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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厂房柱网《与,设备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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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丝绸:印染生产厂房常用】柱网尺寸可按表7.!3.1?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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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3【.1 《丝绸印染生产厂房】常用柱网尺寸(【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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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柱网选【择应满足各种管【线的布置和》染,化料的自《动配料及输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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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柱网:选择及设《备排列应《满足车间自然采【光,和通风排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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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应按:照工艺生产流—程和特性划分—车间干、湿车间宜分!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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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外形尺寸】超过厂房跨度—的连续生产设备【应顺柱距方向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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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 《 设备的电源—柜和控制箱的—位置应靠近机台【在湿:热车间宜在设—备旁:设置单独的小间【放置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和通》风措施
》
7.3.7! 丝?。绸,印染设备排》列可按本规》范第D.3.—1条的规定确—定也可根据采用的】设备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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