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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