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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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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验收【)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按批准的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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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是指各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内容和》核准图纸《为主要?。依,据对申?报竣工的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情况组织复核】和认可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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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各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范围—内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核实(验收)—和监督管《理
!黄石:市规划局负责本行】政区划范围规—划,核实:(验收)的》监督管理和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核实(验收)管】理,
】第四条 《 开发区及本市以】下辖区内的县—、镇、村等规划【范围内的《规划:。核实(验收)—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核实!(验收?),程序
第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 》建设:单位根据《本制度自检后持申】请,规划验收报告和以下!资料向项目》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核实:(验收)申请
! (一)】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申请《表;
】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
!。 (三)已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工程总平面!图、施工图和其【他相关资料;—
? (—四)放?线、验线《。成果资料建设工【程,正负:零验收合格》单;:
? (五【)竣工测量》。图;
【 (六)—其它相关资料—
》 (《七):以上资料的》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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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综合审批科受理!。申报资料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一次性告—之需补?充资:料,内容
】 第七条 — 综合审批科—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阶段的工作—负责:组织现场《勘查放线队》及项目所在地规划分!局参与现场勘—查勘查人员对—照本制度规定的规划!核实内?容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复核确认建》设项目符《合下达的《规,划条件的放线—队、规划分局和综】合审批?科应当?及时填?写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表相?关内容并予》以签字确认按程序报!有关领导审》批后转?至监:察,。。。科
? —监察科?负责规?划验:。收阶段的《。工作:负责组织现》场勘:查放:线,队及项目所在地规】划分局参与现场【。勘,查勘查人员对照【本制:度规:。定的规划验》收内容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复核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本制度!。规定:的规划验收标—准的:放线队?、规划分局和监察科!应当及时《。填写完成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表?按程序报有》关领导?审批
! 第:八条 ? 对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的规划核《。实(验收)标准对】于实际?。建设面?积超过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建筑面积1%的】(包:含1%),视为【不合:格凡不?。合格建设《项目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规】进行依?法处置后再行—验收对于未超过1】%的抄告国土、房】产、:建设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后再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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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凡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和经核】准,的报建图纸以及验】收标准的建设—工程经办人员应当】在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表上注明情况认定其!。不合:格并:按规定依《法处理未《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的?责令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后重新办理【规划:核实(验收)手续;!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及】时将相关《资料:转入行政处罚—程序待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后重新办理【规划:核实:(验收)手续
第!三章 核实(验收!)内容和《核实:(,验收:)标准
》第十:条 :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验收)内容
! —(一)规划要求建】筑位置?、用地范《围、退?线距离(包》括红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等—),、平面布置、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出入口【位置、基地高程【等总平面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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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筑功能和指标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等》技术指标;
【 (【三)建筑环境和形】象建筑?形,式,、立面色彩》、材质、外墙广告等!;,绿,。地、小品、雕塑、】。水池等;临时—。设施:和施工场《地等;
— 》(四)配《套,和服务设施道路、踏!。步、围墙、大门、信!报箱、停车场等;公!厕、垃圾点》(站)、配电—房、社区用房—、各种管线等;
】
— (五)《其他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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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管】线工程?规划验收内容
】 , (—一)中心线》、转:折,点和检查《。井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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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管线:规格、材质及—电,缆孔数?;
】 (三)埋设深【度及架空线架空高度!与相邻?(构)建筑物—的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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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市公用》管线与单位管线【的衔接关系;
【。
(】五)其他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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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道路工程及!市政:设施规划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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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线【型及平面位置;
! , : (二》)管线横纵断—面布:置,、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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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路面(河堤】。)标高及桥涵—净空高度;
! (四)【市政交通附属设施;!。
?。 (五)其!他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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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 , , (一)—竣工测量资料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图:的内容;《
》 : (二?)建筑平《面定:位符合已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项!目总平面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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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建筑单体!符合已审批的施工】图;
】 (四)》已拆除拆迁线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工程!建设时所建》的全部临时》。设施施工渣土清运】。。完毕;
! (五)公厕、】垃圾站(《含垃圾围子)—。、教育用房、社【区用房?、信报箱《、配电房、报栏、】室外给排水管道等公!共配套设施、—绿化工程、建—筑基地环境已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建设—;
》。 《(六)管《线和道路已按—。所批准规划实施【。建设;
》 (七】)对规划部门的承】。诺已履行且》无邻里矛盾;
! (—八)符?合其他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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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可以!组织整体规划验收小!区的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实施整【体,规划验收除符合第十!三,条规定外小区内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还必!须符合已审核的【规划:要求
! 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可—进行分?期验收?前期验收时配套设施!投资:完成额必须至少达】到配套设施投资总】额的70%同时满】足,前期所必须的和【不可分期建设的配】套设施应《一,步到位后期》。30%投《资的:配套设?施,。。全部完成《后方可组织小区整】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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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管线工程、道路工程!及市政工程规划验】收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 : (一)竣工】测量资料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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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过程中的】修改设?计经:过规划部门的批准同!意的文?件,;
《 (三【)无关设《施,已清理完毕施工渣】土清运完《毕,;
《 (四)】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按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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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符合】其它: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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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在规划验】收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行政监《察部门?应及时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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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黄石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 本制?度自2009年9月!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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