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装载、卸载及撒煤清理设备安装工程
9.1 井底装载设备安装
Ⅰ 主控项目
9.1.1 基础螺栓安装及二次灌浆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规定。
9.1.2 钢梁的封堵梁窝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本规范第7.3.1条的规定。
Ⅱ 一般项目
9.1.3 钢梁埋入井壁内的深度不应小于设计值。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9.1.4 立井提煤箕斗装载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1.4的规定。
表9.1.4 立井提煤箕斗装载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
9.1.5 斜井提煤箕斗装载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1.5的规定。
表9.1.5 斜井提煤箕斗装载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
9.1.6 非工作时,定量斗卸载溜槽与箕斗突出部分的间距不应小于40mm,回转溜槽外缘与箕斗突出部分的间距不应小于150mm。
检验方法:拉线和尺量检查。