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 基】本试验
《
H.【2,.1 同》一条件下的极限抗】。拔承载力《试验的锚杆数量不应!少于3?根,
?。
H《.,2.2 》确定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的试】验最大试验》荷载应大于预估【破坏荷载且试—。验锚杆杆《体截:面面积应符合本规程!第H:。.,1.:7条的规定不符合】时应按本规程第【H.1.7条对钢】。筋强度的《要,求确定最大》试验:荷载必要《时可增加试验锚【杆,的杆体截面面积
!
H.2【.3 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试验宜—采用循环加载法【其加载分级和锚头】位移观测时间应按】表H.2.3确定】
表H】。.2.3 循环加!。载试验的加载分级】与锚头位《移观测时间
】
! 《注1: :锚杆加载前应预【先施加初始荷载初始!荷,。载应取锚杆》轴向:拉力:标准值的10—%
?
— :。 , 2《 每级加、卸【荷载稳定后在观测时!间内:测,读锚头位移》不,应少于?3次:
:
《 【 3 在每级荷】载的观测时间内当】锚头:位移增量不大于1.!0mm?时可视为位》移稳定;当观测【时间:内锚头位《移增量?。大于1.0m—m时应在该级荷【载下再延长观测【时间60《min并应》每,隔10m《in:测读锚头位》。移1次;当该6【0min内锚—头,位移增量小》于2.0m》m时可视为锚头位】移收敛;当锚头位移!稳,定或收敛后方可施加!下一级荷《载
—
【 :4 加至最大【试验荷载《后当锚杆尚未出现本!规程第H.2.【。。5条规定的》终止加载情况且继】续加载后满足本【。规程第H.1—.7:条对钢筋强》度的要?求,时宜按最大》试验:荷载10%的荷载】。增量继续进行下一】循环加载此时每【。级加:载,中间过?程的分级荷载与【最大试验荷载的【百分比应分别相应】。增加10%》其观测时间应为1】0min《
H.】2.4 《。 当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试验采》用逐级加《载法时其《加载:。分,。级和锚头位》移观测时《间应:按表H.2.3中每!一循环的《最大荷载及相应的】观测时间逐》级加载和卸载—
—H.2.5》 锚杆试验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终止继—续加:载
】 ?1 : 从第?二级加载开始后【一级荷载产生的【锚头:位移:增量:达到或?超,过前一?级,。荷载产生位移增量】的2倍?;
】 2 锚头】位移不收敛》。;
—
3—。 锚杆杆体破坏】
:。
H》.2.6 循环】加载:试验应绘制锚杆的】。荷载-位移(Q-】s)曲线《、荷载-弹性位【移(Q-se—。),曲线和荷载-塑性位!移(Q?-sp)《曲线锚杆的位移不】应包:括试:验反力装置的变形】
H【.,2.7 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 1 单根!锚杆的极限》抗拔承载力》在某:级试:验荷载下《。出现本规程第H【.2:.5条规《。定的终?止继续?加载:情况时应取终止加载!的前一级《荷载值?;未出现时应取【最大:试验荷载值
!
》 ,2 : 参加统《计的试验《锚杆:。当,极限抗?拔承载力的极差不超!过其平均值的30%!时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标准值可取平均值;!当极差超过其平均值!的30%时宜增加】试,验锚杆数《量并应根据极差【过大的原因按实【际情况重新进行统】计后确定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标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