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防噪声?、防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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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人造板》工程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的【有关规?定
6】.3.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消声与隔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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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人造板生产】过程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设备—选型时宜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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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措《施工艺允许远距【离控制的《噪声较大设备可设】置,。隔声: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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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 削片工段、刨【。片工段宜《与其他工段隔开【布置
】6.3.6》 空气压缩—机、鼓风《机、引风机、真空泵!等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或减?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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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 !对采取技术措施或噪!声控制措《施仍不能达到国【家噪声标准要求的应!合理设计劳动作【息时间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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