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
襄樊市】人民政府令
—
第5号
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9年8月28!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
市长 李—新,华
200!9,年,8月28日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市区中心!。城区内村(居)【。。民建房管理集约节】约使用城市建设发】展用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市市区!中心城区内》(以下简称中心城】区)村(居》)民进行房屋建设】的适用?本办法 》
?
本办法!。所,称的中心城区—。是指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以,襄荆高?速公路、汉十高【速公路和规划的尹双!高速公路围合的区域!及隆:中风景?区、普陀堰区域 】 :
本!办,。法所称?的村:(,居)民建房》。系指本?市,中心城?。区内的村(居)【民依照规划要求【和本办法《的规定新建》、扩建或改建—供其本人或家—庭居住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构筑物 】
》
本》办,法所称的村(居)】民是指?
》
(【一)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宅基地《)的村民; —
—
(》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件:的居:。民;
】
》(,三):“村改居”后所在区!域个人?住房建设用地仍然】是集体?土地并且按村—民政策?管理的?居民:
》
第三条 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村(居?)民个人建房—实行分级控制管理划!分为一级控》制区、二级控制区】、三级控制区—(各控制区具体范】围见:附件)控制区—范围根据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每:2,年进行一次调整【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发布 !
【 :鱼梁洲开发》区、隆中风景区核】心景区严禁个人建房!。
】
第四?条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本市【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
】 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本市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具?体行政?许可按市政府确【。。。定的管理范》围和体制执行 】
】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查处工作的主管机!。关,
! 市城管局—负责监督城区政府】、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及《其街道?办事处、乡镇的村】民违法建房查处【工作 ? ,
》
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风景区)及】其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村【民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日常!监管、?。。查处和?强制:拆除工?作;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其他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日常监督!、查处和强》制拆除工作
! 第:二章: 一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第五条!。 一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按城市—规划和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实行村(居)民!公寓建设模式不再进!行一户一《宅的审批 —
《
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风貌区内进】行建设的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
!。。
第六条 建【设村(居《)民公寓应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以区为主!、分步实施”的【原则
】 ,
:。 “城《中村”改造可视情况!与村(居《)民公寓建设结【合推进?但应坚?持“: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实行市》场运作自求平—衡 ?
? ,
?第,七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市】房管部门会同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编制中心城区村!。(居)民公寓建设】布点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 》
【。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根据?村(居)民公—。寓,建,设布点?专,项规:划制:订,本区村(居》),民公寓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
第八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包!括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建设《和,市场化开发》建设两种方式 !
《
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建设是指经村【(居)民会》议同意?后,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村(居)民公【寓建设?申请经批准后由村(!居):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村(居)《民公寓 —
:
市【场化开发《建设是指将集体土地!依法征收后通过公】开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建设村(居)民公!寓,
】
第九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的实!施程:序
—
《 (一)》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根据村(—居)民公寓布点专】项规:划,编制:村(居)民公—。寓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合理布置【村(居)民公寓、市!政公共设施、公【益设施等《功能用地《。村(:居)民公《寓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按《城市居民小》区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在符合规划》条件下?。鼓励建设高层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
】 ,(二)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或】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建设方案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拆迁安《。置方案、用地规划】、设计方案、效益分!析及环保评》估,等经批准《的村(居)民—公寓建设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按原—程序:。报批;
!。
(—三)村(居)民委】。员会或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项《。目建设改《造方案办理》立,。项、规划、用地【、建设工程》施,工等行政许可—手续; 》
《
?。。 (四)需要拆迁!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或建设单位—办理拆迁许可手续】后按经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进行拆迁安置; 】
?
(】五)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 ,
【第十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的政策措施 】
》
? (一)进行村(!居)民公寓》建设的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留出!一,定土地作《为村(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发展建!。设用地; —
—
(《二)村?。(居:)民公寓建设—腾出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收储?出让土地收》益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分配》使,用;:
—
? (三)村(居】)民:公寓小区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应与:项目建设同步—规划、分期建设【; ?
