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 】 襄樊市人民】政府令 第5【号 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9》年8:月2:8,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李新华 】2009年8—月28日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市区中心城》区内村(居》)民建房《管理集约节》约使用城市建设发】展用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市区《。中心城区内(以【下简称中心城区【)村(?居)民进行房屋建设!的适用本办法 【    ! 本办法所称—的中心城区是指【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以襄荆高—速,公路、汉《十高速公路》和规:划的尹双高速公路围!。合的区?域及隆中风景—区、普陀堰区域【 , :    】本办法所称的村(】居,)民建房系指本市中!心城区?内的村(居)民【依照规划要求和本办!法的:规定:新建、扩《。建,或改建?供,其本:人或家庭《居住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构筑物—   【 本办法所称!的村(?居)民是指 !    — (一)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宅基地)的【村民; 》 ,    【 (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件的居民; 】 《   (【三)“村改居”后】所在区域个人—住房建设用地仍然是!集体土地并且按【村民:政策管理《的居:民, : :。 第—三条 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村》(居)民《个人建房《实行分级控制管理划!分为一级控》制,区、:二级控制区、三【级控制区(各—。控制区具《体范围见附件—)控:制区:范围根?据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每2年进行【一次调整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发布 】   》 鱼》梁,洲开发区、隆中风】景区核心《景区严?。禁个:人,建房 》 第四条!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本市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 ?    【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本市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具体行政!许可按市《政府确定的管理【范围和体制执行 !。   》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查处《工作:的主管机关 【  《  》市城管局负责监督】城区政?。府、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及其街道办【事处、乡《镇的村民违法建房】。查处工作 】    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风景区)及其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村民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日常监?管、:查,。处和强制拆》除工作;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其他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日常?监督、查处和强制】拆除工作 》 第二章【 一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 第五条 一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按【。城市规划和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实行村(居!)民公寓建设—模式不再进行—一户一宅的》审批 《 ,    — , 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风貌区内【进行:建设的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 !第六:条 建设村(居【。)民:。公寓:应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以区为主—、分:步实施”的》原,。则, , 《   “城中!村”改?造可视情《况与村(居)民公寓!建设结合推进但应】坚持“?。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实行!市场运作自》求平:衡 : 【 第七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市房管部门会—同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编制中】心城区村(居—)民公寓建》设布点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 — ?  :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根据】村(居)民公寓建设!布点专项规》划制订本区村(【。居)民公寓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 : 》第八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包括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建【设和市场《化,开发建设两种—方式:    】 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建设是指经村(居】)民:。会议:同意后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村(!居)民公寓建—设申:请经批准后由村(】居):。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村—(居)民公》寓 ? ?   市场化!开发建设是指—将集:。体土地依法征收后】通过:公开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建设村(—居):民,公寓 【 :。 :第九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的,实施程序 —  《  (—一):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根据村(居)民!公,寓布点专项规划编制!村(居)民公寓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合理布置》村(居)《。。民公:寓、市政公共设施】。、公益设施等功能】用地村(居)民【公寓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按城》。市居民?小区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在符—合规:划条件下鼓励—建设高层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   《 (》。。