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
?
襄樊》。市人民政府令—
第?。5,。号
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9》年8月28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
市长 李新华【。
》200?9年8月《28日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市,区中心城区内—村(居)民》。建,房管理集约节—约使用城市建设【发,展用: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市《区中心城《区内(?以下简称中心—。城,。区)村(居》。)民进行房屋建设的!。适用本办法
!
— 本办法所》称的中心城区是【指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以】襄荆高速公路—、汉十高速》公路和规划的尹【双高速公路围合的区!域及隆中风》景区、普陀堰区域 !
?
, :
本》办法所称的村(【居)民建房系指【本,。市中心城区内—。的村(居)民依【照规划要求和本【办法的规定》新建、扩建或改建供!其,本人或家庭居住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构筑物 —
,
》 本办法所称的村!(居)民是指 【
?
(】一):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宅《基地)的村民; 】
》
(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件的居民; !
】 (三)》“村改居”后所在】区域:个人住房建设用地】。仍然:是集体土地》并且按村民政策管】理的居民
!。。
第三条【 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村(居)民个【人建房实行》分级:控制管?理划分?为一级控《制区、?二级控制区、三级】控制区(各控制【区具体范《围,。见附件)控制—区,范围:根,据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每—2年:进行一次调整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发布 —
:
》 鱼梁洲开发区】、,隆中风景区》核心景?区严禁个人》建房
【
?
第:四条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本市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
《 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本市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具体行政许可】按,市政府?确定的管理范围和】体制:执行 》
【。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查?处工作的主管机关 !
【
市城管—局负责监督城区政】府、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及《其街道办事处、乡】镇的村民违法建房】查处工作
】
, ,
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风,景区)?及其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村民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日:常监管、查处和【强制拆除《工作;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其他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日,常监督、查处和【强制拆除工作—
》第二章? 一: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第五条!。 一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按城《市规:划和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实行》村(居)民公寓建设!模式不再进行—一户一宅的审批【 , ,
?
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风!貌区内进行建—设的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 —
第!六条 建设村(居)!民公寓应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以区为主】、分步实施”—的原:则 :。。 , ,
】“城中村”》改造可视情况与【村,(居)民公寓建【设结合?推进但应坚持“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实行市】场运作自求平衡【 : ,
,
》第七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市房】管部门会同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编!制中心城区村(【居)民公寓建设【布点: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
!
: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根据!村(居)民公寓建设!布点专?项规划制订本区村】(居)?民公:寓,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
《
第八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包括《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建设和市场—化开发建《设两种方式》 :
!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建,设,是指:经村(?。居):。民会:议同意后《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村(】居)民公寓建—设申请经批准后由村!(居)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村(居)民公】寓 《
》
: 市场化开发—建设是指《。将集体?土地依?。。。法征收后《通过公开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建设村(居)民!。公寓
!
第九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的实施程序! :
—
(一)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根据村(【居):民公寓布点专项【规划编制村(—居)民公寓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合理布置村(【。居)民公寓、市政】。。公,共设施、公益设施等!功能用地村(居【)民公寓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按城!市居民小区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在符【合规:划条件下鼓励建【设高层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
(!二)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或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建设方【案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拆迁安?置方案、用地—规划、?设计方案、效益分】析及环保评估等经批!准的村(居)民【公寓建设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按原程序报批; 】
—
,
(《三)村(居》),民委员会或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项目建设改!造方案?办,理立项?、规:划,、用地、《建设工程施工等行政!许可手续; 】
,。
【(四:)需:要拆迁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或建设单位办理!。拆迁:。许可手?续后按经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进行《拆迁安置; 】
】(五)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
:
第十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的!政策措施《 :
《。
(一)进!行村(居《)民公寓建设的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留!出一定土地作—。为,村,。(,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发展建设用》地;
!。
(二)村】(居)民《公寓建设《腾出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收储?出让土地收益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分配!使用; 》。
—
?(三)村(居)民】公寓小区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应与【项目建?设,同步规划、分期【建设; 》
?
