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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乡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 萍乡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 第 62号— 萍【乡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5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市 长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 第一条 为—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 ,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消防安《全责任制《是指通过实行联席会!议、逐级督促、检查!情况告知、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奖励和处罚等措施!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制《度 《。 》第四条 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防火安全委员会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消防安全现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消防》工作 【 ,。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 【  :   (二)编【制,、实施消防》规划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将消防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建立健】全社会火《灾防控体系; !   ?  (?三)负责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器材》装备配?备、消防训练—基地建设和消防【组织: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 《。    (四)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  (五)制定火】灾事:故和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重大火【灾扑救和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并定期组织【演练; 《  《 ,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对本《行政区?域存在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接到公安机关报告】。后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 , (八)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   》。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 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一)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二《)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妥善安排本级消!防事业经费以及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所需经费的预【算并:及时:拨付; 《。 ,     (三)!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具体组织—消防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   《  :(四)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年度—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统,筹实施; 【     (五)】。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每:年检查?。的次:数不少于一次—。; 》   ?。 (:六)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和实施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 (七?),。文,物主管部门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使】用、管理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  (八)》供水、供电》、,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监督相—关企业保障消—防供水、供》电、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   ?  (九)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以及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防火:、灭火、应急逃生等!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教育【部门:应当督促所属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疏散演练学校每个!班级每学期至少上一!堂有:关消:防知:识内容的安全课; !  《 ,  :(十)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传播媒【体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教育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每?天刊登(播出、播】。报)消防《公益广告不》少于:二次;   !  (十一)—民政:、交通、农业—、卫生部门要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检查指】导所属单位》开展消防《。工作; 【    (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法?定职责时发现被监】。管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当书面通—报,同级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依法查处 ! 《第八条 市、县【。(区:)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  : (: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二)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     (三【)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范围》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责任督促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 — 第九条《 ,市,、县(区)》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   (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培训】; ?     (【三):指导: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工作【组织消防业务—训练:根据:需要指导单位开【展消防演练》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 ,     (四】)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和》。。。。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  ?  : (五)《负责: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监督】火灾隐患整》改;  【   ?(六)对投入—。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     (七)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消防设!。备;:。 《    《(八)?承担:火灾扑救工作—调,查,火灾事故原因统【。计火:灾,事故损失; 】     (九)】参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的应急救援【工作;   !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十—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负责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   (二)监【督检查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 :    (三)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或者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处!;   【  (?四)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   】。。  (?。五)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其他消防管—理职责 】 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一)根据县(区【)的消防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实:施消防规划或方【。案; ?     【(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   》  :(三)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 —   ?  (?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     (五】)组织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或者?协助做好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   ?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十二?条 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  :。 (一)《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     (二)!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宣传家庭防】。火和应急《逃生知识《;    】 (三)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 (四)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管理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一)》做好本村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维护本村消【防安:。全; —    (二—)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     (三】)根:据生产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     (】。。四)督促本》村所属经《济组织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    (五—)保障本村消防车通!。道畅通有条件的应当!贮备消防水源; !  ?  : (六?。),。。根据需要建立自防自!救的业余《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发生火【灾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火灾【扑救;?   —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实行考核和奖!惩,制度;  】   (二)保证】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经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防火!人员负责管》。理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   (三)结合本!单位火灾危险性特】点制定并《实施消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  ?   (四)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实行】值班巡逻制度;【     】(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七:)定期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实行消防安全员培】训制:度专(兼)职—。防火人员、重点工】种和:危,险,。部位操作《。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八,)进行?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 :  :  (九)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组织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事故调查》部门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     个体【。工商户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上一款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    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 《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 ,    《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管理时应当】。查验共用消防设施的!完好:状况做好查验—、,交接记录《并告知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及》时,告知全体业主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做好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 第十—六条: 市:、,县(区)《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按照江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 ,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 :第十七条 》 ,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书面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未在合同》中,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由承包、》租赁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承担 !   ?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在书面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 【第,十八条 《公民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    》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     (【二)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     (三)】。爱,。护,公共消防《设施; 《。   》  (四)》不乱:堆、:乱放可燃物不堵塞】公共通道; 】     (五【)装:修,住宅:符合防火要求; 】     (】六)学习《消防:。常识掌握《相应的防火、报【警,、灭火和逃生—救生方法; —。    — (:七)对未成年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 第十九!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  (二)专(【兼)职消防队—员;: ? ,。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维护、保养人员!;    】 (四)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人员;  】   ?(五:)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人员; 【    (六)【消,防产品检验、维【修技术人员》; 《   ?  :(七)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 ?。     (八)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人员!;, ?     (九【。)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和!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 《第二十?一条 上《。级人民政府与—下一级?人民:政,府、市、《县(区)《人民政?。府与本级有关部门和!机构、?有关:部门和机构与其【下属单位、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要【求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期限?。、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等?内容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也要通》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    市、县(区!)公安?消防机构可以通过检!查督导或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形【式,督促有关单位或机】构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除火灾—隐患 《。 : 第二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指导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 》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责令提交】书面整改方》案 : 》 第二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   《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  ?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   (六》)对:危害消?防安全的投》诉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处三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触犯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消防机构—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管委会、安源【国家森林《公园参照本办法有关!县(区)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4月1《日市人民政》。府公布施行的萍乡】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