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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水】量、水质《、水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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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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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艺,用水量应依》据生产工艺设备选】型以及具体生—产消耗按《实际计算确》定
! , 2 《辅,助工程用水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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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喷淋式空【调的:补充水?率宜按?系统循环水量的【0.5%~1—.0%计算
—。
】 , 2)空压】机、制冷《机的冷却水量—应经计算确》定采用开《式,机械通风冷却塔【循环冷却《水的补?充水率?宜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的有关要求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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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锅炉用水量应根据!工艺用汽量及—采暖用汽《量经计算确定
】
】3 :。 厂区总的生活用】水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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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生活用水量可!按每人每班》30L~5》0,L计:算小时变化》系数应取1.5~2!。.,5
?
】 , 2)食堂【用水量可按每人【每班20L~25】L计算小时变化系】数应取1.2—~1.5
】
? ?。 3)淋浴用!水量可按《每人每?班40L计》算连续供水时间应】为1:h
《
? 4 生活!区,。、公用服务设施用】水,。定额、未预见水量】和管网漏失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的有关规定
】
【 5 ? 消防用水量—、水压及延续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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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 《生产:、生活及辅》助工程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制丝用水水【。质要求应符合表10!.3.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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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3:.,2-1 制丝【用水水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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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丝绸印【染生产用水水质【标准:应符合表10—.3.2-2的【规定
表!10.3.2-【2 丝绸印染【生产用水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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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生,产和喷淋(喷雾)】空调水?、直接蒸发》冷却空调水水—质,。应符:合,表10?.,3.:2-3的规定
】
表10.】3.2-《3 生产、喷【淋(喷雾)空调【水、直接《蒸发:冷却空调《水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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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生活饮用】水、工业锅炉水【和工:业,。循,。环冷:。却水的水质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工业》锅炉水质GB/T ! 1576》和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的有关规定》
1【0.3.3 给水!水压应根据生产【、生:活和辅助工程用【水压力及厂区—管网压力损失等通】过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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