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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
【襄樊市人民政—府令
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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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9年8月28【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
市长 李新【。华 ?
20》0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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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市区中心城区内村】(居)民建房管理】集约节约使用—城,市建设发展用—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市!市区中心城区内(以!下简称中心城区【)村(居)民进行房!屋建设的适》用,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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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所称的中—心城:区是:指,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以襄荆高速【公路、汉十高速【公路:和规划的尹双高速】公路围合的区域及】隆中风景区》、普陀堰区域 !
《
本办法所称!的村:。(居)?民建房系指本市中】心城区内的村(居】)民依照规》划,要求和本《办法:。的规定新建、—。扩建或改建供其本人!或家庭居住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构筑物 《。
! 本:办法所称的村(居)!。民是:指 《
—。 (一)》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宅基地)的村民;】
》
—(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件的居民; !
【 (三)《“,。村改居”后所在【区域个人住房建设】用地仍然是集—体土地并且》按村民?政策管理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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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村(居)【民个人建房》实行分级控制管【理划分为《一级控制区、二级】。控制区、三级—控制区(各控制【区具体范围见附件】)控:制区:。范围根据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每2年进行【一次调整《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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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梁【。洲开发区、隆—中风景区核心景【区严禁个《人建房 《 ,
《
第四条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本市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
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本市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具》体行政许可按市【政府确定的管—理范围和体制执行】
《。
—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查处】工作的主管机—关 :
《
市【城管局负责监—督城区政府、—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及其街道!办事处、乡镇—的村民违《法建房查《处工:作, ?
《
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风?景区)及其》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村民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日常—监管、查处和强【制拆除?工作;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其他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日常监督、》查处和强制拆—除工作
【 ,第二章 《一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第五》条 一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按城市规《划和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实行村(居)民公!寓建设?模式不再《进行:一,户一宅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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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风貌】区内进行建设—。的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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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设村(居】)民公寓应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以区为主、分—。步,。实,施”:的原则 》
!“城中村”》改造可视情况与村】(居)民《公寓建设结合推【。进但应坚《持“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实行《市场运作自求—平,。衡 《
?。
第七》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市:房,管部门?会,同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编制中心!城区村(居)—民公寓建设布—点,。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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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根,据村(居)民公【寓建设布点专项规划!制订本区村》(居:)民公寓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包括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建设和市场化!开发建?设两种方式 —
《
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建设是指经》村(居)《。民会议同意》后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村(居)民》公寓建设申请经【批准后由《。村(:。居)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村(居】)民公?。寓 :
》。 ,
:。 市场化开发【建设是指《将集体土地依—法,征收后通过公开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建设村(居!)民公?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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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的】实施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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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根—据村:(居:。)民公寓布点专【项规:划编制?村(:居,)民:公,寓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合理布置【。村(居)民》。公,寓、市政《公共:设施、公益设—施等:功能用地村(居)】民公:寓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按城市】居,民小:区,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在符合规划条件下】。鼓励建设高层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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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或【。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建设方案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拆迁安《置方案、用地规【划、设计方案、效】。益分析及环保评估等!经批准的村(—居)民公寓建设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按原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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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村?(,居,)民:委员会或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项目建设改【造方:案办理立项、规【划、用地《、建:设工程施《工等行政《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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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需《要拆迁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或?建设单?位办理拆迁许可手续!后按经?。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进】行拆迁安置; 【
【
(五)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
【
,第十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的政策措施 !
【 (一《。)进行村(》居)民公寓建—设,的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留出一定土地作为!村(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发展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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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村(居)民公】寓建设腾出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收储出让《土地收益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分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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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村(居)民公寓小区!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应与项目建【设同步?。规划、分《期建设; 【
》
(四》。)因:建,设村(居《)民公?寓需要?拆迁:原村:(居)民房屋—的拆:迁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实物还房》两种方式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按襄樊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暂—。行办法(襄樊政发2!0082《7号)(《襄,阳区按照该区的【补偿政策执行)予以!补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给予—补偿;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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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村(居)!民公寓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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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村(居)民—。公寓不得《向本村(居)民委】员会以外的其他人】销,售村(居《)民委员会、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对购买?村,(,。居,)民公寓的村(【居):民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本村(【居,),民委:员,会,和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
(七)村】。(居)民《委员会使用集体【用地建设村(居)民!公寓的建设规—费除上缴国家—和省规定的》部分:外按现行《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
—
(—八)一级《控制区村(居)【民住:房确系危房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C级”、“》D级”(不适—宜居住的房》屋):且当年又未》能纳入村《(居)民公寓建设计!划的原?则上: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统一收购或封!存在未能安》排其入?住村(居)民公【寓的过?渡,时期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按:规定支付过》渡安置补偿》费直至入住》村(居)民》公寓危房收购—的具体办法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负责制定; 】
(九!)对:不愿:意被收购《或,封存:的 C、《D级危房C级—危房:产权所?有人可进《行加固?性修缮?; D?级危房产权所有【人,可,。申请原址、原合法建!筑面积、原合法【建筑高度进行翻修】改建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城乡规】划、房?管等部?门负责制定
【第三章 二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第十!一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实行村(居】)民公寓建设与连排!连片建设《相结:合的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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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管理实行规划许可】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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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申报:、,审批等相关管理细】则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
《
? 村(居)民在原宅!基,地上进行《改、:扩建的其建》设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必须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要求 《
!村,。(居)民申请新建】住房的?应符合规《划要求经批准后在】。新规划的住宅区进行!建设
—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实》施村(居)民公寓】建设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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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居)?民委员会无法—。安排新增建设用【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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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因?。调整产业结构、引】进重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土地被征用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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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城:市规划其他》需要重点《控制的区域 【
!二级控制区》实施村?(居)民公寓—建设可享《受一级控制区—村(居)《民,公寓建设的相关政策! ?