!(四)因《建设村(居)民公】寓需要拆迁原村【(居)?民房:屋的拆迁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实物还房!两种方式《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按襄:樊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暂?行办法(襄樊—政发2008—27号)(襄—阳区按照该区—的补偿?政策执行)予以【补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给予补偿;【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
: ,
(五)村(!居)民公寓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
—(六)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村,(居)民公》寓不得向本村—(居)民委员—会以外的其他人【销售村(居》。)民:。委员会、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对【购买村(居》)民公寓的村(居)!民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本村(居)民【委员会和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 ,
— (七)村—(居:)民委员会使用【集体用地建》设村:(居:。)民公寓的建设【规费除上缴国家和省!规定的部分外按现行!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 —
—。
(八)一】级控制区村(—居)民住房确系危房!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C级》”、“D级”(不适!。宜居住的《房屋)且《当年又未能纳入村(!居,)民公寓建》设计划?的原则上《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统一收购或封存在!未能安?排其入住村(居)】民公:寓的:过渡时期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按规定【支付:过渡:安置补偿费直至入】住村(?居)民公寓危房【收购的具体办法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负责制定;》
— ,
(九)对不【愿意:被收购?。或封存?的, C、D级》危房C?级危房产权》所有人可进行加固】性,修,缮,;, D级危《房产权所有人可【申请原址、原—合,法建筑面《积、:原,合,法建筑高度进行【翻,修改建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城乡规?划、房管等》部门负责《制定:
第三章 二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
第十一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实行村(居)民公寓!建设与连排连—片建设相结合的【模式
!
: 对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管理实—行规划许可》。管理制度 》
!。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申报、审批》等相关管理》细,则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
村!(居:)民在原宅基地上进!行改:、扩建的《其建设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必须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要》求 :
【
村《(居:)民申请新建住房的!应符合?。规划要求经批准后】在新规划《的住宅区进行—。建设 《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实施村(—居)民公寓》建设模式《
—
:
(一)村(】居)民委员会无【。法安排新增建设用地!的; 《
】 (:二)因?调整产业结构、【引进:重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土地被征用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 : ,
【 (:三,)根据城市规划其他!需要重点《控制的区域》
! 二级《。控制区实《施村:(居)民公寓建【设可享受一级控【制区村(居)民公】。寓建设的相关政策】
—
:。
第十三条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二【级控:制区村庄《(居民?点)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以连?排连片、集中集约为!原则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暂停《一切建房的》审批 《 ,
第十四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连,排,连片建房每户—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每户?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
第十五!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按村庄规划提出建!房申请经审批后【在新规划的住—宅,区建房?进入新区《的村(居)民原有宅!。基,地的房屋必须自行】拆除、平整场—地并将宅基地—交回集?体未自行拆除的【由有关?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负责拆除!、,平整:场地 》。
?
第十六条 二【级控制区的村(【居)民凡《将集体所有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出卖、出—租的无论是否分【户均不得《再新批宅《基地:
《
,
第十七条— 对:已审批的村》(居)?民个人住《房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在放、验线前!。通知:城管执法部门、【。。城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放线后》继续:加,强审批后的监管工作!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有关城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由!责任单位按襄樊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查,处暂行办法(襄【樊政发?200833号)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 第四章《 三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第十!八,。条 三级控制—区村庄?建设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管理”【
】
第十九条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快三级控制【区内村庄规划的编制!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 :
,
第二十—条 三级控制区【内村(居)民建房】属,原拆原?建的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属新增占地!建房、新安排宅基地!的必须?全部进入新规划的住!。宅新区其规划—建设管?理,。比照二级控制—区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一条: 中心城区内村【(居)民建房—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地《方,和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
《
? (三)利用买【卖、:转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 (四)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
,
(【五)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放线、验线进行建设!的,;
》
?。
(六)其他违】反城乡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
第二十二【条, 对违法建》房者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应当责令停止限期!改正:;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村:民违建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依法负责查!处;居民违》。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负责【查处: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村(居)民建房的监!督工作对违法建设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举报 !
