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 基本试验
【
H.【2.1 同—。一条件下的极限抗】拔承载?力试验的锚杆数【量不应少《于3: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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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2? 确定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的试验最大试】验荷载应大于预估破!坏荷载?且试验锚杆杆—体截面面积应符【。合本规程第H.1.!7条的规定不符合】时应按本《规程第H《.1.7条对钢【筋强度的要求确定最!大试验荷载必要时】可增加试验锚杆的】杆体截面面积
】
H.2.】3 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试验宜采用循环加】载法其加载分级【和锚:头位移观测时间应按!表H.2.3—确定
》。
表H.2.3! 循环加载试验】。的,加载分?级与锚头位移—观测:时间
》。
【
注【1 : ,锚杆加载前应预先】施加初始荷载初【始荷载应取锚杆【轴向拉力标准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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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每级加】、卸荷载稳》定后在观《测时间?内测:读锚头位移不应少于!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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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 在每级!荷载:的观测时间内当锚】头位移增量不—大于1.0mm【时可:视为位移稳定;当】观测时间内锚头【位,移增量大于1.【0mm时应》在该级荷《载下再延长观测时】间,6,0min并》应每:。。隔10min测读锚!头位移1《次;:当该:60min内锚头位!移增:量小于?2.0m《m时可视为锚—头位移收敛;当锚头!位移稳?定或收敛后方可施加!下一级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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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加至最【大试验荷载》后当锚杆《尚未出现本》。规程第H.》2.5条规定的终止!。加载情况且》继续加载后满—足本规程第H.1.!7条对?钢筋强度的要求【时宜:按最:大试验荷载1—0%的荷载增量【继续进行下一—循环加载《此时:每级加载中间过【程的分级荷载—与最大试验荷载的百!分比应分别相应增加!10%其《观测时?间应为10mi【n,
H【.2.4 当【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试验采用逐级加载!。法时其加载分级和】锚头位?移观测时间应—按,表H.2.3—中每一循环的最大荷!载及相应的》。观测时?间逐级加载和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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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5 锚!杆试验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终—止,继续加载《
:
》 ?1, , ,从,第二级加载》开始后一《级,荷载产生的锚—头位移增量达到【或超过前一级荷【载产生?位移增量的2倍【;
】。 ?2 锚头位移不】收敛;
】
3— 锚杆《。杆体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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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6! :循环加载《试验应绘制锚杆的】荷载-?位移(Q-s)曲线!、荷载-弹》性位移(Q-s【e)曲线和荷—载-塑性位移(【Q-sp《),曲线锚杆《的位移不应包括试】验反力装置的变形】
H【.2:。.7 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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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根锚杆的极】限抗拔承载力在某级!试验荷载《下出现本规程第【H.:2.5条规定的【终止继续加载情况】时应取终《止加载的前一—级,荷载值;未出现时】应取最大试验荷【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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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参加统计的试验锚!。。杆当极限抗拔承载】力的极差不》超过其?平均:值的30《%,时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标准—值可取平均值;【当极差超过》其平均值《。的30%时宜增加试!验锚杆数《量并应根据极差过】大的原因《按实际情况重新进行!统,计后确定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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