(四】)因建设村(—居)民公寓需要【拆,迁原村(居》。)民房屋的拆迁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实物还房两种—方式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按襄樊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暂【行办法(襄樊—政发200》827号)(襄阳】区按照该区的补偿】政策执行)予以补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给予补偿;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
(!五)村(居)民【公寓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
,
(六!),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村(居)民公寓【不得向本村(—居):。民委员会以外的其他!人销售村(居)民】委员会、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对!购买村(居)民【公寓的村(居)【民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本村(—居)民委员会和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
(!七)村(居)—民,委员会使用集—体用地建设村—(居)?民公寓?。的建设规费》除上缴国家和—省规定的《部分外按现行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 ,
《 :
?。 (八)一级控【制区:村,(居)民住房确系】危房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C级”、“D级”(!。不适宜居住的房屋】)且当?年又未能纳入村【(居)民公》。寓建设计划的—原则上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统一】收购或封存》在未能安排其入住】村(居)《。民公:寓的过渡时期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按规《定,支付过?。。渡安置补偿费—直至入住村(居)民!。公寓危?房收购的具体办法】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负:责制定; —
—
(九)对》。不愿意?被收购或封存的 C!、D级危房C—级危房产权所有【人可:进行:加固:性修缮; D级危】房产权所《有人可申请原址、】。原合法建《筑面积?、,原合法建《筑高度进《行翻修改建》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城!。乡,规划、?房管等部门负—责制:定,
第三章 二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第十一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实行村(》居)民公寓建设【与连排连《片建设相结合的【模式
】
对—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管理》实行规划许可管【理制度
【
《
,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申报、审批】等相关?管理细则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
村(—居)民?在原宅基地上进【行改、扩建的—其建设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必须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要求 《
《
? 村(居)民申】。请新建住房》的应符合规划—要求经批《准后在新规》。划的住宅区进行建设!。 ,
?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实施!村(居)《民,公寓建设模式 !
】。(一)村(居)【民委员会《。无法安排新增建设用!地的;
【。
【(,二):因调整产业结构、引!进重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土地被征用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
》
— (三)根据—城市规划其他—需要重?点控制的区域—
》
—。二,级,控制区实施村—。(居)?民公寓?建设可享受一级控制!。区村(居)民公【寓建:设的相关《政策 》
?
第十三条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二级!控制区村庄(居民点!)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以《连排连片、》集中集?约为:原则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暂停一切建房】的审批 —
《第十:四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连排连片建】房每户?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每户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
:
第十五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按【村庄:规,划提出建房申请经审!批后在新规》划的住宅区建房【进入新区的村(居)!民原有宅基地的【房屋必须自行—拆除:、平整场《地并将宅基地交回】集体:未自行拆除的—由,有关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负责拆!除、平整《场地 》
第十六条 !。二级:控制区的村(居【)民凡将集体所【有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出卖、出租的】无论是否《分户均不得再新批】宅基地
!
第十七条 —对已审批《的村(居)》民个人住房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在!放、验线《前,通知城管执法—部门:、城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放线后继续加强!审,批后的监管工—作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有关城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由责任单《位按襄樊《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查处!。。暂行办法(襄—樊政发?200?833号)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第四!章 三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第十:八条: 三:级控制区村庄—建设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管!理” 》
—第十九条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快三级控制区内!村庄规划的编制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
,
?第二十条 三—级控制区内村(居】。。)民建房属原—拆原:建的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属新增占《地建房、新安排宅】基地的必须》全部进入《新规划的住宅新区其!。规划建设管》理比照二级控制区】。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一条 !中心城区内》村(居?)民建房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地方和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
,
?
,
(三)—利用买卖、转—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四:。)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
(五【)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放线《、验线进行建设的;!
