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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制—度 《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验:收,)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按批准的《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 》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是指各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内容和【核,准图:纸为主要依据对申】报竣:工的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情况组织复核和【。认可的行政》行,为 : , 第【三条 ? 各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范围内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核,实,(验收)和监督管】理    】 黄石市规划局【负责本行《政区划?范围规划核实(【验收)的监督管理和!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核,实(验?收)管理 — 第【四条 ? 开发?区及本?市以下辖区》。内的县、镇、—村等规划范围内的规!划核实?(验收)《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核实!(验:收)程序 第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 ,建,设单位?。根据本制度自—检后:持申请规《划验:收报告和以下资料】向项目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核实(验收)【申请   】。  (一)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申请表;—。 ,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 :  《   (三)已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工程总平面图—、,施工图和其他相关】资料:; : :     (四)】放线、验线》成果资料建设工程】正负零?验收合格单; 【 ,。 ,。    《 ,(,五)竣工测量图; !  《   (六)—其它相关资料—     (!七):以上资料的》电子文件《 《 第六条 !综合审?批科受理申报资【料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一:次性告之《需补充资料内容【 ? ? 第七条 综】合审批科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阶】。段的工作负责组织】现场勘查《放线队及项》目所在?地规划分局参与现场!勘,查勘查人员对照本制!度规定的规划核【实内容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复核确认】。建设项目符合下达的!规,划条件的放线—队、规划分局—和综合审批科应【当及时填写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表相关内》。容并予以《签字确认按程序报】有关领导审批—后转至?。监察科 【  :。  监?察科负责规划验收】阶段的工作负—责,组织现场勘查放【线队及项目所在地规!划,分局参与现》场勘查勘查人员【对照本制《度规定的规划验收内!容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复》核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本制度规》定的规划验》收标准的放线队【、规划分局和—。监,察科:应当及时填写—完成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表,按程序报《有关:领导审批 】 第八条 】。 对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的规》划核:实(验?。收)标准对于实际】建设面积超过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建筑面积【1%:的(包含1%)【,视为不《合格凡不合格—建设项目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规进行】依,法,处置后再行验—收对于未超过1%】的抄告?国土、房产、建设】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后再】行验收 》 第九】条, 凡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和经核》准的报建图纸以及验!收标准的建设工程经!办人员应当》在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表上注明情—况认定其不》。合格并按《规定依法处理未【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的责令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后?重,新办理规划核实【(,验收)手《续;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及时将相关!。资料:转,入行政?处罚程序待》。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后】重新办理规划核实(!验,收)手续《 , 第三章 —。。核实:。(验收?)内容?和核实?(验收)标准 第!。十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验收)!内容 — ,   (一)规划】要求建筑位置—、用地范《围、退?线距离(《。包括红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等)、平面】布置、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出入口位置、!基地高程等总平面布!。局;   】 , (二)建筑功能和!。指标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等】技,术指标; 》     (三!。)建筑环《。境和形?象建筑形式、立面】色彩、材质、外墙】广告等;绿》地、:小品、雕塑》、水池等;临时设】。施,。和,施,工场地等《;   【  (?四)配?套和:。服务设施道路、踏】步、围墙、大门【。、信:报箱、停车场等;公!厕、垃圾点(站)、!配电房、社》区用房、各种管【线等; 【    《(五:)其他相关》内容 》 第十【一条 《管线工程规划—验收内容  !。 ,  (一)》中心线、转折—点和检查井位—置,。; 》    (二—。),管线规格《、材质及电缆孔数;! 《    (三)埋】设深:度及架空线架空高度!与,相邻(构)建—。筑,物的间距; !    (四)城】市公用管线与单位管!线的衔接《关系;  】   ?(五)其他相关【内容 — 《第十二条《 道路工程及【市政设施规划验收】内容  【   ?(一:)线型及平面位【置; ? :     (—。二)管线横纵—断面:布置、交叉口; !   《  (?三)路面(河堤【。)标高及《桥涵:净空高度; —    — (四)市政交【通附属设施》;   【。  :(五)其他相—关内:容 【 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  ?   (一》),竣,工测量资料》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图的内容!。。; 《     (二【)建筑平面定位符合!已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项?目总平面图要求;】    【。 (:。三):。。。建筑单体《符合已审批的施工】图;  【   (四)—。已拆除?。拆迁线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工程建设时所建】的全部临时设施施】工渣土清运完—毕;    ! (五)公厕—、垃圾站(含垃【圾围子)《、教:育用房?、社区?用,房,、信报箱、配—电房、报栏》、室外给排水管道】等公共配套》设施、?绿化工程、建筑基】地环:境已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建设!; 》    《(六)管线》和道路已《按所:批准规?划实施建设; 【     【(七)对规》划部门的《承诺:已履行且《无邻里矛《盾; 《     (【八)符合其他规划】要,求 ? 第【十四条 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可】以组织整体规划【验收小区的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实施整】体规划验收除符【合第:十三条规定外小区】内,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还必须》符合已审核的规划】要求 《   《  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可进:行分期验《收前:期验收时配》套,设施投资《完成额必须》至少达到配套设【施投资总额的—70%同时满足前期!所,。必须的和《不可分期建设的配】套设施应《一步到位后期3【0%投资的配套设施!全部完成后》方可组?。织小区整体验收 】 《 第十五—条 管线工—程、道路工程及市政!工程规划《验收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     (一】。)竣工测量资—。料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图的内容; 】    》 (:二)施?工过程中的修改设计!经过:规划部门的批准同意!的文件; 》 :    《 (:三):无关设施已清理【完毕施工渣土清运】完毕;  】。   (四)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按要求落实【到位;  】   (五》)符合其它》规划要求 【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在,规划验?收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行政监察部】门,应及时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黄石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 本:制度自2009年9!月8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