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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验收?)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按批准的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
,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是指各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内容和《核准图纸为》主要依据对申—报竣工的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情况组织复核和认!可的行政行为
!
? 第三条 【各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范围内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核实!(验收?)和监督管》理
《 》黄石市规划局—负责本行政区划范围!规,划核:实,(验收?)的监督管理—和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核实(验收)!管,理
】。 第四条《 开发区及本市】以下辖区内》。的县、镇、村—等,规划范围内的规划核!实(:验收)?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核实(验收【)程序
《
第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 建设单位根据本制!度自检后《。。持申请规划验收报】告和以下资料—向项目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核实—(验收?)申请
《
? 《(一)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申请表;!。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
! (三》)已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工程总平【面图、施工》图和其他相关资【料;
! (四)放线—、验线成果资料【建设工程正负零验收!合格单;
》
, (五)!竣工测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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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它相关资料
】。
(七!)以上资料的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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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综合审批科受理【申报:。资料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一次性》。。告之需补充资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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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综合审批科—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阶段的工作负—责组织现场》勘查放线队及项【目所在地规划分【局,参与现?场勘查勘《查人员对照本制度规!定的规划核实内容】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复,核,确认建设项目符【合下达的规划条【件的放线《队、规划分局和综合!审批科应当及—时填写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表相!。关内容?并予以签字》确,认按程序报有关【领导审批后转至监察!科
!监察科?负责规?。划验收阶段的—工作负责组织—现场勘查《放,。线队及?项目所在地规划分】。局参与现场勘查【勘查人员《对照本制《度规定的规》划验收内《容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复核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本制度】规定的规《划验收标准的放【线队、规划分局和】。监察科应《当及时填《写完成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表按程序报【有关领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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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对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的规划核实】(,验,收)标准对》于实际建《设面:积超过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建筑面积1%的(】包含1%)》,视为不合》格凡不合格建—设项目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规进行依法处—。置后再行验》收对于未超过—1%的抄告》国土、房产、建设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后再行?验收
》
《 第九条 凡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和经?核准:的报:建图纸以《及验收标准的建设】工程:。经,办人员应当在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表上注明情况认】定其:不合:格并按规定依法【处,理,未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的责令】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后重新办理—规划:核实(?验收:)手续;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及时!将相关资《料转入行政处罚【程序待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后重新办理规划核!。实(验收)手续【
第?三章 核实—(验收)内容和核】实(验收)标准
】
第十条 》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验收)《内容:
《 《。(一)规划》要求建筑《位置:、用:地范围、退线距离(!包括:红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等)、平!面布置、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出入口位置、基地!高程等总平面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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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筑【功能:和指:标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等技术】。指标;
【 , (三)建筑】环,境,和形象建筑》形式、立面》色,彩、材质《、外墙广告等;绿】地、:小品、雕塑、—水池等?;临时设施和施【工场地等《;
《 》(四)配套和服务】设施道路、踏—步、围?墙、大门、信报箱、!停车场等;公厕【、垃圾点(站)、配!电,。房、社区用房、各种!管线等;
》
【(五)其他相关【内容
》
第十一】条 管线工程规划!验收内容《
— :(一)中心线、转】折点和检《查,井位置;
】 ? (二)管线—规格、材《质及:电缆孔数《;
!(三)埋设深—度及架空线架空高】度与:相邻:(,构,)建:筑物的间距;
【
《。。 , (四)城市【。公用:管线与单位管线的衔!接关系;
【 《 (五)其他相关】内容
! 第十?二,条 道路工—程及市政设》施规划验收内—容
!(一)?线型及平面位置;
!
: (—二)管线横》纵断面布《置、交叉口》;,
?。 ? (三《)路面(河堤—)标高?及桥涵净空高—度,;
!(四)市政》交通:附属设施;
—
【(,五)其他相》关内容
《
第十!。三条 ? 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 (一)—竣,工测量资料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图的】内容;
》 》 (二)建筑—平面定位符》合已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项:目总平面图要求【;
》 ? ,(,三,)建筑?。单体:符合:已审批的《施工图;
【 (四【)已拆除拆》迁,。线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工程】建设时所建的全部临!时设施施工渣—土清运完毕;
】 《 (五)》公厕、?垃圾站(含垃—圾,。围子)、教育—。用,房、社区用》房、信?报箱、配电房、【报栏、室外给—排水:管道等公共配套设】施,、绿化工《程、建?。筑基地?环境已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建】设;
》 (六)】管线和道路已按【。所批准规划实施建设!;
《 》。(七)对规划部【门的:承诺已履行且无邻里!矛盾;?
? (八)符!合其他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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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 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可以:组织整体规划验收小!。区的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实施整!体规:划验:收除符合第十—三条规定外小区内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还必须符合已审!。。核的:规划要求《。
【 ,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可进行分期验收前期!验收时配套设施投】资,完成额必须至少达到!配套:设施投资总额的70!%同时满足前—期所必须的》和不可分期建设【的配套设施应一步】到位后期30%投】资的配套设施全【。部完成后方可—组,织小区整体验—收
!第,十五条? 管线工程—。、道路工程及—。市政工程《规划验收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 (一)!竣工测量资料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图的内容《;
【 , (二?)施工过程中的修改!设计经过规划—部门的批准同意【的文件;
】。 (三—)无:。关设施已《。清理完毕施工渣【。土清运完毕;—
】。(四:)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按要求落实到—位;
《 : (五)符合!其它:。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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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在规划》验收: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行】政监察部门应及时】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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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 本制?。度,由黄石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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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2009年—9,月,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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