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 襄樊市人民!政府令 第—5,号 : ?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9年8月【2,8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 市长 》。。李新:华 《 200》9年8月28日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市】区中心城区内村【(居)民建房—管,理集约节约》使用城市建设—发展用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市区中心城区】内(以下《简称中心《城区)村《(居)民进行房【屋建设的适用本办法! 《   ? , 本办法所【称的中心《。城,。区,是,指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以襄荆】高速公路、汉—十高速公路和规划】的尹双高速公路围】合的区域及隆中【风,景区、普陀堰区域】 ?  ?  本办【法所称的村》(居)?民建房系《指本:市中心城《区内的村(居)民依!照,规划要求和本办法的!规定新建、扩—。建或改建供其本【人或家庭《居住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构筑物 !   本【办法所称的》村(居)民》是指:    】 (《一,)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宅!基地)的村》。民; ?  》。  《 ,(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件—的居民; 》    ! ,。。(三)“《村,改,居”后?所在区域个人住房建!设用地仍然是—集体土地《并且按村民政策【管理的居《民 ? 第】三,条 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村(:居,)民个人建房实行分!级,控制管理划分为一级!控制区、二》级控制区、三级控制!区(各?控制区具《体范围见附件—。)控制区《范围:根据: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每?2,年进行一次调整【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发布  !  : : ,鱼梁:洲开发区、隆中风】景区:核心:景区:严禁:个人建房 】 第四条】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本市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  :  《 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本市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具体行政【许可按市《政府确定的管—理范围和体》制执:行 ?    【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查处工作的主【管机:关  【  》市城管局负责监督】城区政?府、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及其街道办事【处、乡镇的村民【违法建房查处工作】   【 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风景区【)及其?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村民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日常《监管、查处》和强制拆除工作;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其他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日常?监,督、查处和》强制拆?除,工作 【第二章 一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 , 第五条 一—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按城市《规划和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实行村(居)民】公寓建设模式不再进!行一户一宅的审【批 —   《 :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风貌区内进行建【设的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 【 , : 第六条 !建设村(居》。)民公寓《应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以区为!主、分步《实施”的原》则, ? :   “【城中村”改造可视情!况,与村(居)民公寓】建设结?合推进?但应坚持“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实行市场《运,。作自求?平衡 ! :第七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市房管部门!会同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编制中心城【区村(居《)民公寓《建设布点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 ! ? ,  :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根据《村(居)民公寓建设!布点专项规划制订本!区村(居)》民公寓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 第八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包括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建设和市场【化开发建设两种方】式,   【。 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建设是!指经村(居)民会议!同意后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村【(居:)民公?寓建设申请经批准】后,由村(居)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村(居)民【公寓 》   《 市场化开】发建设是指将集体土!。地依法征收后—通过公开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建设村【(居)民公》寓 :。 《。 ? 第九?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的实施程序 —  》  (—一)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根,据村:(居:),民公寓布点专项规】划编制村(居—)民:公寓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合理布置【村(居)《民,公寓:、市政?公共设施、公益【设施等功能用地【村(居)民公—寓,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按!城市居?民小区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在符合规》划条件下《鼓励建?设高层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 ,  ? , (二)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或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建,设方案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拆迁安置方!