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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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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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为了合理》设计IG-541混!合气体(《以下简称IG—-54?1,)灭火系统》确保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质量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IG-541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
1—。.0.3《。 IG-54【1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 1《 可燃固体表【面火灾;
! ?2 可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火》灾;
?
【3 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可燃气体【火灾;
【 4》 :。。电气火灾《
,
《
?1.0?.4: ,。 IG-54—1灭:火系统不适于扑救下!列火:灾
? 1 !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
— 2 钾、—钠,、镁、钛、铀—、锆等活泼金属火】灾;
《 《 3 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
1】.0.5《。 I?G-:5,4,1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