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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