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
—襄樊市人民政府【令
第5号—
:
,。
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9年8月28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李新华 —
2009】年8月?28日
》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市区中心城【区内村?(居)民建房—管理集约节约使用】城市建设发展用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市区中心城】区内(?以下简称中心城【区)村(居)民进行!房屋建设的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的中》心城区是指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以襄荆?高速公路、汉十高】速公路和规划的【尹双高?速公路?。围合的区域及隆中风!景区、普陀堰区【。域
】
本办—。法所:称的村(居)民建房!系指本市中》心城:区,内的村(居)民依照!规,划要求和本》办法的规定新建、】。扩建或改《建供其本人或家庭居!住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构筑物
】
【本办法?所称的村(居—)民是指《
【
: , (一)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宅基地《),的,村民:;
!。
(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件的居【。民; 》
:
(三】)“村改居”—后所在区域个人【住房建设用地—仍然是集体土地并】且按村?民政策?管理的居民 【
? :
:第三:条 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村?(居)民个人建房】实行分级控制管【。。。理,划分为一级控制区、!二级控制《。区、三?级控制区(各—。控制区具《体范围?见附:件):控制区范围根据【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每2年进行一】次调整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发:布 《
】鱼,梁洲开发区、隆中】风景区核心景区严禁!个人建房
】
《
第四条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本市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 ,
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本市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具体行政》许可按市政府确定】的,管理范围和体制【执行
—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查处工作—的主管机关 【
》
: 市城管》局负责监督城区【政府、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及】其街道办事处、乡镇!的村民违法建—房查:处工作?。 ,
?。
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风景区!)及其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村民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日常监管】。、查处?和强制拆除工—作;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其他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的》日常监督、查处和强!制拆除工《作
—第,二章 一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第五】条 一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按城市规》划和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实行村(居!)民公寓建设—模式不再进行一户】一宅的审批 —
《
《 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风貌区?内进行建设的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
《
《
第六条《。 建设?。村(居)民公寓【应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以—区为主、分》步实:。施”的原则
!
— “城中村”—改造可视情况—与村(居)民公寓】建设:结合:推进:。但应坚持《“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实行市【场运作自求》平衡
【
第七—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市房?。管部:门,会,同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编制中!心城区村《。(居)民公寓建设】布点: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 《
: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根据村?(居)民《。公寓建设布》点专项规划制订本区!村(居)民》公寓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包括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建设和》市场化开发》建设两?种方式 《
【
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建设是指《。经村(居)民会议】同意:后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村(—居)民公寓建—设申请经《批,准后由村(居)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村(居)【民公:寓
》。
:
市场化开!发建设是指》将集体土地》依法征?收后通过公》开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建设村(居)民公!寓 ?
【第九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的实施程序 】
—
(》。一)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根据》村(居?)民公寓布点专项】规,划编制村(》居)民公寓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合理布置》村(居)民公—寓、:市,政公共设施》、公益设施等功【能用:。地村(居)民公寓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按城市《居民小区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在》符合:规划条件下鼓励建】设高层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
】 (二)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或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建设—方案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拆迁安置】方案、用地规划【、设计方案、效益】分析及环保评估【等经批准的村(居)!民公寓建设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按原】程序报批;
!
《
, (三《。)村(居)民委员会!或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项目建设改】造方案办理立项、】规划:、用地、《建设:工程施工《等行政?。许可:手,续;: ?。。
:
—(四)?需要拆迁《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或,建设单位办》理拆迁许可手续【后按:。经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进行拆迁安】。置;
—
》 (五)》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
?
,
第十条 村(【居)民公寓建设的】政策措施 【
,
【(一)进行村(居】)民:公寓建设的》。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留—出一定土地作为【村(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发展建设—用地;
!
?。 (二)》村(居)民公寓建】设腾出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收储出让!土地收益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分配:使用; 》
:
【(三)村(居—)民公寓《小区: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应与项目建设同】步规划、《分期建设;
!
