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
襄》樊市人?民政府?。令
:
第5?号
?
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9】年8:。。月2:8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李】新华
【2009年》8,月,28日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市区?。中心城区内村—(居)民建房管理】集约:。节约使用城市建设】发展用?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市【区中:心,城区内?(以下简称中—心城区)《村(居)民》进行房屋建设的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的中心城!区是指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以襄荆高!速,公,。路、汉十《高,速公路和规划的尹】双高速公《路围合的区域及隆】中,风,。景区、普陀堰—区域 》
,
— ,本办法所称的村(】居)民建房》系指本?。市中心城区内—。的村(居)民—依照规划要求和本办!法的规定新》建、扩建《或改建?供其本人《或家庭?居,住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构筑《。物 ?。。
】。 本办法所称的村】(,居):民是指 《。 :
》
(一)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宅基【地)的村民; 【
《
?
(《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件的居民; 】
—
(》。三)“村《。改居”?后所在区域个—人住房建设用—地,仍,然是集体土地—并且按?村民政策管理的居】民
— ,
第三条 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村(居《)民个人建房实【行分级控《制管理划分》为一级控制区—、二级控制区—、三级控制区—(各控制《区具体范围见附件)!控制区范围根据【。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每》2年进行一次调【整,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发布
!
鱼梁洲开!发区、隆中风景区】核,心景区严禁个人建】房
》
,
?
第四条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本市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
《
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本市!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具体《行政许可《按市政府确》定的:。管理范围《和体制执行 —
》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查【处工作的主管—机关:。
—
《 ,市城管局负责监督城!区政府、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及【其街道办事处、乡】。镇的村民违》。法,建房:查处工作 【
? ,
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风景区!)及:其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村民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日,常监管、查处—和强制拆除工作;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其【他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日常监督、查【处和强制拆除—工作
?
,。 第二章 【。一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
第五条《 一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按城市规划【和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实行村《(居)民《公寓建设模》式不再?进行一户一宅的【审批
—
《
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风貌区内》进行建设的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
】 ,
第六《条, 建设村(居)民】。公寓应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以—区为主、分》步实施”《的,原则
【 ,
:
“城》中村”改造可—视,情况与?村(:居)民公寓建设结合!推进:但应坚?持“: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实《行市场运作自求平】。衡
【 ,
第七《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市】房管:部门会同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编制】中,。心城区村(居)民公!。寓建设布点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 【
【。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根据村(居—)民公寓建设布点】。专项规?划制订本区村—(居)民公寓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
,第八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包括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建设和市【场化开发《建设:两种方式 —
【 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建设是指经!村(居)《民会议同意后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村?(居)民公寓建设申!请经批准《后由村?(居:),。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村!(居:)民公寓 【
— 市?场化开发《建设是指将集—体土地依法征—收后通?过公开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建设村(居!)民公寓《 ,
第!九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的实?施程序?
! (一)》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根据村(居》)民公?寓布点专项规划【编制村(居)民公寓!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合理布置村(居)民!公寓、市政公共设施!。、公益设施等功能用!。地村(?居)民公寓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按城市【居民小?区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在—。。符合:规划条件下鼓—励建设高层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
《
(二【)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或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建设方】案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拆《迁安置方《案、用地规划、设】计方案、效》。益分析及环保—评估等经批准的村(!。居)民公寓建—。设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按原《程序报批; 【
?
(【三)村(居)民委】员会或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项,目,建设改造方》案办:理,立项、规划、用【地,、建设工程施工等】行政许可手续;【
【
(四)需要!拆迁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或建设单】位办理拆迁》许可手续后》按经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进】行拆迁安置; 】
【 :(五:)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
《
?。第十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的政策措施!
