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 建标库

第四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城镇体系规划

第16条 市域城市化水平
    黄石市城市现状总人口为249.36万人,其中城镇实际居住人口99.40万人,城市化水平39.9%。根据多种方法对人口发展的预测,结合城市化进程各阶段的特征分析,确定市域人口发展与城市化水平指标如下:
    近期:市域总人口260万人,城镇实际居住人口103万人,城市化水平46%。
    中期:市域总人口268万人,城镇实际居住人口114万人,城市化水平51%。
    远期:市域总人口282万人,城镇实际居住人口132万人,城市化水平59%。

第17条 生产力布局
    市域生产力布局划分为六区:
    1、沿江综合区:以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服装为主的工业密集区,全市第三产业的集中分布区。范围包括黄石市城区和大冶市所属的罗桥街办、四棵乡、汪仁镇。
    2、中北部矿带区:黄石市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稀有金属及非金属矿集中开采和加工区。范围包括大冶市所属东岳路街办、东风路街办、金湖街办、铜绿山街办、龙角山镇、铜山口镇、金山店镇、灵乡镇、陈贵镇、还地桥镇、大箕铺镇、茗山乡,阳新县所属氵韦 源口镇、黄颡口镇、太子镇、大王镇、筠山乡、白沙镇、七峰乡、潘桥乡。
    3、 西部立体农业区:黄石市农、林、牧、特产区。范围包括大冶市所属金牛镇、殷祖镇、刘仁八镇、毛铺乡、高河乡,阳新县所属王英乡、国和乡、东源乡。
    4、北部渔粮区:黄石市主要的水产养殖区和粮食生产基地。范围包括大冶市所属保安镇、黄金湖乡、曙光乡、保安湖。
    5、富河综合农业区:是以粮、棉、油生产为主,农业、渔业并举的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综合发展区。范围包括阳新县的陶港镇、浮屠镇、宏卿乡、三溪镇、东春乡、兴国镇、富池镇、宝塔湖农场、综合农场、军垦农场、荆头山农场、原种场、网湖农场、半壁山农场。
    6、南部山丘农林区:是以粮为主、农林并举,竹木制品加工为特色的农林区。范围包括富水镇、龙港镇、洋港镇、后山乡、木港镇、排市镇、大德乡、枫林镇。

第18条 分区开发管制
    1、风景名胜区:包括磁湖风景区、东方山风景区、铜绿山遗迹保护区、千岛湖风景区、鄂王城遗址保护区、雷山风景区等,应严格保护其地理界线不受侵蚀,区内经济活动应逐步净化,要以保护为主、修复为辅,区内建设用地比例应控制在0.5%以下。
    2、湿地:包括大冶湖、千岛湖、磁湖等,应严禁填占,对已侵占的应逐步退还,要严禁倾倒垃圾,排入污水应处理达标。
    3、水源保护区:包括长江沿线、大冶湖、王英水库及周边水源保护地区,要控制区内农业及城镇发展,严禁在水源地及其附近进行矿产开发,要保护区内生态植被,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4、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已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严禁挪作他用,否则应在周边地区予以补充,并实现占补平衡。
    5、地下矿产保护分布地区:要加强对矿产开采点的控制和管理,避免生态环境的破坏;区内城镇及其它重大设施建设应加大勘察工作力度,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19条 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为:“一主、一副、三横三纵”,即以黄石城市地区为中心,阳新县兴国镇为副中心,以106国道、梅溪线、黄富线交通线为纵轴,以铁贺线、大金线及界浮线交通线为横轴,形成市域城镇空间网络结构。

第20条 域城镇分级

第21条 市域城镇规模与职能

第二节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22条 以沪蓉高速公路、106国道、316国道、长江黄金水产和武九铁等交通干线为依托,将铁路、水路、公路三种运输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市域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把黄石建设成为鄂东地区的交通枢纽。

第23条 铁路规划
    为提高联络京广、京九两大铁路干线的武九铁路的运输能力,规划建设大沙段铁路复线;为配合黄石二电厂建设,规划兴建山南铁路并与冶钢专用线相接,成为黄石市大型企业的主要对外运输线。
    建设罗桥二级客运站。阳新火车站为二等站。
    在棋盘洲设铁、水联运中心,在铁山设公、铁联运中心。

第24条 水运规划
    在长江棋盘洲建设新港区,共建设12个泊位。
    改造、整治黄石老港区,合理进行岸线分配。
    实施大冶湖航道复航工程,新建富池300吨级船闸。

第25条 公路规划
    国、省道实现高等级化,县、乡道实现等级化,形成以106(316)国道、黄富公路、梅溪公路为纵轴,以铁贺公路、大金公路、界浮公路为横轴的公路交通网络。106(316)国道按高速公路标准预留空间。

第26条 航空规划
    近期从沪蓉高速公路上武汉市外环线至武汉天河机场;远期经阳逻长江大桥至汉口一级机场(阳逻)。

第三节 市域电力规划

第27条 为加强黄石电源的供给能力,加快黄石二电厂工程建设。在罗桥设置500KV变电站一座,以增强黄石电源的支撑力,加强与省网的联系。设置四棵、花湖、茗山、白塔崖等220KV变电站,进一步完善市域电网结构。

第四节 市域旅游资源开发规划

第28条 修缮和保护现有的文物遗迹和名胜景点。结合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进行风景园林开发建设,积极发展黄石旅游事业。提高旅游管理服务水平,加强风景名胜的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建设集“吃住行游乐购”于一体的旅游服务中心。利用黄石风景名胜资源,积极开辟特色旅游项目,如文化遗址游、宗教游、风景名胜游、革命遗址游等。

第29条 重点保护、开发铜绿山矿遗址保护区、千岛湖风景区、鄂王城遗址保护区、龙港古镇文化保护区、湘鄂赣边区革命纪念地、雷山风景区和大冶湖、保安湖、团湖保护区等旅游区及景点,组织旅游线路,形成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充分体现黄石市优越的自然山水环境和悠久的文化历史内涵的市域旅游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