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托绳轮及压绳轮安装
一般项目
13.4.1 托绳轮及压绳轮的绳槽中心线应与牵引钢丝绳中心线吻合,偏移或偏斜的最大横向值不应大于索距的0.5/1000和牵引钢丝绳直径的1.0/15。
检验方法:拉线和尺量检查或检查施工记录。
13.4.2 各托绳轮绳槽的中心面,在承受牵引索的空索载荷后,悬垂度不得大于2.0/1000。同一横截面各绳轮绳槽中心的允许偏差应为±2.0mm。
检验方法:拉线和尺量检查或检查施工记录。
13.4.3 各托绳轮绳槽应无损伤,托架应无变形,固定和连接应可靠,转动应灵活、无卡阻现象,防松装置应齐全、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试检查或检查施工记录。
13.4.4 在直线段安装的托压轮组件的托轮和压轮的相对位置要适当,压轮轮槽表面只需接触钢丝绳即可,且钢丝绳通过托压轮时保持直线状态,不得有人为的弯曲变坡现象。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13.4.5 在变坡点安装托压轮时,应调整各轮相对位置,使钢丝绳成弧线而非折线通过变坡点。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