—
? (?一)进行《。村(居?)民公寓建设的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留出一定土》。地作为村(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发展建设用地; 】 ,
!(二)村(居)民】公寓建设腾出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收:储出让土《地收益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分,配使用; —
【 (三)村(居】)民公寓小》区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应与项目建设】同步规?划、分?期建设; —。 ,
(!。四)因建设》村(居)民公寓需】要拆迁原《村(居)民房—。屋的拆迁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实物还房两【种方式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按?襄,樊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暂行办《法,(襄樊政发2—0082《7号)?(襄阳?。区按照该《区的补偿政策执行】)予以?补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给予补—偿,;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
【 (五)村(居)!。民公寓?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
】 ,。 (六)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村(?居,)民公寓不得向本村!(居:)民委员会以—外的其他人销售【村(居)民委员会、!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对购《买村(居)民公【寓的村(居》)民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本村(居)】民委员会《和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
(七】)村(居)民委员会!使用集体用地建设村!(居)民公》寓,的建:设规费?除,上,缴国:家和省规定》。的,部分外按现行—。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 :
《
《 (八)一级【控制区村(居)【民住房确系危房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C—级”、“D》级”(不《适宜居?住的房?屋,)且当年《又未能纳《入村:(居)民公寓建设】计划:的原则上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统】一收购或封》。存在未能安》排其入住《村(居)《民公寓的过渡时期】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按规定支付过渡】。安置补?偿,费直至?入住村?(,居):民公寓危房》收购的具体》办法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负责制定;【
】
(九)对不愿意被!收购或?封存的 C》、D级危房C级【危房产权《所有:人可进行加固性修缮!。; :D级危房产》权所有人可申—请原址?、原合法建筑面积、!原合:法建:。筑高度?进行翻修改建—。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城!乡规划、《房管等?部门负责制定
】第三章?。 二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第十—一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实行—村(:居)民公寓建设【与连排?连片建设相结合【的模式 》 ,
?
》对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管理实行规划许可】管理制度 【
【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申报、?审批等相关管理细】。则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
》
: 村(居)民—在原宅基地》上进行改、扩—建的其建设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必须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要求 】。 :
【 ,村(居)民申请【新建住房的应符合】。规划要求经批准【后在新?规划的住宅》区进行建设》。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实施村(】居)民公《寓建:。设模式 》
?
(一)!村(居)民委—员,会无法安排新增建】。设用地的; —
》
:
: (二)《因调整产业》结构、引进重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土【地被征?用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
!
《
(三)根据】。城市规划《其他:需要重点《控制的区域
!
二】。级控制区实施村【。。(居)民公寓建设】可享受一《级控制区村(居)民!公寓建设的相关【政策 《
—
第十三条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二级控?制区村庄《(居民点)》。。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以连排连片、集中!集,约为原则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暂《停一切建房的审【批 ?
:
第《十四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连排【连片建房每户—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每户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
?。
第十五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按村庄【规划提出建房申【请经审?批后在新《规划的住宅区建房】进入新?区的村(居)民【原有宅基地》的房屋必须自行拆】除、平整《场地:并将宅基地交回【集,体,未自行拆除的—由有关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负责拆除、—平,整场:地
》
第十六条 】二级:控制:区的村(居)民凡将!集体:所有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出卖《、出租的无论是否分!户,均不得再新批—宅基地
!。
第十七条 对【已审批的村(—。居)民?个人住房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在放、?验线前通知城管执】法部门、城》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放线:后继续?加,强审批后《的监管工作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有关城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由?责任单位按襄樊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查】处暂行办法(襄樊】政发200833号!)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
第四章 三!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
第十八》条 三级控》制区村庄建设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管理” —。
,
:。
:
第十九条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快三级》控制区内村庄规【划的编制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
》
第二?十条 三级》控制:区内村(居)民建房!属原拆原建》的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属新增》占地建房、新—安排宅基地》的必须全部》进入新规划》的住宅新区其规划】建设管理比照二【级控:制,区,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
第二十一条— 中:心城区内村》(居)民建》。。。房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地,。。方和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 ,。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
?
,
(三》)利用买卖》。、转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四)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
?
(五)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放线、验线进】行建设的;
!