(四!)因建设村(居)民!公寓需?要拆:迁原村(居)民【房屋的拆迁》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实物还【房两:种方式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按:襄樊: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暂行办法(【襄樊政发《200827号)(!襄阳区?按照该区的补偿政策!执,行)予以补》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给予》补偿;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
《
《 (五)村》。(居)民公寓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
》 :(六)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村(居)民公寓不得!向本:村(居)《民委员?会以外的其他人销】售村(居)民委【员会、?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对购买村(居)!民公寓的村》(居)民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本村(居】),民委员会和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
(七)】村(居)民委员会】使用集体用地—建,设村(居《)民公寓的建—设规费除《上缴国家和省规定】的部分外按现行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 】
:
》 (八)一—。级控制区村(居)】民住房确系危房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C级”、《“,D级”(不适宜【。居住的房屋》)且当年又》未能纳入村》(,居):民公寓?建设计划的原则上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统》一收购或封存在未】能安排其入住村【(居)民《公,寓的过渡时期—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按》。规定支?付过渡安置》补偿费直至入—住村(居《)民公寓危房收购】的具体办法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负】责制定; —
:
(—。九)对不愿》意被收购或封—存的 C、D级危房!。C级危?房产权所有》人可进行加》固性修缮《; D级危房产权所!有人可申请原址【、原合法建筑面【积、原合法建筑高】度进行翻修改—建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城,。乡规划、房管等部门!负责制定
第三章! ,二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第十一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实行村(居)!民公寓建设与连排】。连片建设相结合的模!式
》
,
?
对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管理实》行规划许《可管理制度 【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申!报、审批等》相关管理细则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
村—(居)?民在原宅《基地上进行改、【扩,建的其建设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必须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要求 》
村!(居)民申请新建】住房:的应符合规划—要求:经,批准:后在新规划的—住宅区进行》建设: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实施村》。(居)民公寓建设】模式
】。
:
: ,(一)村(居)【民委员会无法—安排新增《建设:用地的; 【。
— (二)因—调整产业结构、【引进重?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土地!被,征用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
《
【(三)?根,据城市规划其—他需要?重点控制的区域 】
! 二级控制》区实施村(居)民】公寓建设可》享受一级控制区【村(居)民》公,寓建设的相关政策 !
—
第十三条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二级控制区!。村庄(?居民点)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以连排连片—、集中集约为原则】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暂!停一:切建:房的审批 》
?
:
第十四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连排连片建房每【户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每户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
?
第十五—条 二级控制区【村,(居)民建房应【按村:庄规划提出建房申】请经审批后在新【规划:的住宅区建房—进入新区的村(居】)民原有宅基地的】房屋必须自行拆除、!平整场地并将宅【基地交回集体未【自行拆除的由—有关部门《、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负责拆》除、:平整场地
】
:
第十六条 二级控!制区的?村(居)民》凡将集体《所有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出卖、—出租的无论是否【分户均?不得再新批宅基地 !
《
第?。十七条 对》已审:。批的村(《居)民个人住房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在放、验线前】通知:。城管执法部门、城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放】线后继续加强审批】后的监管工》作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有关城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由责任单位】按襄樊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查处暂行办!法(:襄樊政?发20?。。0833号》。)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
第四章 】三级控制区建房【管理 ?。
第十八》条 三?级控制区村庄—建设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管理” —。。
第十】九条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快三级控制—区内村庄《规,划,的编制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
第二【。十条 三级控—制区内村(居)民】建房:属原拆原建的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属新增占地建—房、新安排宅基【。地的必须《全部进入新规划【的住宅新区其规划建!设管理比照二级控制!区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中心城区内—村(居)民建房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地方?和,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
,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
—(三)利用买—卖、转?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 (四)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五)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放:线、验?线进行建设的; 】 ,
?
