能利用系【。统;其他《新建公共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鼓【励应用?太阳能利用系—统
《
? 三、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技术要求可参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DB!。33:/1034-—2007)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4)执行!。
— 光?。伏和其他太阳能利用!系统参照相关标【。准执行新建民—用建:筑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其他太阳《能利用系统由建设方!配置并与建》筑同步交付
!。
《四、新建12层【(,含,)以下民用》建筑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作为工程设》计,施工图建筑节能【专项审?查的内容之一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计施工》。图不得通过》审查对?不按图施工的工【程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和备案
!
五》、对采用太阳能利】用系统新技》。。术、新产品的—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列入省财政【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整:体非承压式》热,水器项目《除外)给予》部,分资金支持;并将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工程)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工程)争!取国家资金的—支持
【 : ,各地可根据以上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