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 照 《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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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丝绸【。工厂生产车》间的照明方式宜【采用一般照明验布】和修布区域》及,。漂,染机台处《宜采用?混合照明一》般照明?应采用节能型—灯具局部照明—可根据用途及环境】采用不?同的光源染色车【间所设的对色光【间其光源应采用高辨!色率光源灯》具的布置与安装应保!证安全与维》护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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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车》间作业区内的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7:作业面邻近》周,围,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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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 生产车间—照度计算可采用利】用系数法计算平均】照度:;单位指标》法只适用于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车间照明!宜按:工,序分区设照明—配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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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 】车间内应《。设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标志等【宜设置在安全出【口的上部;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可明装距地不宜大!。于2.5m应急照明!照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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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 丝绸工厂!的车间照度可—。按本:规范:中的表A.》4,。.1:、表B.4.—1、表C.4.1】、表D.4.1【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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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 丝绸【工厂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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