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岩土工程勘—察
—
4.1 》 一般规定
—
4.【1.1 在勘察前!应取得一些》必要的图件以及【当场:成熟的基坑开挖的】经,验以使?勘察:。范,围与勘?。察深度满足基坑设】计,。的需要
》
《4.1.《2、4.1.—3 参考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的!有关条文
【
《 现在深基坑】建筑物的详细—勘察大多《数是沿着建筑物外】轮廓布置勘探工作】特,别是在城市基坑建设!中受周边建筑物的约!束,如果条件允许勘察】及勘探范围应超出】建筑物轮廓》线一般取基》坑周:围相:。对基坑深度的2倍】。当有特殊情况时【尚宜扩大
—
《 勘探点的】深度不小于坑深的】2,倍在:软土中的基坑开挖这!个深度还不够这【时可以?结合地基详勘—。的深孔资《料一:。并考虑有必要时【也可以单独》布置深孔
》
》4.:1.4 》在外业勘探时对于】能采取原状样的土】层,应取样进行室内试验!不能取得原状—样的土层则应—进行原位测试确定土!。层的工程性质—以取:得基:坑设计所需的—参,数
:
,
4.1.6!。 参考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与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的有】关条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