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