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钢丝绳牵引胶带输送机安装
Ⅰ 主控项目
12.2.1 基础、基础螺栓、垫铁及二次灌浆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有关规定。
12.2.2 减速器、联轴器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12.2.3 牵引钢丝绳接头应采用插接法,接头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插接处钢丝绳直径不得大于原钢丝绳直径的1.15倍。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2.2.4 应选择表面无油钢丝绳,牵引钢丝绳若为涂油钢丝绳,安放前应清除钢丝绳上的防锈油。
12.2.5 各种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检查试运转记录。
12.2.6 钢丝绳牵引胶带输送机安装后应进行试运转,空载试运转8h,负载试运转24h,其各部轴承滚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80℃,温升不得超过40℃。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温度计检查。
12.2.7 制动器安装调试后松闸时闸瓦与制动轮的间隙不应大于2.0mm,闸瓦与制动轮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闸瓦衬垫面积的75%,制动动作应可靠。
检验方法:尺量检验。
12.2.8 拉紧装置重锤的重量和钢丝绳的拉紧程度,应以最末端的两个中间架之间的钢丝绳挠度不大于180mm为准;重锤位置应调整自如、无卡阻现象。
检验方法:试运转后观察或尺量检验。
Ⅱ 一般项目
12.2.9 钢丝绳牵引胶带输送机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2.9的规定。
表12.2.9 钢丝绳牵引胶带输送机安装的允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