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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关!于印发襄阳市—城乡规划局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形象: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襄阳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方案设计竞选活动】的监督?。工作建设单位负【责委托方案设计【并承担相应费—用规委会秘》书处负?责组织方案的—评审工?作包括设计任务书的!审核备案、设计单】。位的审核、评审专】家的选取、设计成】果,的汇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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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凡》襄阳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下列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均应《进行设计竞选要【求竞选的项目将在规!划条件中告知未告知!的按襄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咨询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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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城市重要区!段,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达到一定》规模的小《区、建筑物》、构筑物《和景观的设计方案】应由不少于3家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且必须有1》家,设计单位从市规【。划局“建《。筑方案设计》单位库”中随—机抽取每《家设计?单位:提供3个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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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区段是指
【 1、城】市中心、重》。要节点、城市入口】及其周?边区域;
— —2、城市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区及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滨水区(汉江】、小清河、唐白河、!大李沟、南渠)【;
《 3、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及铁路!主干路两侧》划定的控制区—;
《 《 (:二)关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具体规定;!。
— 1、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含3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
】 2、单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民用建筑;】
】。3、5?公,顷以上?校园、单位》大院:及,公建项目《的规划?及建筑项目》;
】。 4、?建设单位《要求进行竞选的建设!项目;?
】5、市政府指—定须实行方案—设计竞选《的其它规划和建筑项!目
】 (三)《根据方案竞选结果推!荐2-3个方案【。。报业务会、规委会】决定建设单位按【。照批准方案进—行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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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根据设计条件】及设计?深,。度方案?设计类型《分为实施性方案和】概念性方案》两,种类型业主应在【邀,请函中明示采用【何种: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应?。满足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竞?选设计成《果编制要求的相关】规定:其成果可直接报规】划局:审批;概念》性方案设《计成:果要:求由业主确定其【成果报?规划局备案深化设计!达到审批要求后报规!划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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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不进行】方案竞选
!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抢险救灾的—;
— 2、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 , : 3、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设计机!构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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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的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设:计机:构,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 5》、经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方案竞选】的
》
第》七条 业《主应在?发出:竞选邀?。请书5个工作—日前到规划部门登记!备案并提供》项目任务《书和设计单位资【质原:件(:或盖有正式图—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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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项》目任务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 《 1、项目简介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地址!、建设规模、规【划条件、建设周期、!。计划投资、主要【功能要求等;
】
— ,。2、竞选内容、【竞选方式;
!。 3、竞选!文件获取《、答疑及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 4、—竞选文件编制的【格式及技术》深度要?求;
! 5、《竞选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 , 6、评】选方法?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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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竞选方案的补!偿和奖励标准、【支付方式及成—。果,使,用权;
】 8、—竞选须知(》有,效期、履约保证金等!主要合同条款—);
—。 9、【其他应明确》的事项
【
《 第九条 业—主负责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设《计基础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竞【选文件一经发出【业主:如须变更其》。内容或增加》附加条件《应到规?委会秘书处备案并适!。当延长成果编—制时间? ,。
】第十条 业主应当】确保编?制成果所需时—间自竞选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提《。交设:计成果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
》
: 第十?一条 竞选》人应当?按照国家规范和竞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成果文件】具体参?照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竞选方】。案,设计成果要求执【行不得以他人名【义、伪造、》。。转让资质证》书参加竞选
【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竞选资格 —
: —1、未按要求密封】的;
《
, , 》2、逾?。期送:。达的; 《
— 3、设计方【案存在?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突破规划控制指】。标、设计《质量低下、未响应】竞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等严重问题】的; ?
? 》。4,、竞选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 》5、竞选《人名称和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结果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
第—十三条 竞选—由规:委会秘书处工作人员!主持具体参》。照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竞选方案—评审:暂行办法执行业主】代表:及竞选人参加检【查密封情况当—众拆封、宣读并记录!整个竞选过程—
?。
第十】四条 竞《选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原?则上应从规划—部门确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业主指定!专家不得《多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具体参照】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竞选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特殊项目】的评:审专家选取》方式由规划部门另】行确定
!。 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推》荐, 1至?2名:优秀候选方案—并,。标明推荐顺》序对推荐方案或中】标,方案进行公示评【审委:员会否决的方—案应: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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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对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一般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方案为中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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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业主应在竞选结果】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规划】。部门书面备》案备案材料应包括以!竞,选情况?简要说明、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告、业?主对方案的选—定(对未《确定排?名,第一的设计方案【为中选方案的需说明!原因)、全》部,竞选人出具的—设,计方案?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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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业主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当向竞选人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同时!按竞选文件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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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组织竞》选
《 1、】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成果文件少—于三个的;》
】 ,2、所有成果—。均被否?决,。的;
》 : 3、评审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成】果,后因设?计方案不足》三个使?得竞选明显》缺乏比较《的;
】 : 4、业主不同意】评审委员会推荐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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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业主应向参》。加方案?设计竞选的设计【单位支付《相关费用并签定支付!合同
】 第二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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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对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方案设计》。竞,选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备案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襄阳市城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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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〇一〇!年元: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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