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防噪声?、,防振动
》
《
:6.3.《。1 : 人:造板工程《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的有关规定
!
6《.3.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消声与隔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
6.3—.3 《人造板生产过程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设】备选:型时宜?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
【
:6.3.4 — 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措施工艺允许】远距离控制》的,噪,声较大设《备,可设置隔《声控制?。室
:
:。
?6.3.5 【削片工段、刨片工】段,宜与其他工段隔开】布置
》
6.》3.6 空气压缩!机、鼓风机、引风】机、真空泵等—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或减振》措施
【
6.3.7—。 对采取技术措施!或噪声?控制措施仍不能达】到国家噪声标准要】求的应合《理设:。计劳动作息时间【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