(六【)其他违反城乡【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 第二十二》条 对违法建房【者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应当责令停止限!期改正;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村民违建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依法负责—。查处;居民违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负!责查处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村(居)民【。建房的监《督工作?对,违法建?设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举报
—
,。
《 :市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乱!搭乱建的棚户房【及其他临时》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
! ,对,无理拒绝、阻挠违】建查处工作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各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取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建委、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
— 附件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分级控制区范围(】居委会名单)
【
, :
? 一级控制区(面】积,219平方》公里)
》
》 一:、襄城区苏家园、闸!口、东门、建锦、中!山巷、昭明台、【新街、荆《州街、大北门、杨】家花园?、马王庙、》卉木林巷、》四季青、西街—、,绿影壁、王府口、】冯家巷、红花园【、凤雏、长虹、【檀溪、陵园路、民主!路、铁佛寺、仲宣楼!、胜利街、文昌门】、,南丽、擂鼓台—及各:企业社区居委会【辖区:檀溪村委会辖区【庞公祠?居委会、王家洼居委!会,、,杨家:河,村、十家庙居委会、!河心村?、洪庙村、》涂巷村、孙巷—。村、观音阁居委会、!营盘村、麒麟—村、张公《祠,国,家森林公园、凤【凰村:、余家湖办事—处
【
《 二、樊城》区建新路、前进中路!。、陈家?营、茂?盛、董?。。台、春园路、洪沟】、夏:家台、代家台、美】。满,、王家台、》襄江、红光、肖【家台、?鹿角门、星火路【、,回龙寺?、机坊街、》马道:口、梯子口》、,劳动街、大井—台、定中街、水星】台、:永安桥、定》中桥、望江、—陈老巷、韩庄、十字!街、友谊街、菜越、!万户、汉江南路、赵!家,巷、高庄《、刘埂?、汉江北路、乔营】、施营、七里桥及各!。企业社区居委会【辖区、前贾洼、后】贾洼、衡庄、王【家寨、柿铺东村、柿!铺居委?会、柿铺西村居【委会(?8,-10组)王伙、韩!洼村委会 》
】 三?、高新技术开发区】黄家居委会、余岗居!委,会、:邓城:村委:会、台子湾村委会、!米庄村委会、米【庄居委?会、顺正河》居,委会、叶店村委会】、孙庄?村,委会、孙庄居委会】、何:庄村委会、施坡【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0组、】11组])、蔡【庄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7]组)、陆!寨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0组—])、桐树店村委会!(仇家沟以南[6】组])何庄村(【属深圳工《业园区部分)、长】虹北路沿线两—侧各200米—至清:河,四桥
!
四、襄阳】区云湾居委会、老】西,湾,居委会、红星居委】会,、潘台居委会、【洪山:头居委会、金华【社区居委会、张湾居!委会、朱庄》村(:3、7、9组)、】魏,庄村、黄《坡村:、大桥村(1—、,2、3、4组—)、武坡村》。(4、5组)、刘集!村(1、2组—)、堰坡村(—2、:3,。组)、上营村(3】组)、祁巷村—、东津居《委,。会、东津村
!
五】、隆中风《景区隆中居委会、】贾洲村、《花木店村 【
二级】控制区(面积—51平方《公里)
【
《
一、襄城【。区尹集乡、卧龙【镇镇区欧庙镇、康湾!村、刘口村 —。
》。
》二、樊城区牛—首镇熊营村》、李马村、张桥村、!兴隆村、杨湖村、梁!坡村:、白湾村、》柿铺西村居委会(】1-7组) 【 ,
三!、襄阳区六》两河村?、田寨村(3、【4、5、《6、:。7组)、刘店—村(1、2》、3组)、西岗村】(2、3、4、5、!6组:。。)、周?寨村(3《、4组)、樊坡村】
》
》 ,四、隆?中风景区姚庵村【。、牌坊村《
—
三《级控制?区
!
《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一、二级】控制区之外的区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