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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灭火剂设计用量和储!。存量
?。
3.2.1】。 灭火剂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估算时》也可用本规范附录A!中淹没?系数乘以防护区【净容积除以》I,G-:541的蒸汽比容确!定 《。(,3.2.1)
【。
》 式中 【M灭火剂设计用量】(㎏);
】 — —V防护区净容积(】。m3);
— ! S—防护区内IG-5】4,1过热蒸汽比容(m!3/㎏)
—
》 可由近】似求得;
! — ? :t防护区内预—期最低环境温度(℃!);
【 : 《。 C灭火】。剂设计浓度%(【V/V);
! : : K!防护区海拔》高度修正系》数,。
?
】 可由?近似求得《;
!。 — H海拔高度(】m)
《 :
— 3?.2.2灭火—。剂储存量计》算
《 1 【储存容器和管网中的!灭火剂剩余量不予】计,算;
》
:
— 2 灭火剂储存容!。器数量可按下式计】算 (3.2!.2-?1)
— , 式中?。N灭火剂《储存容器数(只【);
— 【 M1每只灭火剂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量(㎏);
【
3 】灭,火剂储存《。量可按下式计算 】 :(3.2.2—。-2)
!式中Mo灭火剂【储存量(㎏)
】
,
3.》2.3 确定灭【。火剂设计《。浓,度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扑灭可燃液体】火灾、可熔化—固体火灾、可燃气体!火灾、可燃固体的】表面火?灾、电气火灾的【最小设计《灭火浓度应为37.!5,%;
2!。 ,部分:可燃液体的最小设】计灭火浓度应按【附录B确《定;
【。 3 经常》有人工作的防护【。区的最大设计浓度】为4:3%并应《在防护?区预期最高》环境温度条件—下进行校核》当防护区内》最高浓度超过—最高安全浓度标【准时应按3.1【.3:中第4款的规定【。处理;
— 4 存在【多种:可燃物时灭》。火剂的?设计:浓度应?根据可燃物中的【最大设计浓度来确定!;
? 5 对有】爆炸危?险的防护区应—采用惰化浓度部分可!燃物:。的最小惰化浓度【可按附录《C确:。定
?
3.《2.4 当》一套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数量!超过8?个或者防护》区为:不间:断保护重要场所或者!在48h《内补充灭火剂有【。困难时应设置—灭火剂备用》量和备用《启动装置《备用量应《为100%灭火【剂储存量《备用启动《装置应为《。100%启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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