《(六)其他违反【城,乡,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
》第二十二条 对【违,法建:房者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应当责!令,停止限期改正—;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村民违建由—各城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依法负责》查处;居《。民违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负责查处】
》。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村:(居)民建房的【监督工作对违法建设!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举报 》。
:
,
《 市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乱搭乱—。建的:棚户房及其》他临时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
《
: 对无理拒绝、】阻挠违建查处工作】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各】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取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 附【 则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建【委、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
— 附件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分】级控制区范围(【居,委会名单)
【
一级控!制区(面积2—19平方公里—。)
!一、襄?城区苏家园、闸【口、:东门、建锦、—。中山巷、《昭明台、新街、荆州!街,。、,大北:门、杨?家花园、马王—庙、卉木林》巷、四季青、西街】、绿影?壁、王府口》、冯家巷、红花园】、凤雏、长虹、檀溪!、陵园?路、民主路、铁佛】。寺,。、仲宣楼、胜利街、!文,。昌门、南丽》、擂鼓台及各企业社!区居委会辖区檀【溪村:委,会辖区庞公》祠,居委会、王家洼居委!会、杨家河村—、,十家庙居《委会:、河心村《、洪庙村、涂巷村】、孙巷村、观音阁】居委会?、营盘村、》麒麟村、张公—。祠,国家:森林:公园、?凤凰村、《余家湖办事处 【
—
二、—樊,城区:建新路、前》进,中路、陈家营—、茂盛、董台、春】园路、洪《沟、夏?家台:、代家?台、美满、王家台】、,襄江、红光、肖家】台、鹿角门》、星火路、》回龙:寺、:。机坊街、马道—口、梯子口》、劳动街《、大井台、定中街、!水星台、永安—桥、定中桥、—望江、陈《老巷、韩庄、十字街!、友谊街、菜越、万!户、汉江南路、【赵家:巷、高庄、》刘埂:、汉江北《路、乔营、》施营、七里桥及各】企业社区居委会辖区!、前贾洼、后—。贾洼、衡庄、王家寨!、柿铺东村、柿铺】居委会?、柿铺西村居委会(!8-10组》)王伙、韩》。洼村委会 —
》
: 三、高新—技术开发区黄—。。家居委会《、,。余,岗,居委会、邓》城村委会、台子湾村!委会、米庄村委【会、米庄居委—会、顺正河居委会】、叶店村委会—。、孙庄村委会、【。孙庄居委《会、何庄村》委会、施坡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0组、11组]!),、蔡庄?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7]组)、陆寨!村委会?(仇家沟以南—[10组])、桐树!店村委会(仇家沟】以南[6组]—)何:庄,村(:属深圳工《业园区部分)、长】虹北路?沿线两侧《各200米至清【河四桥
【
, ,
:
, 四、襄》阳区云?湾居委会《、老西湾居委会、】。红星:居委会、潘台居委会!、洪:山,头居委会、金华【社区居委会、张湾居!委会、朱庄村(【3,、7、9组)、魏庄!村、黄坡《村,、大桥村(1、2】、3、4组)、武坡!村(4、5组)、刘!集村(1、2组)】。、堰坡村(》2、3组)》、上营村(3组)】、祁:巷,村,、,东津:居委会、东津村【
【。。。
五、—隆中:风景区隆中》居委会、贾》洲村、花木》店村
【
二级控制区!(面积5《1,平方公里《) ?
—
一、襄—城区尹?集乡、卧龙镇镇区欧!庙镇、康湾》村、刘口村
!
: ,
《二,、樊城区牛首镇熊营!村、李马村、张【桥村、兴隆》村、杨湖村》、梁坡村、白湾村】、,柿铺西村居委会(】。1-7?组)
!
三、襄阳】区六两河村、田【寨,村(:3、:4、5、6、—7组:)、刘?店,村(1、2、3组】)、西岗村》(2、3《、,4、5、6》组)、周寨》村(3、4》组)、樊坡村 【 ,
【 四、隆中风景】区姚庵村、》牌坊村
】
三》级控制区
!
【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一、二!级控制区之外的【区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