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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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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 第— 62?号
【萍,乡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5,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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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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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第一条 】为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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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消防安!全责任制《。是指:通过实行《联,席,会议、逐级》。督促、检《查情况告知、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奖》励和处罚《等措施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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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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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防:火安全委《。员会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消防安全【现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消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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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一?)宣传、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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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编?制、实施消》防规划?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将】消防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建立健全社会火【灾防控体系;—。
(!三)负责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器材装】备配备、消》。防,训练基地《建设和?消防组织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
》 (四—)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 (—五)制?定火灾事故》和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重大火灾—扑,救和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并定期组织演练】;
《 :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七)对本行政区】域存在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接到公安机》关,报告后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 , (八)—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 , ,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一)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二—。)财政?主管部门应当妥善安!排本级消防》。事业:。经费以?及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所需经!费的预算并及时【拨付;
— (三)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具体组】织消防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 《 ,(四)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年度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统筹—实施:。;
》 ,。 (《五,)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每—年检:查的次数不少于【一次;
》。 《 (六)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和实施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 (《七)文物主》管部门?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使用、【管理: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 (八)供!水、供电、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监督相关企业保【。障消防供水、—供电、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 ? (九)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以及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防,火,、灭火、应》急逃生?等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教育?部门应当督促所属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疏散演—练学:校每个班级每学期至!少上一堂有关消防】知识内容的安全课;!
【 (十?)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传》播媒体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教育《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每》天刊登(播出、播】报)消防公益广告不!少于二?次;
! (十一)民—政、交通、》农,业、卫生部门要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检查指导【所属:单位开展消》防工作;
【 (—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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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法》。定,职责时发现被监管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当书面通报同级】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依法查【处,
【 第八?条 市?、县(?区)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二:)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 ? ,(,三)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范围!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责任!督促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 , 第九条 市、县(!区)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培训;
】 ?(三)指导》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工作!组织消防业务训【练根:据需要指导单位【。开展消防演练—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 》 (四)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和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 》 (五)负责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监,督火灾隐患整改【;
】 (六?)对投入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 (七)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消防设备;】。
: 《 (八)承—担火灾扑救工作调查!火灾事故原因统【计火灾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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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参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的应急救援工】作;
【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十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 : ,(一)负责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
(二!)监督检查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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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或:者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处;
! : (四)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
(!五):。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其他】消防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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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 (一)根据县(!区,),的消防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实《施消防规划或—方案;
! (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 ?(三)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
— (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 (五】)组织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或者协助做好—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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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 (一)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
(】二)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宣传—家庭防火和应—急逃生知《识;
— (三)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
—。 (四)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管》理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 (一)》做好本村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维护本村消防安全;!
,
【(二:)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三)根据生》产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 (四)督!促本村?所属经济组织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
— ,(五)保障本—村消防车《通道畅?通有条件的应—当贮备消防水源【;
:
《 (六》)根据需《要建立自防自救【的业余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发生火!灾,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火灾扑救;【。
—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 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实行考核和奖—惩,制度:;
!(二)保证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经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防火人员负】责管理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
: 》(三)结《合本:单位火灾危险性特】点制定?并实:施,消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
— (四)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实行值班】。巡逻制度《。。;
】 (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 《(七)定《期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实行?消防安全员培训制】。度专(兼)》职防火人员、重点】。工种和危险部位【操作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 , (八)进【行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 ? (九)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组织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事:故调查部门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 , ,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
? ? 个体?工商户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上】一款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 : 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管理时【。。应当查?验共:。用消防?。设施的完好状况【。做好:查验:、交接记《录并告知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及时告】知全体业《主
》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做好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
《
, 第十六条— ,市、县(区)—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按!照江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
《 第十七条 】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书面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未在合同中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由承包、》租赁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承担
— :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在【书面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
— 第十?八条 公民》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 (二)】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 (三)爱护公!共消防设《施;:
《 ? ,(四:)不乱堆、乱放可】燃物不堵塞公共【通道;
》 : ? (五)装修住【。宅符合防火要求;】
(!六)学?习,消,防常:识掌握相应》的防火?、报警、灭火和逃生!救生:方法;
》 , 《。 ,(七)对未成年【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 第十九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二:)专(兼)职消【防队员;《
》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维】护、:保养人员;》
》。 (四)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人员;
—。 (五)!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人员—;,。
,
(】六)消防《。产品检?验,、维修?技术人员;
! : , (七?)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
】 (八《)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人员?;
】 (九)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和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第二十一条 !。上级人民《政府:与下一级人民政【府,。、市、县《(区)人民政府与本!级有关部门和机构】、有关部门和机【。。构与其下属单—位、:。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要求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期限?、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等内容《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也要:通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 市、【县(区)《公,安消防机构可以通过!检,查督导或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形式—督促有关单位—或机构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除火—灾隐患
【
? 第二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指导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
【
《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责令提】交书面?整改方案
》
?
《第二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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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 《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 :。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 ? ,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 (六)】对危害消防》安全:的投诉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处三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触犯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消《防机构?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管委》会、安源国家森林公!园参照本《办法有关《县(:区,)的规定执行
【。
第】二十九条 》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4月】1,日市人民政》府公布施行》的萍乡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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