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支护结】构设:计
【7.1? 一般规定
【
7.1】。.1 支护结构设!计应结合岩土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基坑《深度、周边环境等综!。合因素?采,。用经济合理的支【护形式
》
7.1【.2 支护结构】设计应考虑其适用】的范围进行结构计】算并满足构造、施】工要求
!7,.1.3 支护结!构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
【1 基坑开挖及各!施工工况的》设计;
】
《 2 支》护结构布置及各构件!的设计计算》;
《
《 , 3 支护结构!。的局部及整体—稳定性分析;
!。
》 4 应提【出对基坑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测,及监测的主要设【计要求;《
】 5 必要时对!。施工顺序《和开挖速率提出要】求
?
7》.1.4 不同支!护形式联合应—。用时:应考虑其相互作用】及变形协调问—题
》
7.1》.5 《支护结构《的各类稳定性—验算时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应?参照本规程第5.】1.7条的相关【规,定选取
】
7.1.6 】支护结?构设计施《工,图图示宜符合附【录B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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