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制度 《 ,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验收【。)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按批准的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是指各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内容和?核准:图纸为主要依据【对,申报竣工的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情》况组织复核和认可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 各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范围内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核实(验】收)和监督管—理    】 黄:石市规划局负责【本行政?区划范?围规划核实(验收)!的监督管理和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核实(验收—)管理 】 第《四,条 开发区及【本市以下辖》区内的县、》镇、村等规划—范围内的规划—核实:(验收)《参照本制《度执行 《 第二章 核实(!验,收)程序 第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 建设单!位根据本制》。度自检后持申—请规划验收报告和】以下资料向》项目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核实(验收》)申:请  —。   (《一)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申请表; 】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 ?     (三】)已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工《程总平面《图、施工图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放线、验线成果!资,料建设工程正负零验!。收合:格单;   !  (五)竣—工测量图; 【。  ?   (六》)其它相关资料 】     (】七)以上资料的电】子文:件 — , :第六条 《 综合审批科受理】申报:资料: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一【。次性:告之需补充资—。料内容 【 ? 第七条 综合】。审批:科,。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阶段的【工作负责组织现场勘!查放线队及项—目所:在地规划分局参与】现,。场勘查?勘查人员对照本制度!规定:的规划核实》内,容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复核确认建》设项目符合下—达的:规划条件的放线【队、规划分局—和综合审批科—。应当:及时:填写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表!相关内容并予以【签字确?认按程序报有关领导!审批后转至监—察科  【   监察》科负责规划验—收阶:段的工作负责组织】现场勘?查放:线队及项目所在【地规划分局》参与现?场,勘查勘查《人员对照本》制度规定的规划【验收内容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复核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本制度规定】的规:划验收标准的放线】队、规划分》局和监察《科应当及《时填写完成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表按【程序报有关领导审批! :。 第【八,条 对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的规划核【实(验收)标准对】于实际建设面积超过!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建筑面积1%的(包!含1%),视—为不合?格凡不合格》建,设项目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规进》行依法处置》后,。再行验?收对于未超过1%】。的抄:告国土、房产、建】设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后再】行验收 》 第【九条 ? 凡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和】经核准的报》。建图纸以及验收标】准的建设工》程经办?。人员应当在黄—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表上:注明情?。况认:。定其不合格并按【规定依法处》理未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的?责令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后重新办理规划核!实(验?收)手续;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应及时将【相关资料转入—行政处罚程序待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后重新《。办理规划核实—(验收)手续 】第三:章 核实》(验收)内》容和核实(验收【)标准? 第十条 —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验收)【内容  【   ?(一)规《划,要求建?筑,位置、用地》范围、?退线距离(包括【红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等)、平面!布,置、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出入口位置、基【地,高程等总平面布局】;     !(二)建筑功能【和指标?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等技术指标;— ?     》(三)建筑环—境和:形象建筑《形式、立《面,色彩、材质、外【。墙广告等;绿地、小!品、雕塑《、水池等;临时设】施和施?工场地等《;     !(四)配套和—服务设施道路—、踏步、围》。墙、大门、信报【箱、停车场等—;公厕、垃》圾点(站)、配【电房、社区用房、】各种管线《等,;   【 , (五)《其他相关内》容 】。 第十一条 管线!工,程规划验收内—容  —  : (一)中心线、转!折点和?。检查井位置;— 《    (二)【。管线:规格、材《质及:电,缆孔数?。; :     (】三)埋?设深度及架空—线架空高度与相邻(!构)建筑物的间距】;   【  (四)城市【公用管线与单位【管线的?衔接关系; 【     (五)!其他:相关内容 》。 《 第十二条 !道路:工程及市政设施规】划验收?内容 《     (【一,。),线型:及平面位置; 【     【(二)管线横—。纵断面布置、交叉】口; —    (三)【路面(?河堤)?标高及桥涵净空高度!;   【  (?四,)市政交通附属设】施;   】  (五《),。其他相?关内容 【 , , 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   (《一)竣工测量资【料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图的内容;【 《 , ,  (二)建筑平面!定位:符,合已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项目总《平面图要求; !     》(,三)建筑单体—符合已?。审批的施工图—;    】 (四)已拆除拆】迁线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工】程建设?时所建的全部—临时设施施工渣【土清运完毕; 】 ,   ?  (五)公厕、】垃圾站?(含垃圾围子)【、教育用房、社区】用房、?信报箱?、配电房、》报栏:、室外给排》水管:道等公共配套设施、!绿化工程、建筑【基,地环境已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建设; ! :     (—六)管线和道—路已按所批准规划实!施建设; —     —。(七)对规划—部门的承《诺已:履行:且无:邻里矛盾; —     【(八)符合》其,他规划要《求 !第十四?条 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可以【组织:整体规划验收—小区的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实施整体《规划验收除符合第】十三条规定外小区】内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还必须符合【已审核的规划—要求   】。。。  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可进行》分期验收前期—验收时配套设施【投资完成额必—须至少?达到配套设施—。投,资总额的70%同时!满足前期《。。所必须的《和不可分期建设的】配套设施应一步【到,位,。。。后期30%投资【的,配套:设施:全部完成后方可组】织小区整体验—收, 《 第》十五条 管线工】程、道路工程—及市政工《程,规划验收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 ,     (一)】。竣工测量资》。料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图的内容】; : :     (二)施!工过程中的》修改设计经过—。。规划部门的批准同意!的,文件; 《  《   (三》)无关设施已清理】完毕施工渣土—清运完毕《; 》    (》四,)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按要》求落实到位; 】     (五)!符合其它《。。。规,。划要求 》 —第十六条 》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在规划验收!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行政监察《部,门应及?时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黄石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200《9年9月《8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