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爬车机安装
Ⅰ 主控项目
10.8.1 爬车机的基础螺栓、垫铁及二次灌浆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有关规定。
10.8.2 减速器、联轴器及传动链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10.8.3 爬爪的安装应符合出厂技术文件的规定,动作应准确、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8.4 制动器、逆止器的动作应准确、可靠。
检验方法:实际操作检查。
10.8.5 爬车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试运转,经空载及负载试运转各2h,应运行正常,滑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0℃,滚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80℃。
检验方法:用温度计检查。
10.8.6 爬车机的转动和活动部位应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和实际操作检查。
10.8.7 传动链条的松紧程度应适当,链条运行应无跳动现象;链条与链轮配合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实际操作检查。
Ⅱ 一般项目
10.8.8 爬车机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8.8的规定。
表10.8.8 爬车机安装的允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