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 【。回 灌
!8.6.《1 采用回灌方式!防止基坑降水影响范!围内因地下水—位下降、土体固结、!地表下?沉,。引起已有建、—构筑物基础》。不均:匀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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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 回灌方案!。宜结:合,地层采用轻型井点、!管井、?砂井和回灌沟等回灌!井的深度可等同【降水井深度过滤【器上端宜高于原地下!。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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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 回灌井!应沿拟保《护,建、构?筑物的四周》或基坑外围布置其】回灌井与降水井的间!距不宜小于》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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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 — 回灌?井的间距一般可取】。降水:。井间距?的1:/,2
8】.6.5 布【井数量和回灌水【量应通过观测孔【的水位变《化进行调节回—灌后的地下水位不宜!超过原地下水位±】0.: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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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 回—灌井的成井》标,准,可按降水井的—成井:标准:设计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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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 回灌】用水:需采用清水当采用基!坑抽的?水回灌时需先经过澄!清,处理以保障回灌【井不淤、《不堵、无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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