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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樊市】关于印发襄阳市【城乡:。规划:。局,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办法(》试行) 》 , 第一条 为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形象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襄阳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方案设计竞选活】动的:。监督工作《建设单位负责委托】方,案设计并《承担相应费用规【委会秘书处负责组】织方:案,的评审工作包—括设:。计任务书的》审核备案、设计【单位的审核、评审】专家的选取、设计成!果的汇?。总等工?作 : 第三!条 凡襄阳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下列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均应进行设】计竞选要求竞—选的:项目将在规划条件中!告知:未,告,知的:。按襄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咨询实施细则执】行 ? — 第四条 》 城市?重要区段《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达到一定规模的小区!、建筑物、构筑物】和,景观的设计》方案应由不少—于3家具有》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且必须有—。1家设计单》位从:市规划局“建筑方】案设计单位》。库”中随机抽取【每家设计单》位提供3个设计方】案,。     (!一)重要区段是指 !   》  1、城市中心、!重要:节点、?。城市:入口及其《周边区?域;: ?。 ,    2》、城市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区及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滨水区(—汉江、小清》。河、唐白《河、大李沟、南【渠); 【   ? 3、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及铁路】主干路?两侧划定的控—制区;   !  (二)》关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具体规定;【 :     —。1、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含3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  】 , , 2、单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民用》建筑; 《     3、!5公顷以《上校园、单位大院】及,公建项目的规划及建!筑项目; — ,     4、建】设单位要求进行竞】选的建设《项目; 【    5、—市政府?指定须实行方案设】计竞选的其它规划和!建筑项目《。   —  (三)根据方案!竞选结果推》荐2-3个》方,案,报业务会、规委会决!定建设单位按—照,批准方案进行建筑设!计 】 第五条 根据设】计条件及设》。计深度方《案,设计:类型分?为,实施:性方案和《。概,念性方案两种类型业!主,应,在邀请函中明示采】。用何种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应】满足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竞选设计成果编制!要求的相关规定【其成:果可直接报规划局】审批;概念》性方案设计成果要】求由业主确定—其成:。果报:规划局?备案:深化设计《。达到审批要》求后报规划局审【批, 》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不进行《。方案竞?选   】。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抢【险救灾的《;  【   2《、,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    — ,3、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设计【机,构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   4《、项目的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设计机构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    》 5、经《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方案竞—选的 】 :第七条 业主应【。在发出竞选邀请书】5个工作日前到规】划部门登记备—案并提?供项目?。任务:书,和设计单位资质【。原件(或盖有正式图!章的复印件》) ! 第八条《 项目任务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1】、项目简介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地址!、建设?规模、规《划条件、建设—。周,期、计划投资、主要!。功能要求等; 】     2、!竞选内容、竞选方】。式;: 《。     3、竞】选文件?获取、答疑及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     4!、竞选文件编—。制的格式及》技术深度要求; ! :     5、【竞选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6、:评选方法和标准; ! 《  :  7、竞选方【案的补?偿和奖励标准、支】付方式?及,成果使用权; ! ,。    《 8、竞选须知【。(有效期、履约保证!金,等主要合同条款【); ? 《    9、—其,他应明确的事项【 ? 第九】条 业主负》责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设计—基础: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竞选文件一》经发出业主如—须变更其内》容或增加《附加条件《应到规委会秘书处】备案并适《当延:长成果编制时间 】 》 第十》条 业主应当确保】编制成果所需时间自!竞选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提交设计成【果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 第【十一条 竞选人【应当按照国家规范】和竞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成果文件具!体参照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竞选方案设【计成果要《求执行?不得以他人》名义:、伪造、转让资质】证书参加竞选 !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竞选资》格 :。  》 ,  1?、未按要求密—封的; 》     2、!逾期:。送达的; 【   《  3、《设,计方案?存在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突【破,规划控制指》标、设计质量—低下、未响应竞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等严:。重问题的;》     !4、竞选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  :   5《、竞选人名称—和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结果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 , 第十!三条 竞选》由规:。。委会秘书处工作人员!主持具?体参照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竞:选方案评审暂行【办,法执行业主代表及竞!选人参加检》查密封情况》当众拆封、宣读【并记录整个》竞选过程 — ? 第十—四条 竞选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原【则上应从规划部门】。确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业主指!定专:家不得多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具体参照》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竞选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特【殊项目的评审专家选!取方式由规划—部门另行《确定 】 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推》荐 1至2名—优秀:。候选方?案并标明推荐—。顺,。序对推荐方案或中】标方案进《行公示评审委—员会:否决的方案应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说,明理由? ? : ,。 第十六条 对】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一般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方案《为中选方案 ! ? 第十《七,条 业主应在竞选结!果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规划?部门:书面备?案备案?材料应包括以—竞选情况《简要说明、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告、】业主对方《。。案的选定(对未确定!排名第?一的设计《方案:为中:选方案的需说明原】因)、全部竞选【人出具的设计方【案成果; ! 《。第,十,八条 ?业主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当向:竞选人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同时按竞【选文件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组织竞选 【 :  :   ?1、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成果文件少于三个!的; 【    《2、所?有成果?均被否决的;—     !3、:。评,审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成果:后因设计《方案不足三个使【得竞选明显》缺乏比较的;—。   【  :4、业主不》同意评审委员—会推荐?意见的 — 第【二十条 业主—应向参加方案设【计竞选的《设计单位支付相【关费用并签定支付】合同 ! 第二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 ? 第二十二条—。。 对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方案》设计竞选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备案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 —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襄—阳市城规划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〇一〇【年元月一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