》
(六—),其他违?反城乡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
, 第二十二—条 对违《法建房者《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应】当责令停止限期改】。正;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村民违建!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依法负】责,查处;居《民违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负责查处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村(居)民建!房的:监督工作对违法建设!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举报
!
:
市《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乱搭乱建的棚】。户房及其他临时【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
】。 对无《。理拒绝、阻》挠违建查处工作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各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取,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 附 【则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建:。委、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
附【件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分级—控制区?范围(?居委会?。名单)
— ,
一级—控制区(《面积219平—方公里)《
《
一、襄城】。区苏家?园、闸口、东—门、建锦《、中山巷、昭明【台、新街、》荆州街?、大北门、》杨家花园、马—王庙、?卉,木林巷、四季青、】西街、?绿影壁?、王府口、冯家巷】、红花园《、凤雏、长》虹、檀溪、》。陵园路、民主—路、铁佛寺、—。。仲宣楼、胜利街、文!昌门、南丽、擂【鼓台:及,各企业社区》居委会辖区檀—溪村委会辖区庞【公祠居委会、—王家洼居委会—、杨:家河村、十家庙居】委会、?河心村、洪庙村【、涂巷村、孙—巷村、?。观音阁居委会、营盘!村、麒麟村、张【公祠国?家森林公园、凤凰村!。、余:家湖办事《处
—
?
: 二:、樊城区建新路、前!。进中路?、陈家营、茂盛【、,董台、春园路、洪沟!、夏:家台、代家台、【美满、王家台、【襄江、红《光、肖家《台、鹿角门、星火】路、回龙寺、机坊街!、马道口、梯子口、!劳动街、大井台【、定中街、》水星台、永安—桥、定中《桥、望江、陈老巷、!。韩庄、十字街、【友,谊街、菜越》、,万户、汉江南路、赵!家巷:、,。高庄、刘埂、—汉江北?路、乔营、施—营、七里桥及各企】业社:区居委会《辖区、前贾洼、【后贾洼、衡》庄、:王家寨、《柿铺东村、柿铺【居委会?、柿铺西村》居委会(8-10组!)王伙、韩洼—村委会 》
《
三、高新!技术开发《区黄家居委会、余岗!居委会?、邓城村委会、【台子湾村委会、米】庄,村委会?、米:庄居委会《、顺正河居委会【、叶店村《委会:、孙庄村委会、孙】庄居委会、何庄村委!会、施坡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0组、11组]】)、蔡庄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7》]组:),、陆:寨,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0》组])、桐》树店村委会(仇【家沟以南《[6组])何庄村(!属深圳工业园—。区部分)、长虹北】路,沿线两侧各20【0米至清河四桥 !
《
《 四、襄阳》。。区云湾居委会、老西!。湾居委会、红星居委!会、潘台居委—会、洪山头居委【会、金华社》区居委?会、张湾居委会、朱!庄村:(3、7、9组【)、魏庄村、黄【坡村、?大桥村(1、2、3!、4组)、武坡【村,(4、5《组)、刘集村—(1、2《组)、堰坡村(【2、3组)、—上营村(3组—)、祁?巷村、东津》居委会、东》津村
】。
五、【隆中风景《。区隆中居委会、贾洲!村、花?木,店村 》
》
二:。级控制?区(面积5》1平方公里) !。
:
一、】襄城:区尹:集乡、卧龙镇镇区欧!庙镇、康湾村、【刘口村
!
? 二、樊》城区牛首《镇熊营村、李马村】。、张桥村、兴隆【村、杨?湖村、?梁坡村、白湾—村、柿铺西》村居委会《(1-7组) 【
【
三、襄阳区】六两河村、田寨村】(3、4、5、6】、7:组)、?刘店村(1、—2、3组)、西【岗村(?2、3、4》、,5,。、6组)《、周寨村(3—、4组)《、樊坡村 【。
:
—。四,、隆中?风景区姚庵村、牌】坊村
—。
?
三?级控:制,区
》
《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一、【二级:控制:区之外?的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