案、用地规划、设计!方案、效《益分析及环》保,评估等?经批准的村(—居,)民公寓建设—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按原程序《。报,批; ? ?    》 (三)》。。村(居)民》委员会或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项目建设改》造方案办理》立项、?规划、用地、—建设工程施工等【行政许可手续;【    】 ?(四:)需要拆迁》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或建》设单位办理拆迁许可!手续后?按经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进行拆迁安置—。; : :    (!五):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 第十》。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的!政策措施 !   (【一)进行村(居【)民公寓建设的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留出一定土地作】为村(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发展建?设用地;《 《    》 (?二)村(居》)民公?寓建设腾出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收储出】让土地收益》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分配使用; 】。 , :   (三)!村(居)《民公寓小区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应与项目建设同【步规划、分期建【设; 《    】 (四)因》建设村?(居)民公寓需要拆!迁原村(居)民【房屋的拆《迁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实物还房两种方【式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按襄樊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暂行办?法(襄樊《政发:200827号【),。(襄阳区《按照该区的补—偿政策执行》)予以补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给予补偿;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 《 ,  《 (五)《村(居)民公寓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   —(六:)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村(:居)民公寓》不,得向本村(居)民委!员会以外的其他人】销售村(《居)民委员会、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对购【买村(?居)民公《寓的村(《居):民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本村:(居)民委员会和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    — (七)村—(居)民《委员会使用集体用地!建设:。村(居)民公寓【的建设规费除上缴】。国,家和省?规定的部分外按现】行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    】 ?。(,八)一级控制—。区,。村(居)民住房【确系危房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C级”、“》D级”(不适—宜居住的房屋)【且,当年又?未能纳?入村(居《)民公寓建设—计划的原则上—。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统一】收购或封存在—未,能安排?其入住村(》。居)民公寓》的过渡时期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按》规定支付过渡—安置补偿《费,直至入?住村(居)民公寓】危房收购《的具体办法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负责制定】;  【  (《九)对不愿意被【收购:或,封存的?。 C、D级危房C级!危房产权所》。有,人可:进行加?固性修缮; D级危!房产权所《有人可申请原址、】原合法?。建筑面积、原合【法建:筑高度进行》翻修改建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城乡规】划、房管等部—门负责制定 第三!。章 :二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第十》一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实,行村(居《),。民公寓建《设与连排连片建设相!结合的模式 !    》。。 对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管?理实:行规划许可》管理制度 【    》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申!报、审批等相—关管理?。细则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 ,   《 : 村(居》)民:在原宅基地上进行】改、扩建的其建设】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必须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要求 —    】 :村(居)民》申请新建住房的【应符合规划要求【经批:准后在新规》划,的住宅区进行—。建,设 【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实施村(居!)民公寓建》设,模,式   】 ? (一)村(居)】。民委员会无法安排新!增建设用《地的; 【    》 :(二:)因调整产业结构、!引进重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土地被征】用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  【  《 (三)根据城市】规划其他《。需要重?点控制的《区,域  【  二级控】制区实施村(居【)民公?寓建设可享受一【级控:制区村?(居)民公》。寓建设的相关政策 ! — 第十三条—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二级控制区】村庄:(居民点)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以【连,排连片?、集中?集约为原则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暂停一切建—房的审批 】 第十四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连排连片建】房每户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每户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 第十】。五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按村庄】规划提出建房—申请:。经,。审批后在新》规,划的住宅区建房进入!新区的村(居)【民原有?。宅,基地的房《屋必须自行拆—除、:平整场地并将—宅基地交回集—体,。未自行拆除的由有关!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负?