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矿井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
17.1 一般规定
17.1.1 本节适用于矿井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
17.1.2 设备基础、基础螺栓、垫铁及二次灌浆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规定。
17.1.3 水处理工程采用的各种材料与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卫生、防火、防水、防冻、防爆炸、防腐蚀等标准的规定。
17 矿井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
17.1 一般规定
17.1.1 本节适用于矿井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
17.1.2 设备基础、基础螺栓、垫铁及二次灌浆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规定。
17.1.3 水处理工程采用的各种材料与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卫生、防火、防水、防冻、防爆炸、防腐蚀等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