二,)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或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建:设方案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拆,迁安置方案、用地】规划、设计方—案、:效益分析及环—保评估等经》批准的村(居)【民公寓建设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按原—程,序报批; —   》 : (三)村(【。居)民委《员会或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项目建设改—造方:案办理立项、规【划、用地《、建设工程施工等行!政许:可手续; — , ,    (】四)需要拆》。迁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或建设单—位,办,理,拆迁许可手续后按经!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进?行拆迁安置》; 》    — (:五)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 : : : 第十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的政《策措施 】   —(一)进行村(【居)民?公寓建设的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留出!一,定土地作为村—(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发展》建设用地《;    ! ?(二)村(居—),民公寓建设腾出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收?储出让土地》收益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分配使用【;    ! (三》)村(居)民公【。寓小区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应与项目】建设同步《规划、分期建—设; 》    》 : (四)因建—设村(居)民公寓需!要拆迁?原村(居)民房屋】的拆迁?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实物【还房两种方式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按襄:樊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暂行办法》(,。襄,樊政发200827!号)(襄阳区按照该!区的补偿政策执行)!予以补?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给予补【偿;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 ? (五)村》(居)民公寓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    (六!)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村—(居)民公寓—不,得向本村(》居):民委员会《以,外的其他《人销售村(》。居)民委员会—。、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对购《。买村(居)民公寓】。。的村(居)民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本【村(居)《民委员会《和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  (七)村!(居)民委员会使用!集体:用地建设村(—居)民公寓》的建设规费除上缴国!家,和省规定的部分【外按现行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   ! : (?八)一级控制区村】(居)民住房确系】危房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C级”!、“D级”(不【适宜居住的》房屋)且当年又未】能纳入村《(居)民公寓建设计!划的原则上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统一收购—或封存在未能安排】其入住村(居)【。民公寓的过渡时期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按规》定支付?过渡安置《补,偿费直至入住村【。(,居)民公寓危房收】购的具体办法—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负,责制定;《 《    (九)】对不愿意被收购或】封存的? C、D级》危房C级危房—产权所?有人可进《行加固性修缮;【 D级危《房产:权所有人《。可,申请原?。址、原合法建—筑面:积,、原合法建筑高【度进行翻修改—。建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城乡规划【、,房,管等部门负责制定】 第三章 二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第十:一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实】行村(居)》民,公寓建设《与连排连片建—设相结合的》模式  】  对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管理实行规—划许可管理制度 !    】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申报、审批【等相关?管理细则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  ?  村(【居)民在《原宅:基地:上进行改、》扩建的其建设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必—须,。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要求 》  《  《 村(居)民申请】新建住房的应符合规!划要:。求经批准后在新【规,划的住宅区进行建设! 【。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实,。施村(居《。)民公寓《建,设,模式 》    — (一)村(居)!民委:。员,会无法安排新增【建,设用地的;》 》   (二】。)因调整产业结构、!引进重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土地被征用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 《    (】三)根据《。城,市规划其他需要重】点,控制:的区域 《    ! 二级?控制区实施村—(居)民《公寓建设可》。享受一级《控,制区村(居)民【。公寓建设的相关政】策 : : 《 第十三条—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二级控《。制区:。村庄(居民点)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以连:。排连片、集中集约】为原则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暂停一》切建房的审批 【 第十】四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连排连?片建房每户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每户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第十!五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按!村庄规划提出—。建房申请经审—批后:在新规划的住宅区】。建,房进入新区》的村(居)民原有宅!基地的房《屋必须自《行拆除、《平整场地并将宅基】地交回集《。