责拆:。除、:平整场?地 》 , 第十六条 二】。。级控制?区,的村(居)》。民凡将集体所有【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出卖《、出租的无论是否】分户均?不得:再新批宅基地 ! 第》十,七,条 对已审批的村(!居)民个人住—房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在【放、验线前通—知城管执法》部门、城《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放线》后继:续加强审批后的监】管工作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有!关城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由责—任单位按襄樊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查处暂行办法(!襄樊:政发20083【3,号):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 第四章 三!。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第十!八条 三级》控,制区村庄《建设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管理】” 】 第十九》条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快三?级控制区内村庄规】划的编制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 :第二十条 三—级控制区《内村:(居)民建房属原】拆,原建的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属新增占地—建房、新安》排宅基?地的必须《。全部进入新规—划的:住宅新区其规划建设!管理比照二级—控,制区: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中心城区内村(居!)民建?。房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地方和【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 :(三)?利用:买卖、转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四)?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 (五?),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放线、】验线进?行建设的;》   【 (六《)其他违反城—乡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第二!十二条 对违法【建房者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应,当责令停止限期改正!;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村:民违建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依》法负:责查:处;居民违》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负责】查处 《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村】(居:)民建?房的监督工作对违法!建设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举—报 :    ! 市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乱搭》乱建的棚户房—及其他临时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    】。 , 对无理拒绝、【阻挠违?建查处工作》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三条 各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取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六章《。 附 则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建委、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 《 附【件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分级控制区范!围(居委会名单【) : — ,一级控制区》(面积219—平,方公里) — ,  一—、襄城区苏家园【、闸:口、东门《、建锦?、中山巷、昭明【台、新?街、荆州街、—大,北门、?杨家花园《、马王庙、卉木林】巷、四?季青、西街、—绿影壁、王》府口、冯家巷、【红花:园、凤雏、长—虹、檀?溪、陵园《路,、民主路、铁佛寺、!仲,宣楼、胜利街—、文昌?门、南丽《、擂:鼓台及?各企业社区居—委,会辖区檀溪村委【会辖区庞公》。祠居委?会、王家《洼居委会、杨—家河村?。、,十家庙居委会、【河心村、洪庙—村、涂巷村、孙巷】村、观音阁居—委会、?营盘村?、,麒麟村、《张公祠国家》森,林公园?、凤:凰村、余家湖办事处!   【 ,。 二、樊城【区建新路、前—进中路、陈家—。营、茂盛、董台、春!园路、洪《沟、夏家台、代家台!。。、美满、王》家台、襄江、红光、!肖家台、鹿角门【。、星:火路、回龙寺、机】坊街、?马,道口、梯子》口、劳动街、—大井台、定中街、】水星台?、永:安桥、定中桥、望】江、陈?老巷:。、韩庄、十字—街,、友:谊街、菜越、万户】、汉江南路、赵家】巷、高庄、刘埂、】汉江北路、乔营、】施营:、七里桥及各—。企业社区居委会【辖区、前贾洼、后贾!洼,、衡:庄、王家寨、柿【铺东村、柿铺居【委会、柿铺》西村居委会(8【-10组《)王伙?、韩洼村《委会 ? :    三!、,高新技?术,开发区?黄家居委会、余【岗居委会《、邓城村委会、【台子:湾村委会、米庄村】委会、米庄居委会、!顺正河居委会、叶】店村委会、孙庄【村委会、孙庄居委】会、:何庄村委会、施【。坡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0组、【11组])》、蔡庄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7,]组)、《陆寨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0组]【),、桐树店村委会(仇!家沟以南[6组])!何庄村(属深—圳工业?园区部分)、长虹北!路沿:线两侧各20—0米至清《河四桥 —    》 四、》襄阳:区云湾?居委会、老》西,湾居:委会、红《星居委会、潘台居委!会、洪山头居委会】、金华?。社区居?委会、张《湾居委会、朱—庄村(3、7、【9组)、《魏庄村?、黄坡村、大桥村(!1、2、3、4组)!、武坡村(4、【5组:),、刘集村(1、【2组)、堰坡—村(2?、3组)、上营村】(3组?)、祁巷《村、东津居委会、】东津村 》   》 : 五、《隆中风?景,区隆中?居委会、贾》。。洲村:、花木店村 】 , 二级【控制区?(,面积51平》方公里)《    ! 一、襄》城区尹集《乡、卧龙镇镇区欧】庙镇、康湾村、【刘口村 》    】 二:、樊城?区牛首镇熊》营村、李马村—、,张桥:村、兴隆村、杨湖】村、梁坡村、白湾村!。、柿:铺西村居委会(1】-7组) 【    三!。、襄阳区六》两河村、《田寨村(3、4、5!、6、?7组)、刘店村(1!、2、3组)、【西岗村(2、3、4!。、5、6《组)、?周寨村(3》、4组)、樊坡【村 ?  《  四、隆中!风景区?姚庵村、牌坊村【 【 三级控制—区 》 ,    【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一、二级控制】区之外的区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