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