体未自行拆除—的由有关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负责—拆除、平《整场地 ! 第:十六条 二级—控制区的村》(,居)民凡将集体【。所有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出卖、》出租的无论是—否分户均不得再新】批宅基地 】 第十》。七条: 对已审批的村(居!)民个人住房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在放、验线前通知!城管:执法部门《、城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放线《后,继续加?强审批后的监—管工作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有关》城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由责任单【位,按襄:樊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查处暂行办【法(襄樊政发200!833号)》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第!四,章 三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 第?十八条 三》。级控制区村庄建设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管?理” 《 第】十九条?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快三级控制—区内村?庄规:划的编制《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 , 第二十条 三】级控制区内村—(居)民《建房属原拆原建的】。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属新增占地建!房、新安排宅基地的!必须全部进入—新规划的住宅新区】其,规划建设管理—。比照二级控制区【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一条 中心【城,区内村(居)民【建房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地!方和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  《  ? (三)利用【买卖、转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 《(四)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 (五)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放线、验!。线进:行建设的; —。    【 (六)其他违【反,城乡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第二】十二:条 对违法建房者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应,当责令停止限期【。改,正,;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村民违建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依法负责查处—;居民违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负责查处— :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村(居)民建房【的,监督工作《对违法建《设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举—报 —   《 市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乱搭乱?建,的棚户房《及其他临时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    】 对无《理,拒绝、阻挠违—建查处工作》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各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取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建委》。。、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 附件》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分级!控制:区范围(居委—会名单) 【 一级控制!区(面积21—9,平方公?里)   — 一》、襄城区苏家园【、闸口?、东门、《建锦、中山巷、【昭,明台、?新街、荆州街、大北!门、杨家《花园、马王庙、【卉木林?巷、四?季,青、西街、绿影壁、!王府口、冯家巷【、红花园、凤雏、长!虹、檀?溪、陵园路、民主】路、铁佛《寺、仲宣楼、胜利街!、文昌门、南丽【、擂鼓台及各企业社!区居委会辖区檀【溪村委会辖区庞公】。祠居委会、》王家洼居委会、【杨家河村《、十家庙《居委会、河》心村、洪庙村、涂】巷村、孙《巷村、观音阁—居委:会、营盘村、麒【麟村、张《。公,祠国家?森林公园《、凤凰村、余—家湖办事处 】。    》 二、樊城区建!新,路、前进中路、陈】家营、?茂盛、董台、春园路!、洪沟、夏家台、】代家台、美满—、王家台、襄江【、红光、肖家—台、鹿?角门、星火路、回龙!寺、机坊街、—马道口、梯子口、劳!动街、大《井台、定《中,街、水?星台、永安桥、定中!桥、望江、》陈老巷、韩庄、十字!街、友谊街、菜越】、万户、汉江南路、!赵家巷、高庄—、刘埂、汉江北路】、,乔营:、施营、七里桥及】各,企业社区居》委会辖区、前贾洼、!后贾洼?、衡庄、王家寨、】柿铺东村、柿铺居】委,会、柿铺西村居委会!(8-10组)王】伙、韩洼村委会【 《    《 三、高—新技术开发区黄家居!委,会、余岗居委会【、邓城?村委会?。、台子湾《村委会、米庄—村委会、米庄—居,委,会、顺正河居委【会、叶?店,村委会、孙庄村【委会、孙庄居委会、!何庄村委《会、施坡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0—。组、11《组]:)、蔡庄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7]组)、陆寨】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0组]《)、桐树店村委会(!仇家沟以《南[6组])何庄】村(属深圳工业园区!部分)、长虹北【路,沿线:两侧各20》0,米至清河四桥 】 :    》 四?、襄阳区云湾居委】会、老西湾居—委会、红《星居委会、潘—台居委会《、洪山头居委会、金!华社区居《委会、张湾居委【会、:朱庄村(3、7【、9组)、魏—庄村、黄坡》村、大桥村(1、】2,、3、?4组:),、武坡村(4—。。、5组)、刘集【村,(1:、2组)《、堰:坡村(2、3组)、!上营村(3组)、】祁,巷村、?。东津居委会、东津】村  【  五、隆中!风景区隆中居委会】、贾洲村、花木【店村 《 — 二:级控制?区(面积51—平,方公里) —    — 一、襄城【区尹:集乡、卧《龙镇镇区欧庙镇、】。康湾村、刘口村 ! ?   二、樊!城区:牛,首镇熊营《村、李马村》、张桥村、兴隆【村、杨?湖村、梁坡村、白湾!村、柿铺《西村居委会》。(1:-7组?) :    ! 三、襄阳区六两】河村、田寨村—(3、4、5、6、!7组)?、刘店村(1、2、!3组)、西岗—村(2、3、4、5!、6组?)、周寨《村(3、4组)、樊!坡,村 》    》 , 四、隆中风景区】姚,庵村、牌坊村 】 :。。 》三级控制区 — 《  ?。。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一、二级控制区【之外的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