》
,第十三?条,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二级:。控制区村庄》(居民点)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以连排连!片,、集:中集约为原则—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暂—停,一,切建房的审》批
第!十四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连排连片【建房:每户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每户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
?第十五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按:。村庄规划《提出建房申请—经审:批后在新规划的住宅!区建:。房进入新区的村(】居,。)民原有宅基—地的房?。屋,必须自?行拆除、《平,整场地并将宅基地】。交回集体未》自行拆除的由有关】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负责拆除《、平整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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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二级?控制区的村(居)】民凡将集体》所有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出卖、出租的无】论是否分户均不【。。得再新批宅基地【 ?
第》。十七条 对已审批的!村(居)《民个人住房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在放、》验线前通知城管【执法部门《、,城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放线后继续加!强审批后《的监管工作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有关—城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由责任单位按襄【樊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查处暂行办法(】。襄樊政发200【833号《)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 第《四章 三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第【十八条 《三级控制区村庄建设!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管理” !
第!十,九条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快三级—控,制区内村《庄,规划的编制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
》第二十条 三级控制!。区内村(居)民建】房属原拆原建—的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属新增占!地建房、新安排【宅基地?的必须全部》进入新规划的住【宅新区其规划建设】管理:比照二级《。控制区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一条 中心城】区内村(居)—民建房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地?方和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
: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 ,
— (三)》利用买?卖、转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
:
(四【),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
(五)】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放线、!。验线进行建设的;】
】
(六?)其他违反城—乡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
第二十二条】 对违法建房—者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应当责令《停,止限期改正;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村民:违建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依法负责查处;居】民违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负责!。查处
》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村(居)民【建房的监督工作【对违法建设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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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乱搭!乱建的棚户房及其他!临时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
》
对无理【拒绝、阻挠违建【查,处工作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三条 ?各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取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建委、》。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
【附件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分级控制区范【围(居委会名单)
!
【一,级控制区(面积21!9平方公《里)
】 一、襄城—区苏家?园、闸?口、东门、建锦【、中山?巷、昭明台、—新,街、荆州《街、大北门》、杨家?花园、马王庙、卉木!林巷、?四季青、西街、【绿影壁、王府—口、冯家巷、红花园!。、凤雏、长虹、檀】溪、陵园路、民主路!、铁佛寺《、仲宣楼、胜利【。街,、文昌门、南—丽、擂鼓台及各【企业:。社,区居委会辖区檀溪村!委会辖区庞公—祠居委会、王家洼】居委会、杨家河村】、十家庙《居委会、河心村【。、洪庙村、涂巷村、!孙巷村、观音—阁居委会、营盘【村、麒麟《村、张公祠国家森】林公园、凤》。凰村、余《家湖办事处
!
《
二《、樊城区建新路【。、前进中路、陈家营!、茂盛、董台、【春园路、洪沟、夏】家台、代家台、美满!、王:家台、襄《江、红光、肖家【台、鹿角门、星火】路、回龙《寺、机坊街、—马道口、梯子—口、劳动街》、大:井台、定中》街、:水星台、永安桥【、定中桥、望—江、陈老《巷、韩庄、》十字街、友》谊街、菜越、万【户、汉江南路—、赵家?巷、高?庄、刘?埂,、汉江北路、乔营、!施营、七里桥—及各企业社区—居,委会:辖区:、前贾洼、》。后贾:洼,、衡庄、王家寨【、柿铺东村、柿铺居!委会、柿铺西—村居委会(8-10!。组):王伙、韩洼》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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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新技!术开发区黄》家居委会、余岗居委!会、邓城村委会、】台子湾村委会—、米:庄村委会、米庄居委!会、顺正河居委会、!叶,店村委?会、:孙庄村委《会、孙庄居》委会、何庄村—。委会、施《。坡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0组、?1,。1组])、蔡庄【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7]》组)、陆寨》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0组])、桐—树店村委会(仇家沟!以南[6组])【何庄村(属深圳工业!园区部分)、长虹】北路沿?线两侧?各20?0米至清河四—桥
!
四、襄—阳,区云湾?居委会、老》西湾居委会》、红星居委会、潘台!居委会、洪山头居委!会、:金华社区居》委会、张湾居委会】、朱庄村(3、7、!9组:)、魏庄村》、黄坡村、大桥【村(1、2、—3、4组)》、,武坡村?(4、5组)—、刘集村(1、2】组,。)、堰坡《村(:2、3组《)、上营《村(3?组):、祁巷?。村、东津居委会、东!津村
—
— 五、隆《中风景区《隆中居委会、贾洲】村、花木《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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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控制区(面积5】1平方公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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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襄《。城区尹?集乡、?卧龙:镇镇区欧庙镇、康湾!村、刘口村 【
】 二、樊城区牛【首镇熊营村、—李马村、张桥村【。、,。兴隆村、杨湖—村、梁坡村、—白湾村、柿铺西村】居委会(1》-7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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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襄,阳区六?两河村、田寨村【。(3、4、5、6】、7组?。)、刘?店村(?1、:2,、3组)、西岗村(!。。2、3?、4、5、6组)、!。周寨村(3、4【组)、樊坡村 !
四!、隆中风景区姚【庵村、牌坊村 【
】三,级控制?区,。
!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一、二级!控制:区之外的《。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