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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 基【本试验?
H.】2.:1 : ,。同,一条:件下的极《限,抗拔承载《力试验的锚杆数【。量不应少于3—根
?
H.2.】。2 确定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的试验最】。大试验荷载》应大于预估破坏荷】载且试验锚杆杆体】截面:面积应符《合,本规程?第H.1.7条的】规定:不符:合时应?按本规程第H.1.!7条对钢筋》。强度的要求确定最】大试验荷载》必要时?可增加试验锚杆的杆!体,截,面面积?
H.2!.3 ? 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试验—宜采用循环加载法】其加载分级和锚【头位移观测时—间应按表H.—2.3?。。确定
?
表H【.2.3 循【环加载试验的加载分!级与锚?。头位移观测时间【
】
【 注1? :锚杆加载前应预先】施,加初始荷载初始荷】载应取锚《杆轴向拉力标—准值的1《0%:
— 】2 : 每级加、卸—荷载稳定后在—观测时间内》测读锚头位》移不:应少于3次》
— 《 3 — 在:每级荷载的观测时】间内:当锚:头位移增量》不大于1.0mm】时可:视为位移稳定;当观!测时:间内锚?头位:移增:量大于?。1.0mm时应【在该级荷《载下再延长》观测时间60m【in并?。应,每隔10《min测读锚头【位移:1次;当该60m】in内锚头位移【。增量:小于2.《0,mm时可《。视为锚头《位,。移收敛?;当锚头位移—稳定或收敛后方可施!加下一?级荷载
—
《 》。 4? 加至最大—试验荷载后当锚杆尚!未出:现本规程第》H.2.5条规【。定的终止加载—情况且继续加载后】满足:本规程?第H.1《.7条对钢筋强度】的,。要求时?宜按最大试验荷载】10%的荷载增【量继续进行下一循环!加载此时每》。级加载中间过程的】分,级荷载与最大试验】荷载:。的百分比《应分别相应增加1】0%其观测时—间应为1《0min
【
H.》2.4 当—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试验采—用逐级加载法时其加!载分级和《锚头位移观》测时间应《按表H?.2.3中》每一循环的最—大荷载及相应的【。观测时间逐级—加载:和卸:载
》
H.2》.5 锚》杆试验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终止继续加载
!
》 1《 , 从第二级加载开始!后一级荷载》产生的?锚头:。位移增?量达到或超》过前一级荷载产【生位移增量的2倍】;
《
【2 锚《头位移不《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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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锚,杆杆体?破坏
【
H.2.》6 循环加载试】验应:绘制锚?。杆的荷载-位移(Q!-s)曲线、荷载-!弹,性位移(Q》-se?)曲线和荷载-塑】性,位移(Q-sp【)曲线锚《杆的位移不应包括试!。验,反力装置《的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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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7 】 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
】1 单根锚杆的】极限抗拔《承载力?。在某级?试验荷载《下出现本规程第【H,.2.5条规定的】。终止继续《加载情况时应—取终止加载的—前一级?荷,载值;未出现时应】取最:大试验荷载值—
】 2? 参加统》。。计的试验锚杆当极】限,抗拔承载力》的极差不超过其【。平均值的30%【时,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标准值可取平【均值;?当极:差超过其平均—值的30%时宜增加!试验锚杆《数,量并应根《。据极:差过大的原因按实际!情况:重新进行《统计后确定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标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