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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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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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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验》收)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按批准的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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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是指】各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内容和核《准图纸?。为主要依据对申【报,竣,工的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情?况,组织复核和认可的行!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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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各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范围内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核实(》验收)和《监督管理
— 》 黄石市规划局负责!本行政区划范—围规划?核实(验收)的【监督管理《和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核实(验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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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开发区及本市以下!辖区内的县、镇、村!等规划范围内的【规划核?实(验收)参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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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核实(验收—)程序
第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 建设—单位根据本制度自检!后持申请规划—验收报告《和以下资料向—项目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核实(验【收):申请
》 : (《。一)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申请表;
! :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
(!三)已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工【程总平面图、施【。工图和其他相关资料!。;
:
》 , (四)放》线、验线成》。果资料?建设工程《正负零?验收合格单;
! (五)竣!工,测量图;
— 》 (六)其它相【关资料
! :(七)?以上资料的电—子文件
》
第六】条, 综合审批科受】理申:报资料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一次性告之需补!充资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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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综合审—批,科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阶段的工!作负责组织现—场勘查放线队及项】目所在地规划—分局参与《现场勘查勘查人员】对照本制度规定的】规划核实《内容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复核确认建设项目符!合下达?的规划条《件的放?线队、规《划分局?和,。综合审批科应—当及时填写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表相关内】容并予以《签字确?认按程序报有关领】导审批后转》至监察科
! 监察科负【责规划验收》阶段的工《作负责?组织:现场勘查放线队【及项目?所在地规划分—局参与现场勘查【勘查人员对照本制度!规定的规《划验:收内容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复核【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本:制度规?定的规划验收—标准的放线队—、规划?分局和监察科应当及!时,填写完成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表按程序】报有关?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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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对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的规:划核实(验收)【。标准对于实际—建设面积超过—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建筑【面积1?%的(包含1%【),视为不合格【凡不合格建设项【目,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规?进,行依:法处置后《再,行验收对《于未超?过1%的抄告国土、!房产、建设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后再行验收】
第!。九,条 凡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和?经核准的报》建,图纸以及验收标准的!建设工程经办人员应!当在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表上注明情况!认定其不合格—。并按规定依法处理未!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的,责令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后重新办理规划!核实:(验收)手续;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及时将相关资】料转入?行政处罚程序待【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后重新办理规划】核实(验收)—。手续
第》三章 《核实(?验收)内容和核实(!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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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验《。。收,)内容?
【 (一)规划要求】建筑位置、用地【范围、退《线距离(包》括红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等,),、平面布置、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出入:口位置、基》地高程等《总平:面布局?;,
— (二)建筑功能!和指标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等技术指标;
【。
(三!),。建筑:环境和形《象建筑形式》、立面色彩、材质、!外墙:广告等;绿地、【小品、雕塑、水池等!。;临:时设施和施工场【地,。等;:
(!四)配套和服务【设施道路、踏—步、围墙、大门、信!报箱、停车场—等;公厕、垃圾点】(站)、配电房、社!区用房、各》种,管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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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相关!内容
《
第十】一条 管线工程】规划验?收内容
《
: , 《(一:)中心线、转折点】和检查井位置;
】
: 《 ,(二)管线规格、材!质,。及电缆孔数;—
》 (三)埋设深!度及架空线架空高】度与相邻(构)建】筑物的间距》;
《 (四【)城市公《。用,管线与单《。位,管线:的衔接关《系;:
?。 : (五)其他相!关内:容
】 第十二条 道】路工程及市政设【施规划验收内容【
(!一)线型及平面位】置;
【 , (二)管线【。横纵断面《。布置、交叉口—;
【 (三)路—。面(河堤)》标高及?桥涵净?空高度;
》。
,。 (四)!市,政交通附属设—施;
》 (五)】其,他相关内容
【
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 (一)—竣工测量资料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图《的内容;
【 : (二)建【筑平面定位符—合已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项目总平面图—要求;
】 (三)建【筑单体符合》已审批?的施工?图;
! (四)已拆除拆迁!线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工程建设》时所建的全部临时设!施施工?渣,土清运完毕》;
!(五)公《厕、垃圾站(含【垃圾围子)、教【育用房、社》区用房、信报箱【、配电房、报栏、】室外给排水管道等公!共配套设施、绿化工!程,。。。、建筑基地环境已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建!设;:
(!六)管线和道路已】。按所批准规划实施建!设;:
? 》(七:)对规?。划部:门的承诺《已履行且无邻里矛盾!;
《。 : ?(八:)符:合其:他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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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可】以组织整体规划验】收小区的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实:施整:体规划验收除符合第!。十三条规定外小区内!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还!必须符合已审—。核的:规,划要求?
— 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可进《行分期验《收前期验收》时配套设《施投资完《。成额必须至》。少达到配套设施投】资总额的70%【同时满足前期所【必须的和不可分【期建设的配套—设施:应一步到位后期【。30%投资》的,配套设?施全部完《。。。。成后:方可组织《小区整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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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管线工程、道路!工程及市政工—程规划?验收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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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竣工测【量资:料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图?的内容;
— (二】。)施工过程中—。的修改设计经过规划!部,门的批准同意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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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无关设施已清理完!。毕施工渣土清运【。完毕;
】 (四》)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按?要求落实到位;
】。
(】五)符合其》它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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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在规划验》收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行政监察部!门应及时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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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黄?石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2009年】9,。月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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