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黄!石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 黄建〔2—011〕35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总(分)《包集团、监理公司】各有:关单位
—。 ?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简化—办事流程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重新申】领、变?更及补发《行为现将黄》石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 黄石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重新申—领,、变更和补发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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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重新申领《、变更及补发工作的!发,证机关并指定设在】黄石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业《务窗口负责受理【已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在建?。工程申请人提—交的符合《变更条件《及相关?资料工作可根据【需要由建筑市场管】理机构对建筑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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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发证机关发!放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补发新证的原证废止!并在新证备注栏中】注明发?放新证书的原因及】。原证:书的编号证书内容】(,除建:设,单位:、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须重—新按工程报建—程序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外)!变更的发证》机,。关可在原证书基【础上:更改或在备注栏【中注明并在更改部】分加:盖专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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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符》合申请变更条件【资料: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同意重》新申领、变更和【补,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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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失效再次申!请,开工的需要重—新申领、《变更和补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 (一)由申请【人在:黄石市城乡建—。设网下载或到黄【。石,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业务窗?口,领取黄石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登记!申请表按照变—更申请材料清单【要求如实填写—或打印并备齐—相,关资料;
》 (二)!申,请人到黄石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业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变更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授权:办理: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三)提供!原已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第六条》 在建工》。程建设、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名称变】更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 (《。一)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二)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三】)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交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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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在建工程工程【。名称、地址变更的应!提交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八条 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或工程产《权变更的《须提交下列资料【按报建程序重新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一)【变,更后: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二:)原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解除合?同协议书(原件【);
? (【三)加盖原》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双方公?章的工程结算—证明无拖欠施工人】员工资?的证明;
》 (【四,)变更后建设单位】。依法:另选新?的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或招标投标》。备案:表或直接《发包批准《书;
【 :(五)变更》后建设单位与—新,的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建设施工(委托!工程监?理,)合同和备案表;
! (六)!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第九条【 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变更【的须:提交下?列,资料按工程报建程序!重新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一)建设【单位与原施工单位解!除,合,同协:议书(原件》),;,
【(二)加盖建设单】位与原施工单位双】。方公章的工程—结算证明《无拖欠施工人—员工资?。的证明;
! , (三?)变:。更后已?依法另选的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或【招标投标备》案表或直接》发包:批,准书;
》 : (四)—确定变更后的—施工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相应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 (【五)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的备:案表;工程》施工单位任命的【项目部主要成员的】文件:(原件);》。。。
【(六)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第十:条 在《建工程监理单位【变更的须提交下列资!料办理委托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工程》监理:概况表?备案手续
【 ? (一)建设—单,位,与原:监理单位解除合【同协议书(原—件):;,
, : (二)加盖!建设单位与原监【理单:位双方公章的—监,理费结算《证明:无拖欠施工人员工】。。资的证?明;
? (三)!变更后已《依法另选的监理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或招标投标备】案表或直接发包批准!书;
— (四)—确定变?更后的监《理,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相应监】理项目总监及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工程监理—概况备案表;—工程监理《。单位任命《。的项目部主要—成员:的文件(原件);
! (【六)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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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在建—工程设?计单:位变更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单位与原!设计单位解》除合同协议书—;
? (二【)确:定变更后已》依法另选的》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备案【表;
!(三)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第十》二条 在建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技术人员变更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 : (?一)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施工(监理)单位提!交,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技术?人员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 (原件);
】 《 ,(二:)凡:原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技术:人员不?能继续履《行,其职责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因重:病或重伤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2)】主,动辞职或调》离工作岗位的;(3!)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不称:职的;(4)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5)被责令停止】执业资格的;(【6)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7:)死亡;
! :(三)变更前、后的!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技术人员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生产合格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所【在施工(监理)【单位:的任命?文件(原件);
! 》。(四)变更》后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对原施工组织!设计书?面确认证明;或重】新提:供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签字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原件)
】
第十【三条 《在建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变更的【必须是与主》体工:程不可分割或主体加!层,的增减面积应提交】下列资料
】 (一)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二)变《更部:分或变更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备案手续;】
: , (三—)新增规模(—面积)的建》设单:位应提供已依—法另选的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或招标投标备案表】或直接发包批—准书;
【 (《四)符?合变更后建设规模(!建筑面积《)要:求的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 (五)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定:的补充?合同和备《案表:;
》 (《六)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 ,
?第十四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因遗失或部分遗失】的需要补《发证的建设单位【向原:发证机?关提交?书面:办理补发施工许可证!。申请应提交》。下列资料
【 《(一)凡建设—单位遗失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需【在本市市级及—以上报?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原件);
》 (二】)部分遗失施工许可!证需:要补证的《需携带?未遗失部分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
【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申请延】期开工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登记手续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 ? 建《。设单位?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需重新!申领: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
【
?第十六?条 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的向发证机关报!告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中止施?。工登记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单位书【面中止施工申请书(!原,件);
! (二?)质监、安监—部门对中止》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保—护措施的检查合【。格证明?。材料
《 (三)】施工(监理)单位】对中:止施工的书面意【见,证,明(原件)》
》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恢复—施工时应《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以—上的:工程需要恢复施【工的须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恢复施工核》验登记手《。续,并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单位书】面恢复施工申请书(!原件);
】 (《二,)质:监、安?监部门对原中止【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保》护措施?。的检:查,合格证明材料—;
— (三)质—监、安?监部门对拟》恢复:施工的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开工条件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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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八《条 已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在建工【。程因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不《再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条件由原发证机【关,依法:撤销收?。回已发放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并在黄石市城—乡,建设网上进》行公示?
《 : (一)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被撤销的;【
, , ?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被撤销的【;
《。 (三)【建设单?位与原?确定施工企业解【除或终止合同未依】法另选施工企业的】;
(!四)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与,原委托的监理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未依】法另委托监理单【位的;
】。 (五)》施工图设计变更【后施工图《设计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审查和备案的!;
: , 《 ,(六)工程项目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不到!。位存在?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而拒不整改【的;
《 》(七)?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伪造?和涂改施工许可证的!该施工许《可证无效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施工许可证【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
】 第:十九条? 各建设、—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及技术人员【对已领?取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要求—办理重?新申领、变更和补】发行为等相关手续】时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 如不【。。依法按?照本规定《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超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范围擅自开!展,。建筑施工活动—的发:。证,机关将视其行—为违法将收回—原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设部91号令等【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二十条— ,。 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变更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的》不得:继续从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对于符合条件、】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的建?筑工:程发证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第二十《一条: 大冶市》规划建设局、—阳新县建设局—、铁山?区建:设局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二十二!条 : 本办法本办法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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