,
【市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乱搭乱—建,的棚户房及其他临时!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
,
《。 对?无理拒绝、阻挠【违建查处工作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各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取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六章 附 则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建委、《。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
?附件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分级?控制区范《围(:。居委会名单)
【
一】级控制区(》面积219》平方公里)
】
一、【襄城区苏家园、闸】口、东门、建锦【、中山巷、昭明台、!新街、荆《州街、大北》门、杨家花》园、马王庙、卉【木林:巷、四季青、西【街、绿影壁、王府口!、冯家巷、红—花园、凤雏、长【虹、檀溪、陵园路、!。民,主路、铁佛寺、仲宣!楼、:胜,利街、?文昌:门、南丽《、擂鼓台及各—企业社区居委会辖】区檀溪村委》会辖区庞公》祠居:委会、王《家洼居?委会:、杨家河村、—十家庙居委会、【河心村、洪庙村、】涂巷村、孙巷村【。、观:音阁:居委会、营盘村、】麒麟:。村、:张公祠国家》森林公园《、凤:凰村、余《。家湖办事处》
《
,
二、】樊城区建新路、前】进中路、陈家—营、茂盛《、,董台、春园》路、洪?沟、:夏家台、代家台、美!满、王家《台、襄江、红光、】肖家:台,、鹿角?门、星火路、回龙寺!、,机,坊街、马道口、【梯子口、劳动街、大!井台、定中街、水星!台、永安桥、定中】桥、望江、陈老巷、!。。韩,。庄、十字街、—友谊街、菜越、万户!、汉江?南路、赵《家巷、高《。庄、刘埂、汉江北】路、:乔营、施《营、七里《。桥及各?企业社区居委—会,辖区、前贾洼、【。后贾洼?、衡庄、《王家寨?、柿铺东村、柿【铺,居委:会、柿铺《西,村居:委会:(8-10》组)王伙、》韩洼村?委会
!
三、高【新技术开发区—黄家:居,委会、余岗居委会、!邓城村?委会、台子湾村委】会、米庄《村委会、米庄居委会!、顺正河居委会、】叶店村委《会、孙庄村委会、】孙庄居委会、何庄村!委会、施坡》。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0组、11【组]:)、蔡庄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7]组)—、陆寨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0组])】、桐树店《村委会(仇》家沟:以,南[:6组])《何庄:村(属深圳工业园区!部分)、《长虹北路沿线两【侧各20《0,米至清河四》桥 :
?
,
四、】襄阳区云《湾居委会、》老西:湾居委?会、:红星居委会、潘台居!。委会、洪《山,头居委会、金华【社区居?委会、张湾》居委会?。、朱庄村(3、7、!9组)、魏庄村、】黄坡:村、大桥村》(1、2、3、【4组)、武坡—村(:4、5组)、刘【集村(?1、:2组)、堰坡村(2!、3组)《、上营村(3组【)、祁巷村》、东津居委会—、东津村 》
》
五、隆】中风景区隆中—居委会、贾洲村【、,。花,木店村 》 ,
—二,级控制区(面积【。51平方公里—)
】
? ,一、襄城区尹—集乡、卧《龙镇:镇区欧?庙镇、康湾村、【刘口村 》
》
二》、樊城区牛首—镇,。熊营村、《李马村、张桥村、】兴,隆村、杨《湖村、梁坡村、【白湾村、柿》铺西:村居委会(》1-7组)
!
》 三、襄阳区六】两河村、田寨村(】3、4、5、—6、7组)、—刘店村(《1,、2、3组》)、西岗村》(2、3、4、【5、6组)、—周寨村?(3、4组》)、:。樊,坡村 《 ,
】四、:隆,中,风景区姚庵》村、牌坊村
!。
, :
三级《控制区 —。
《
《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一》、二级控制区之【外的区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