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46-2013 建标库

16.7      

主控项目

16.7.1  试运转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排水泵8h;

    2  其他水泵4h。

    检验方法:检查试运转记录。

16.7.2  泵的压力等性能指标应达到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检验方法:操作检查或检查试运转记录。

16.7.3  泵在设计负载下连续运转2h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滑动轴承温度不得高于70℃;

    2  滚动轴承温度不得高于80℃;

    3  特殊轴承温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4  各紧固连接部位应无松动;

    5  运转中应无异常声音;

    6  各静密封部位不得泄漏;

    7  填料的温升应正常,平衡盘出水温度应不过热;

    8  泵的安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9  附属系统运转应正常;

    10  电动机的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

    检验方法:检查试运转记录。

一般项目

16.7.4  填料温度应正常,在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填料的允许泄漏量应符合表16.7.4的规定。

表16.7.4  填料的允许泄漏量

16.7.5  泵的径向振动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径向振幅的允许值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6.7.5的规定。

表16.7.5  泵的径向振幅的允许值及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